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河富水的通州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绿道体系建设工程正在进行。
一旦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不保,美国和西方得多大好处不说,但它们肯定用不着为此心疼。
其中,7月份出口15242亿元,为今年以来单月最高水平;增长%,比上月加快个百分点,为近4个月新高。
此外还将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行为,严厉查处网络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5月初,实验团队曾在预印本网站就该实验结果进行过公布,不久后美国IBM超导量子计算团队和哈佛大学里德堡原子团队也在预印本网站公布了类似的实验结果。
五、各缔约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杜绝不良信息传播,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六、各缔约单位之间应建立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的行业共享互助机制,保持信息的有效沟通。七、各缔约单位共同建立、健全“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库”系统(),使其能及时为各缔约单位提供节目信息指导与服务。1、鼓励各缔约单位将所掌握的优秀视听节目,包括影视剧、动画片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库”系统推荐给其他缔约单位;2、鼓励各缔约单位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视听节目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库”系统告知其他缔约单位;3、各缔约单位应经常登录“信息库”系统,及时从各自网站删除上述违规节目及其相关链接,自觉履行自律公约;4、“信息库”系统中属于仅应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从业机构掌握的信息,各缔约单位有保密的责任,不向外界公布。八、缔约单位如长期不履行本公约之约定义务或已经停止开办视听节目服务,视为自动退出本公约。九、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愿意接受本自律公约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公约。本公约发起单位应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十、各缔约单位同意适时设置本公约之执行机构,并服从该执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十一、本公约经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并向社会公布。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研学丨全国培养1000名未来大记者源起2016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程。2018年4月,初见知旅青少年研学正式上线。初见书房联合亚太世界遗产中心,打造“世界遗产·种子计划”系列青少年研学。
中国来马游客持续增长,中国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
开幕式上,由“十指抟砂”组合创意设计的紫砂茶具《爱我中华》首次亮相,恭王府博物馆副馆长边伟向创作组颁发个人代表作收藏证书。
现在不少城市都推出了社保APP或公众号,电子社保卡推广后,要尽量与原有公共服务产品进行整合,避免浪费资源,造成新的不方便。
在接到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后,阳春市民政局于9月12日10时启动了防御台风救灾应急响应,落实了应急值守、转移安置、排查防范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灾难来临之际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屋住。
由于从历史经验来看,收益率曲线倒挂与经济衰退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因此这引发了投资者对于衰退风险的担忧,进而导致市场特别是金融股普遍下跌。倒挂的背景和原因中金公司分析称,此次出现倒挂的是收益率曲线的2年和10年部分,也是市场普遍常用和较为关注的一个期限利差,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近期长端(10年)美债因避险或增长预期下降而大幅快速下行,而短端(2年)因为部分更多受货币政策约束而下降不够快所致,这实际上也是经济后周期的必然结果和特点,因此,出现倒挂这件事本身其实并不能算完全意外、或者说是迟早的事情,只不过真正倒挂到来的时候还是会引发市场的担忧。实际上,去年底和今年3月与5月左右,都出现了2年-5年、以及3个月-10年曲线的倒挂,倒挂的当时也引发了投资者的担忧和市场波动。不过,此次出现的2年10年的倒挂是2006年以来的首次。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