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们来说,如何在住酒店时,教会孩子欣赏酒店里的艺术?比如,如果选择居住在设计很特别很潮的酒店,家长就可以提前做做功课,告诉孩子所住酒店的设计故事;如果选择的酒店里摆放了很多艺术品,家长可以带孩子专门走一走,看一看。
纲领所阐明的党在抗战时期的基本政治主张,指明了坚持长期抗战,争取最后胜利的具体道路。
有一种坚守叫践行责任:守住百姓“钱袋子”“我要汇款,要快!”在一个天空飘着小雨的午后,一位老人家面色惊慌地来到扬眉镇支行找到营业主管雷永平,称要给自己在外地的外孙现金汇款万元。
他临终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
但荷叶性寒,脾胃虚寒者及月经期女性最好不要服用。
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据统计,上述14名“70后”干部中有半数为去年担任省部级职务。
目前,我们境外直飞航线达到7条。
刘德敏告诉记者,后来江浙等省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了一些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对方承诺将同时以年龄作为优惠购票标准。但这一“对方”尚不包括上海迪士尼。 律师:大学生诉请有法律依据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告诉记者,小王的诉请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凭有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16条、第26条、第40条都有相关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比如,消保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白树彩说,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违反了消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或规定。对于小王不得不丢弃自带饮食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上海迪士尼负有赔偿的责任,小王可以依据消保法第11条、第40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上海迪士尼主张赔偿损失。 “小王的两个诉请,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且提供了相应证据,从案件本身来说有据可依、有法可依。”白树彩说。 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迪士尼方面在庭审中辩称,并没有强制消费者在园内就餐,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园内就餐,也可以出园就餐后再返回园内,消费者是有选择的,其自主选择权没有被限制。 但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指出,“出园就餐”同样有损消费者的权利。由于乐园面积很大,游玩项目较多。等到就餐时间,游客距离入口处已经十分遥远,此时游客若想外出就餐,必须原路返回至入口区域,用餐结束重新排队进入迪士尼乐园。 她认为,这是变相迫使消费者在游玩时间与出园就餐之间作出选择:消费者若不愿浪费游玩时间,就只能选择园内价格高昂的食物;若消费者选择出园就餐,就会严重浪费游玩时间。 此外,迪士尼方面还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因此,不允许携带食品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袁丽认为,携带食物本身不会当然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被告不能因为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而限制消费者权利。同时,“禁带食物”不能避免所有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因为迪士尼园内同样存在气味奇特的食物,游客也可能丢弃园内食品垃圾。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王烨捷(责编:郝孟佳、熊旭)。我国已取消1.3万多项证明事项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5月14日下午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说,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万余项。
白皮书充分展现了中方避免陷入“零和博弈”的陷阱,致力于构建互利双赢的发展逻辑,寻找符合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着力推进更高层次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显然,面对群众的利益诉求,职能部门挂起“免战牌”,当起了“甩手掌柜”,表面看甘愿“自取其辱”,损害了政府形象,但何尝不是暴露出个别公职人员尸位素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失为民服务的能力、本领和素养的现实?因为“无能”,或心中有“鬼”,便怕群众缠、怕群众访,于是“惹不起,躲得起”。
中国的底气何来?不妨用数据说话—— 商务部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持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