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可当时我国的体育事业毫无基础可言。
因该小区房屋属于该市教育局的“公房”,教育局对建筑物进行管理。
伸进来的竟是一位外婆的大手! 因为外孙平时在家午睡时间很晚,所以外婆非常担心他在幼儿园不睡觉哭闹,更担心睡不着会被老师批评。越想越焦虑,于是就潜伏进校园,穿过一大片花坛,走到窗台边,伸手拉开窗帘,钻进半个脑袋往教室里面张望。
这些年涉及器官捐献的好作品越来越多,特别是今年春节,央视播出的特别节目《加油,叶沙队!》,帮助酷爱篮球的16岁长沙少年捐献者叶沙圆了篮球梦,节目播出后,感动了亿万观众,让器官捐献走进大众视野。
任本荣表示,汉绣色彩浓艳、构思大胆、手法夸张、绣工精细,学习汉绣并不是一件易事。
本届峰会邀请了行业专家和知名企业代表共同参与。人民网副总裁宋丽云在致辞中表示,站在新起点,步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房地产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房地产事业适应新变化的需要,更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打造高质量住房、为美好生活助力,将成为房地产企业的共同使命。中国房地产协会名誉副会长苗乐如表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居民的住房发展已经从解决有无房子住进入到了解决住好房子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他认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完成时代任务,需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产业升级转型是基础,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要点,住房制度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创新完善是保证。
不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一些消费者却总会遇到烦心事。
欧派卫浴公关部表示:“在初期阶段,山寨电商的冒出,若不伤害品牌,某种程度上反而增加品牌露出、提升品牌知名度。
同事们把周先生送到医院后,抽血检查提示贫血,再进一步检查发现晚期胃癌,已丧失了手术根治的机会。胃癌是一种常见的消化道恶性肿瘤,曾长期占据我国各种恶性肿瘤的首位。
他们当中一些人还成为了随军作战的支前民工,送解放大军渡江。
(责编:叶子悦(实习生)、孝金波)。一个经济开发区的“二次创业”之路在合肥市经开区,酷热天气下,工人的工作热情依然不减。东方IC供图火热的8月,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江淮汽车生产车间内一片忙碌。在流水线的末端,江淮大众首款新能源车型思皓E20正在组装调试中。也就在这个8月,思皓E20将正式对外销售。与其相隔不远处是另一款新能源汽车江淮蔚来汽车生产基地,这里有着全球首条全铝车身自动化生产工厂。另一家国内封装测试行业的龙头企业通富微电子则已具备4层堆叠量产能,今年内还将建成一条世界先进的包含10多种12寸国产装备的液晶驱动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一条涵盖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已初具规模。“短短两三年时间内,一大批创新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