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数了数,线路图中标注的这种方便地铁换乘的公交车线路竟然多达四五十条,市区略少,郊区更多。这幅线路图自从7月15日上传至网络以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人人网上的浏览量多达30万次,转发量已超过5000次,在微博、微信上的分享就更多了。
古人有云:“强力忍垢,吾不知其他也”、“小不忍,则乱大谋”、“忍所私以行大义”。按耐不住的情绪表达、表现出来的忍,则是一种蕴育中的力量。
12月,至上海,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
据介绍,京杭运河、漳卫新河、宣惠河、龙王河流经与会的两省八县(区)辖区,在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后,各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遏制污染河流、盗挖破坏遗址文物等行为。
这种行为导致普通市民产生越来越多的不满。
台湾青年也非常需要这些创业经验,我们作为过来人,可以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帮助想要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台湾青年,让他们少走弯路,多去尝试。
我们昨天下午5点就来了,很辛苦的,晚上挂号大厅要关门,我们就睡在外面,又冷蚊子又多。
文章引用英国《简氏情报评论》题为“太空入侵者——中国的太空战能力”的报告称,“一支有限的弹道导弹防御力量就能够保护中国东部的工业和人口中心免遭印度目前正在开发的远程弹道导弹系统的攻击……”,因此,如果中国能够有效地消除“烈火”导弹构成的威胁,它对印度的担心就会更少。文章还引用了报告作者的警告,“中国弹道导弹防御的发展,在技术上与美国的成就水平相当,落后的仅仅是部署”。 文章介绍说,几个月后的某个时间,印度将在惠勒岛的导弹试验基地进行其最先进的“烈火-5”洲际弹道导弹从储存/发射筒发射的首次试验。 由于射程为5500千米,这种导弹能够覆盖中国任何地方的目标,对印度的核威慑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烈火-5’导弹已经确定了列装的最终技术状态……在今后几年成功进行三、四次从储存/发射筒发射的试验之后,这种导弹就可以列装了”,印度国防研究与发展组织主席阿维纳什钱德尔(AvinashChander)宣称。 由于遭到敌人攻击时生存能力更强,筒射导弹更有优势;公路机动的发射装置也能迅速地改变位置。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5年,周大生加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及%。
泱波摄 在每根灰色墩柱的腰身,都贴着一张巨大的二维码ID。
据此,原商标局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京东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驳回决定,随后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起复审申请,并提交了引证商标信息页及申请流程、京东公司基本情况及其名下商标信息、京东公司及“京东”品牌获得荣誉情况等相关证据,其主张引证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未提出复审申请,引证商标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同时,京东公司称其名下已有“JD”商标在第9类及其他类别的商品上获准注册,“JD”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特征,而且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京东公司请求准予诉争商标初步审定。中国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由常熟小紫逸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小紫逸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提电话、照相机、眼镜等第9类商品上。经审查,原商标局决定驳回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小紫逸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并未申请复审。经审查,原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经原商标局在注册程序予以驳回,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但是,诉争商标由英文字母“JD”构成,注册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不易被识别为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此外,依据个案审查原则,京东公司其他获准注册的商标与该案情况不同,并非诉争商标可获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综上,原商评委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京东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且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已获得显著特征。同时,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并存的情况并非该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驳回京东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京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以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该案中,诉争商标由未经设计的字母“J”和“D”组成,注册使用在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针对诉争商标是否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某一标志是否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时,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考量:标志实际使用的方式、效果、作用,即是否以商标的方式进行使用;标志实际持续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销售规模等经营情况;标志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标志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的其他因素。具体到该案,法院认为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或未体现诉争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来源,或未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或体现的多为对“京东”等商标的使用,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对于京东公司提出的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评审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即使获得初步审定,其后还有商标异议制度,获准注册的商标仍然面临着商标无效等制度的考验,而且部分案件中商标审查的结论可能还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商标审查受到其形成时间、形成环境、在案证据情况等多种条件影响,京东公司主张的其他商标的申请、审查、核准情况与该案没有必然关联性,不能成为该案的定案依据。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京东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京东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报记者王国浩(责编:林露、吕骞)。“委员讲堂”第八期:凌友诗委员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全国政协办公厅制作的“委员讲堂”第八期节目,8月15日在全国政协官方网站等平台播出。本期节目由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主讲,主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
先保留原有结构基础及外墙,对基础底板进行加固,随后进行外墙加固及新建结构竖向钢结构的安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