智能芯片也是想把软的人工智能算法与硬的芯片结合起来。
”“空警总队多年也未组织过非职务晋升,甚至个别参加空警工作三年的同志至今没有警号、警衔。
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
进入互联网时代,广汽摈弃门户之见主动与新造车企业合作,与宁德时代合作发力新能源汽车,与腾讯、科大讯飞合作解决智能互联难题,打造不断开放的升级版。
徐长友告诉记者,公司通过不断强化应用5G通信技术,融合大数据技术,满足矿车与周边设施的网络通信和超高性能计算的需求,提高了矿山生产运营的自动化水平。
加拿大必须重新考虑这项交易,威塞尔称。
现在很多人、很多品牌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开始努力扭转这种局面,开始精工细作自己的商品,藤薰定制就是其中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推出网络强国战略、媒体融合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战略规划和发展指导意见,目的之一便在于全面管理和引导社会各界对于互联网的运用。
何炳荣在忏悔录中连用了四个“忘记”: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忘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使权力从为人民服务转向了为自己谋利;忘记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弄错了方向,颠倒了位置,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放在了首位;忘记廉洁从政,未保持好党员本色,没有守住底线,积小错成大错;忘记严守党纪国法,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没有对党纪抱有敬畏之心,以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悔恨终身。
13日20时许,他们先是非法禁锢了持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香港机场送人的深圳居民徐某,用索带将他绑上,用镭射枪照射眼睛并虐打,致其昏迷,在救护人员到场后,又百般阻挠救助。最后在警方的协助下,用时近4个小时才将徐某解救。其间,他们还围殴了一名警员,抢夺其警棍。14日凌晨时分,激进暴力分子又以怀疑《环球时报》记者付某假扮记者为名,将其双手捆绑并围殴,致使付多处受伤。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中美经贸摩擦的升级与反复,美国对我国高科技领域的警惕和遏制也愈发强烈。
据此,原商标局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京东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驳回决定,随后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起复审申请,并提交了引证商标信息页及申请流程、京东公司基本情况及其名下商标信息、京东公司及“京东”品牌获得荣誉情况等相关证据,其主张引证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未提出复审申请,引证商标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同时,京东公司称其名下已有“JD”商标在第9类及其他类别的商品上获准注册,“JD”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特征,而且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京东公司请求准予诉争商标初步审定。中国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由常熟小紫逸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小紫逸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提电话、照相机、眼镜等第9类商品上。经审查,原商标局决定驳回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小紫逸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并未申请复审。经审查,原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经原商标局在注册程序予以驳回,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但是,诉争商标由英文字母“JD”构成,注册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不易被识别为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此外,依据个案审查原则,京东公司其他获准注册的商标与该案情况不同,并非诉争商标可获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综上,原商评委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京东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且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已获得显著特征。同时,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并存的情况并非该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驳回京东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京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以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该案中,诉争商标由未经设计的字母“J”和“D”组成,注册使用在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针对诉争商标是否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某一标志是否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时,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考量:标志实际使用的方式、效果、作用,即是否以商标的方式进行使用;标志实际持续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销售规模等经营情况;标志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标志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的其他因素。具体到该案,法院认为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或未体现诉争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来源,或未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或体现的多为对“京东”等商标的使用,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对于京东公司提出的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评审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即使获得初步审定,其后还有商标异议制度,获准注册的商标仍然面临着商标无效等制度的考验,而且部分案件中商标审查的结论可能还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商标审查受到其形成时间、形成环境、在案证据情况等多种条件影响,京东公司主张的其他商标的申请、审查、核准情况与该案没有必然关联性,不能成为该案的定案依据。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京东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京东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报记者王国浩(责编:林露、吕骞)。“委员讲堂”第八期:凌友诗委员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全国政协办公厅制作的“委员讲堂”第八期节目,8月15日在全国政协官方网站等平台播出。本期节目由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主讲,主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