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澳门有关方面还与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等建立合作关系,将增进电影人才交流培养,携手推动影视产业发展。
194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迁入北京(当时的北平)。
”设计师南爸告诉记者。
根据《书序》记载,该篇是周穆王命伯冏为太仆时所作,《史记·周本纪》更认为是周穆王即位初年所作,而根据简文中揭示“摄”与时王身份的线索内容,研究人员推测“摄”应为懿王太子夷王燮,篇中的周天子则是孝王辟方。
随着冬季用电用火量剧增,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支队以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海报,发放消防宣传读本、书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0余份,开展消防知识讲座186次,组织应急疏散演练251次。
下图是研发方给出的低压固态储氢技术(合金固态储氢)与国内主流的35MPa高压储氢的数据对比。从图中可以看出,低压储氢的优势主要在于需要的储氢设备的体积小,加氢站设备成本低。但劣势在于储氢罐重量大,储氢系统成本高。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副研究员尚勇指出,该技术可以使运输、储存到加注环节的压力降低下来,这样就可以绕过国外的氢压缩机以及储罐的技术壁垒,实现自主突破;另外在储氢密度上又能提高三倍,初步计算可以产生20倍的放大效应。 “目前,我国没有高强度的碳纤维和高压的压缩机,因此采取低压合金储氢技术路线是可行的,也具有一定创新性。”中国科学院院士都有为评价说。 当前更适合公交领域 但是,储氢罐重量偏重带来的成本问题确实也难以忽视。“从给出的各项数据上来看,目前的低压储氢技术更适合公交领域。”张家港氢云新能源研究院院长魏蔚对记者表示。 魏蔚指出,低压车载储氢系统的重量是现在高压储氢方式的三倍以上,因此低压储氢系统当下的目标定位应该是对重量不敏感的车型。毕竟,车辆重量的增加,意味着终端用户使用成本的增加,再加上系统成本偏贵,因此该技术目前更适合的应用场景主要是以政府采购为主、成本相对不很敏感的公交领域,而向其他领域拓展应用的难度较大。同时,公交车作为大量载人的交通工具,对安全性要求更高,相比之下也更适合低压储氢技术路线。 对于成本问题,该技术的研发方之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教授级高工蒋利军表示,低压合金储氢技术目前确实存在重量偏重的问题,百公里耗氢量比高压储氢多公斤,按照目前每公斤50元的价格计算,百公里增加的用氢成本是15元。他同时表示,未来努力方向是通过产品的标准化和批量化,以及改善储氢材料等方式降低成本。 我国高压加氢站是主流 加氢站方面,《中国汽车报》记者从一份研报中看到,目前,全球加氢站主要以高压储氢和低温液态储氢为主,全球加氢站中约1/3为液态加氢站,日本约半数加氢站为低温液态储氢配套低温泵加氢站,而我国的加氢站建设还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国内运营的加氢站均为高压储氢加氢站。 数据显示,设备成本占据国内加氢站建设的70%左右。根据测算,不含土地费用,国内建设一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加注压力为35MPa的加氢站需要约1200万元,约相当于传统加油站的3倍。对于商业化运营的加氢站,除建设成本外,还面临着设备维护、运营、人工、税收等费用,折合加注成本约在13-18元/公斤左右。 对比看来,低压加氢站300万元的建设成本确实减小不少。同时,研发方称,该技术在加氢时采用无加压,不存储的加注方式可以降低加氢站设备与投资要求,占地面积由原先的3000平米大幅降至300-500平米;高压加氢站受到加压机以及高压储氢容量的影响,站内氢气存储量在500-2000公斤不等,而低压加氢站则不受存储量的限制;低压加氢站还可通过对现有加油站和CNG加气站稍加改造的方式投入运营。 大规模应用还有很长的路 在车载储氢技术方面,高压气态储氢是国内外的主流,并在燃料电池车上配装高压储氢瓶。同等体积下,压力越大储氢量越高,车辆行驶里程就更远。然而,受储氢瓶材料限制,我国高压储氢的压力多为35MPa,欧、美、日等国家采取的压力则是70MPa,这限制了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 对此,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低压固态储氢的压力仅为5MPa,绕过了高压储氢因高压受限于储氢材料的情况。低压合金储氢系统的制造过程从原材料到生产全部实现国产化,合金材料也可回收再利用。 另外,虽然高压气态储氢技术比较成熟,应用普遍,但是该技术存有泄漏、爆炸的安全隐患,安全性能有待提升。低压合金储氢的加氢系统、加氢站操作便捷迅速,加氢压力降低,体积小,安全程度高。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更符合中国国情、更安全、更经济的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同为研发方之一的深圳市佳华利道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凌兆蔚说。 但在当前高压储氢为主流的情况下,低压合金储氢的推广难度很大。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高压储氢产业已经在国内外逐步发展起来,低压储氢技术想要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将面临与现有高压储氢技术推广竞争的态势,想要发展势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这个技术路线更可行的话,国外早就发展了,不会是现在高压储氢占主流的态势。”这位业内人士说,低压储氢技术路线走向产业化会面临相当大的挑战。 缺乏顶层设计是真正的拦路虎 欧阳明高表示,新一代的制氢技术在科学层面已经有突破,但如何实现产业化应用更为重要。 根据《中国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蓝皮书(2016)》,到2020年我国建成加氢站将达100座,2030年将达到1000座。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球已建成369座加氢站,日本、德国、美国合计占比54%。我国排名第四,已建成23座,占比6%。其中,建站手续齐备的商业化加氢站6座。多数加氢站的规划设计、工艺流程及设备配置、氢源选择、自动控制系统等尚不能满足商业化运营要求,耐久性验证较少。 缺少国家顶层设计是真正的拦路虎,这导致加氢站建设的审批流程复杂、投资大、盈利能力有限、回报周期长等。魏蔚表示,单纯的加氢站建设时间在几个月左右,但是审批则较为复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氢目前仍属于危化品,所付出的建设成本和时间成本很高。
问题出在哪里?经过努力,科研人员最终发现在油藏中、管线中,甚至是采出水配置的溶液都存在着一种“坏细菌”——硫酸盐还原菌。
军队要主动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搞好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精准提出任务需求,齐心协力把军事政策制度改革落到实处。要足球还是要“性福”? 受访者:先睡再看要足球还是要“性福”?受访者:先睡再看 都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平时就你掐我打。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作为母亲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还经常让小龙挨饿。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无果。2014年1月,共青团莆田市委、莆田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对林某进行劝解教育,林某书面保证不再殴打小龙,但事后依然再犯。同年5月29日凌晨,林某再次用菜刀割伤小龙的后背、双臂。申请人梧店村村民委员会以被申请人林某长期对小龙的虐待行为已严重影响小龙的身心健康为由,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林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获得法院准许。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长期关注撤销监护人资格问题。佟丽华告诉记者,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相关原则性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得到落实,导致有些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父母没有受到有效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让我们看到,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司法能动性,本着保护孩子权益的原则作出相应判决。”佟丽华说。 这个判决影响深远。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撤销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林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是在意见出台之前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开创我国撤销监护权之先例,为意见中有关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及撤销后的安置问题等规定的出台贡献了实践经验。 记者注意到,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用3个条文对撤销监护权的程序作出规定,而正在讨论大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将细化监护侵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重点对临时监护制度进行设计。 根据民法总则第36条的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何挺认为,监护权的确定与监护权的撤销同样重要,撤销之后必须确定一名监护人,不然将对被害人造成更大伤害。 有僵尸条款之称的撤销监护权民法制度近年来被激活,但发挥作用的方式仍显单一 12岁女孩小芳的母亲在外务工,小芳留守家中由亲生父亲杨某独自监护,杨某竟借机性侵小芳长达数月。2018年12月11日,经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案发后,叙永县检察院向当地妇联发出检察建议,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2019年4月1日,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 “悲剧源于监护人的人性丧失,被害人所承受的伤害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办案检察官、叙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古智敏为小芳的遭遇感到痛心。尽管已将小芳的生父杨某绳之以法,古智敏依然觉得检察机关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应尽一切可能防止杨某利用监护权再次伤害被害人。 “监护人被判刑不代表监护权当然丧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成为必然的选择。”古智敏认为,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消灭,检察机关将督促小芳的生父杨某履行经济上的抚养义务。 关于撤销监护权诉讼的提起主体,两高两部监护意见第27条规定了4类,即未成年人其他的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朋好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社会上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 “撤销监护权的民法制度以前被叫作僵尸条款,这个条款近年被激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在司法过程中,监护制度的使用仅仅停留在监护权撤销这种极端型案件中,非常单一,希望监护制度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 “我们正在呼吁完善民法总则的监护制度,把总则里的监护制度细化在婚姻家庭篇,以便将来对司法起到更加细致的指导作用。”马忆南说。 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优先确保儿童人身安全。对上述困境儿童实行强制报告和举报机制,由公安机关、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共同应急处置,并根据监护人的相关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确实不宜由原监护人继续监护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开展监护干预机制。 记者了解到,北京一中院正加强建立对监护失格困境儿童的保护措施,积极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指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之一是缺少统一的转介机构,导致资源分散。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处长杨剑此前在司法案例大讲堂上讲道:“儿童权益保护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生活兜底,一个是监护兜底,民政部门提供生活兜底责无旁贷,监护兜底上也没有任何意见。凡是出现监护不到位、监护没落实问题,都要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一中院正在尝试推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救助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逐步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警示系统。 此外,北京一中院建议从顶层设计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探索创设国家监护职能的儿童权益代理人制度、强制亲职教育程序,立法建立互联网信息分级制度,全面规制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 “从法律层面上讲,强制亲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让家长明白,如果其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北京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张晨)。台湾民众集会:日本政府应向“慰安妇”道歉 日本“慰安妇之真相国民运动组织”代表藤井实彦去年脚踹“慰安妇”铜像引关注。(“东森云”)新华社台北8月14日电(记者何自力、石龙洪)8月14日是世界“慰安妇”纪念日。当天上午,近百台湾民众聚集位于台北庆城街的“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前,以活报剧、宣读抗议、递交抗议书等方式,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道歉。
最后的办法是把它拆掉。
晋代茧纸:留下一段可以触摸、感觉、认知的历史晋唐以来20余种古纸样本将破天荒地现身拍场。
标准迭代带动产业生态发展 每一次标准迭代升级,都会带来市场规模的指数级扩张,带来更强的技术溢出效应,推动移动通信产业进一步与各行各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