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委书记徐贱云介绍,目前,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方案优化提升已完成。
”助推韩中不断扩展合作如果说人文交流是中韩关系发展的“润滑剂”,那么经贸往来的深入发展则是中韩关系的“助推器”。
然而,中国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美国一些人的心头大患。他们认为中国发展会动摇美国霸权的根基,因此单方面挑起对中国的经贸摩擦,企图打压中国发展。
从“向科学进军”到迎来“科学的春天”,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70年来,中国的科技创新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复兴之路。
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另案处理)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 主动交代多起受贿事实 检方认为,王素毅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对此,王素毅当庭没有提出异议,其律师发表了罪轻辩护意见。 一中院认为,王素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王素毅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 开发商一次行贿黄金10公斤 向王素毅行贿的9人中,有7人是矿产、房地产等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另两人则是曾经的下属和地方官员。 行贿者多为房地产商 向王素毅行贿的企业法人中,多为房地产商。 2007年下半年,时任巴彦淖尔市长的王素毅为华海尚都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提供了帮助,开发商杨某某先后两次给王素毅送上19万美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已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的王素毅向鄂尔多斯市有关领导打招呼,为鄂尔多斯市开发的天玺汇房地产项目尽快通过规划审批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开发商奥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和12万欧元;2008年3月,为报答王素毅在工程施工许可上的帮助,开发商武某某在北京国际饭店给王素毅送上每块重1公斤的黄金10块,价值人民币234万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杜治洲说,权力和资本相结合是腐败的典型形式,一些官员与商人过从甚密最终被拉下水。要杜绝这种权力与资本的利益输送,除了官员自身要保持与商人的适当距离外,最根本地还是要减少官员干预经济行为的权力,当前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改革时不我待。 一名行贿下属被判死缓 向王素毅行贿的另外两人,是王素毅曾经的下属或地方官员。 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王素毅利用其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巴彦淖尔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该市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石贵晋升为秘书长、担任副市长提供了帮助。 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贵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黄金3千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此外,接受兴安盟扎赉特旗副旗长李某某的请托,收受钱款折合38万元。其中,李石贵2012年因受贿近1600万元,被判处死缓。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表示,从近年来的一些高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看,利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行受贿甚至“买官卖官”的现象日趋明显,这种不正之风渗透到组织人事领域,危害性远超过一般的权钱交易。一些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官员通过行贿获得提拔,往往会再通过寻租“收回成本”,形成恶性循环,李石贵的案例十分典型。据新华社 作者:刘洋今日时政热点资讯。国务院出台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国务院出台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刘红霞、申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减税”成为会议关键词,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配套措施出台。 4月1日起,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0%降至9%。围绕这项重大部署,本次会议推出三项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具体而言,在进项税抵扣范围方面,会议决定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说,之前购买旅客运输服务不允许进项抵扣,此次扩大抵扣范围,并且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也由10%降到9%,企业减少了成本。“由于旅客运输服务是企业日常费用中十分常见的一项,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均为利好,对于运输业也是利好。” 今年政府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实质性降低增值税税率。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会议推出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可以让减税政策有效衔接落地,更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企业进一步投入技术创新增添动力。 来源:新华网。吉林致44伤水上乐园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涉事项目停业人民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孝金波实习生贺鑫城)7月29日,吉林省龙井市裕泷水韵水上乐园海啸池冲浪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44人受伤。
党员、干部要自觉对表对标,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防止老问题穿上隐身衣、新问题躲进青纱帐。
其中:内燃机及配件行业亿元,同比增长%,比上月回落近2个百分点,汽车发动机制造业亿元,同比增长-%,比上月降幅扩大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长-%,比上月回落个百分点,其中:内燃机及配件行业为亿元,同比增长%,比上月%增幅收窄6个多百分点,汽车发动机制造业为亿元,同比增长-%,由上月正转为负增长;出口交货值为亿元,同比增长%,持续回落,其中:内燃机及配件行业为亿元,同比增长%,比上月增幅回落2个百分点,汽车发动机制造业亿元,同比增长-%。
台风“利奇马”成为今年以来登陆我国强度最强的台风,也是有记录以来登陆浙江最强台风的第三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审理后,他们成功地维护了自己核心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也向世人证明了自己。
对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第一,被告保留原有商品商标是可以的,否则,这会造成不合理的结果。例如,美国有非常繁荣的二手车市场,如果禁止翻新车使用原来的商标,这会给很多收入有限但又想买二手车的人带来困扰。第二,尽管翻新会导致相关商品的质量低于原品牌的新产品,但二手商品的购买者对此心中有数,因为他们就是冲着二手货便宜而前来购买,因此心中对于二手产品质量状况早有预期,所以只要在二手翻新物品上充分披露“二手翻新”的信息,那么,没有去除原有的品牌标识,并无不合理之处。 “火花塞案”作为美国二手物品商标使用的一个经典的里程碑案件,对美国乃至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二手翻新物品可以使用原有商标,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如果某些二手产品被翻新的是该物品的关键部分,就不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商标,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对于酒类商品的“旧物翻新”。例如,张三大量收购茅台酒瓶后进行翻新处理,然后灌装自己制作的米酒后,对外以正品茅台酒的半价出售,那么,对于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侵犯茅台酒厂商标权的行为,如果数量足够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此类二手物品的旧物翻新不可能在酒瓶上标注“二手米酒,慎重”这样的提示信息;另一方面在于,酒类商品的核心内容在于酒水本身,而非外面的包装,因此,此类商品的“旧物翻新”,实际上是完全更换了商品的实质部分,已经不是“翻新”,实为替换,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原来商品的商标。又如,李四经营一家通讯器材店铺,购入大量某知名A公司生产的A品牌手机的外壳后,配以山寨手机的机体,然后以A品牌翻新手机的名义对外出售,按照前面的讨论,尽管其已经告知了消费者此为“翻新手机”,但在核心或者主体部件上,他欺骗了消费者,使得后者误以为这是A品牌的二手机,因此同样构成商标侵权或者犯罪。 与之相对的是,如果李四购入的确为A品牌手机的二手机,并在翻新后对外当成A品牌翻新手机出售,就应当视为一种合法的行为。这是因为,商标使用的混淆可能性和对消费者的欺骗是构成商标直接侵权的实质性条件和最终判断标准,在李四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手机的实际组装状况的前提下,李四并没有假冒手机商标的行为,也并不以牟取手机新品价格为目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并没有发生混淆和误认,A公司的商誉没有被不当损害,李四的产品责任明晰,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得到了保障。从市场份额来看,李四取得的是二手机的市场份额,并没有不当挤占A公司销售新手机的市场份额,不正当竞争关系并未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李四的行为是对二手手机的一种简单修复和组装,而这种修复和组装后销售的行为,虽然涉及到了对手机商标的使用,但由于并非用于新品销售,而且手机内核和外壳的确都是购自A公司,单独来看A公司对两者的商标专用权均已穷竭,李四将其简单组装后销售,如同将A公司的产品当成原料配件组装为一个新的产品,只要在销售时区分清楚与A公司的真实关系,消除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应当认为属于商标权合理使用的范畴。(袁博)(责编:林露、吕骞)。英国中餐馆逃税百万镑 店主被判监入狱3年 据欧洲《星岛日报》报道,据悉,一名持有两间中餐馆的老板对英国税务当局宣称自己是“制作陶瓷”的手工艺人,营业额很低。
其一是希望这个房产税能够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其带来的游戏气味时光机,只需扫码后,把脸贴过去,玩家通过设备上的眼镜,可以观看一段混剪视频,旗下众多游戏产品将会交替呈现,设备将同时喷出各式各样的气味,不同的游戏产品对应不同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