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从本质上来说是电商行业营销模式与销售渠道的一种创新。
但临床工作中,胃癌比结直肠癌的手术效果要差很多,这是因为我们很少能发现比较早期的胃癌患者。
这几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不断进步,联合惩戒措施应用范围持续拓展、联合奖惩机制实施成效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量大幅增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同时也要看到,伪造信息刷好评、把高仿当正品来销售、一些产品或服务信息“陷阱”多……现实生活中,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经营者信用状况与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快乐消费的标准还有距离,也阻碍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遇到火爆演出,“黄牛”一般会先把票务信息散播出去,如果拿到足够数量的票,就兑现给买票的消费者,反之则取消订单,让消费者十分被动。
“以后群众在长三角地区办事会越来越方便,任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不管是本地的,还是长三角地区跨省的,提交至当地的12345平台都能办。
难道现实主义真的过时了吗?如果说现实主义还有生命力、还有存在的必要,那么它又表现在哪里呢?离开了现实主义的网络文学,长期以来遵循着消费文化的基本逻辑,似乎市场成了衡量作品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一旦某个类型的作品受到追捧,跟风之作便层出不穷。然而,这是文学该有的模样吗? 我们常说,文学是人类的精神家园。这个家园,理应承载着我们对于一个更合理、更美好的世界的期许,坚定着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念和决心,理应给予我们战胜艰险、挑战困难的勇气和力量,为我们所遭遇着的现实提供一些可能的路径或可能的逻辑。 众所周知,现实主义的美学原则为:如实地表现现实生活的本来面目。或者如高尔基所言,“对人类和人类社会的各种情况,作真实的赤裸裸的描写的,谓之现实主义。”但这种“如实地表现”或“真实的赤裸裸的描写”,绝不是对现实简单地、平面地、机械地反映或复制,而是要去直面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并以虚构和想象的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某种合理的人性之参照对象和构建模式;创造出一种崇高的审美理想和精神境界,来照亮那通往自由王国的道路。 不幸的是,在网络文学的格局中,现实主义似乎越来越成为一种陈旧、过时的话语,文学关注和表现的对象,越来越多地集中于个人的身体、个人的经验、个人的情感等。个人的情怀被无限张扬,个人的私欲被无限放大,个人的诉求被无限抬高。但关于历史、社会、现实等的表述,则被刻意地排除、压缩乃至架空。似乎惟其如此,才足以体现文学的“超越性”——文学超越了庸常的现实,但文学的超越性并非脱离社会现实的凌空高蹈,而是要在现实世界里发现闪光的人性、厚重的生命以及不向假丑恶屈服的灵魂。我们不妨以几部点击率极高的网络小说为例,看看这些所谓的“超越性”究竟有何价值? 在《甄嬛传》里,几乎看不到人,而只是些没有温度、没有生命力、被权力肆意操纵和摆布,丧失了反抗或抵抗能力的符号。主人公不仅没有同这个恶的世界进行坚决抗争,还以一种对权力话语适应和利用的方式,强化了人性之恶。若从文化研究的角度来探讨网络文学,就会发现,那些自称是“文学应该与现实保持距离”的神怪作品,也不过是在另一个维度上对低俗趣味的无节操迎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部浪漫玄幻小说,以人神恋、祖孙恋、跨世恋等来刺激现代人的神经,表征着网络文学的大众文化或消费主义特征:眼球经济。但是,个人情感真的就重要到可以无视伦理、无视道德、无视历史吗?旷世之恋、绝世之恋、惊世之恋都还不够,还需要“三生三世”才能满足个人私欲吗? 这里,就呈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对比。现实主义看似与现实生活最近,却并非一味迎合现实,而是以梦为马,着眼未来。毫无疑问,现实主义仍然是我们理解现实世界最为有效、最为直接、最为鲜活的方式。她热情地歌颂着真善美,无情地批判着假恶丑。现实主义从来不屑于雾里看花,也从不闭门造车,不是闺阁里的文字游戏,更反对那种自恋式的故弄玄虚,她永远都坚定笃实地站在社会进步、人类发展、自由实现等高度上,为着人朝向一种更高贵、高飞扬的生命维度而振臂高呼。 现代社会,分工日益精细。
者、作品、读者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2018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报告呈现了新时代新思想指引下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方向。 中国网络文学从未停止高产的步伐。报告显示,2018年,各类网络文学作品累计达2442万部,较上年新增795万部,同比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数量增长的同时,现实题材内容呈现爆发式增长,2018年网络文学平台发布的新作品中,现实题材占比达%,较去年同比增长24%。 近年来,网络文学中现实题材创作明显升温,许多彰显时代风采,洋溢生活气息,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冯士新介绍,2019年《写给鼹鼠先生的情书》《散落星河的记忆》《网络英雄传2:引力场》等三部网络文学作品首次荣登年度中国好书;《遍地狼烟》《网络英雄传》先后荣获中国出版政府奖;《大江东去》《蒙面之城》分别入选五个一工程奖和老舍文学奖。网络文学的繁荣发展,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丰富了文学创作的内容形式。 2017年,我国网络文学读者数首次破四亿,当时就有媒体指出网络文学迎来了升级换代的关键期。2018年,读者增长率有增无减,2018年网络文学读者总计亿人,增长率为%,创近五年来新高。在网络文学读者规模持续增加的基调下,读者群体也呈现年轻化趋势。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第一副理事长张毅君介绍,网络文学读者中,30岁以下读者占比%。学生是网文读者主力军。在地域分布上,三成以上读者分布在三线及以下城市,一线城市读者群体最少,仅占%,网络文学下沉市场有待深入挖掘。作者方面,截至2018年,国内主要网络文学企业驻站作者已达到1755万人,90后作者占比过半,作者年轻化趋势明显。 中国网文正在全球圈粉,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面向海外输出的网络文学作品已达11168部,其中,玄幻仙侠作品畅销欧美,而都市言情小说则更受日韩及东南亚国家青睐。 网络文学,全媒体文化产业的一员 从1998年第一部网络文学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问世,网络小说仅用21年的时间就收获了数以亿计读者的关注。
中国足协被逼进死胡同 事实上,中国足协调查组是在无人举报、无人申诉的情况下,因消息通过媒体曝光后,才决定前往鹏城进行调查的。
由于临时更换航班,把出发前的所有事情办妥,已是凌晨2点了。
那么,真是如此吗? 不得不说,真的是想多了。桑葚只是一种普通的水果而已,就算晾成干也不会有啥质的变化。 吃桑葚不会加速酒精代谢,所以它和解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那能增加酒量吗? 我们都知道,让人产生醉意的是乙醇,主要靠肝脏代谢,少量会通过肾脏随尿液排出或者随呼吸排出。 因此,决定酒量的,就是肝脏中负责转化乙醇的各种酶的多少和活性,而酶又是由基因决定的。 目前为止没有什么方法能增加这些酶的分泌,所以,酒量基本上都是天生的。 所以,桑葚干和解酒、酒量大小都没有关系。 那有没有什么物质真的能解酒呢?首先我们先来了解酒精在人体中的代谢流程。 酒精在人体是如何代谢的? 乙醇进入身体之后,首先乙醇脱氢酶会将乙醇氧化分解为乙醛,乙醛一旦不能及时代谢,在身体积累,就会导致出现头晕、脸红等各种醉酒症状。 然后,肝脏中的乙醛脱氢酶会将乙醛氧化为乙酸,最终,乙酸被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分排出体外。 所以,从原理来看,想要不醉酒,就需要使肝脏产生更多的乙醛脱氢酶,代谢掉乙醛。 网上的解酒办法靠谱吗? 口服解酒药 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任何一种靠谱的真正意义上的解酒药。 解酒药本身不含乙醛脱氢酶,就算含也不靠谱,因为酶本质上是一种蛋白质,而蛋白质进入身体之后会被消化分解,还怎么解酒。 因此,所谓的解酒药,其实也并不靠谱。 喝蜂蜜水 蜂蜜中含有很大一部分果糖物质,虽然在某些实验中证明了果糖可以提高乙醇脱氢酶的效率,但是果糖对于乙醛来说并不会造成影响,这种片面解酒的工作也没有太大意义。 喝碳酸饮料 酒精+碳酸饮料,很多人觉得这样喝不仅口感佳,还能帮助解酒,但其实来说事实恰巧相反。 因为碳酸饮料当中所含的很大一部分碳酸物质会增加胃的容积,这样喝会增加酒精在体内的吸收面积,反而更容易醉了。 所以,网传的解酒方式都不太靠谱。当然,想不容易醉其实也是有办法的。 有哪些靠谱的解酒办法? 干喝不醉是不太可能了,但有一些方法可以让你醉得慢一点 1、在保证酒水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低度酒,最大程度减少酒精物质的摄入,这样会醉得慢点,对身体的伤害也少一些。 2、饮酒前和饮酒过程中多吃点东西,延缓胃肠对于酒精的吸收。 3、饮酒后多喝水,稀释酒精浓度,增加排尿量,促进酒精物质的代谢,降低身体中存留的酒精浓度。4、如果饮酒后还算清醒,可以稍微活动一下,比如散散步、做做家务,增加汗液的排出量。 所以,喝完酒以后可以多喝水或者稍微运动一下,帮助身体加速酒精物质的代谢。 当然,为了健康,能不喝酒尽量不要喝。淮南:消防广场舞大赛圆满落幕推荐阅读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内容的,视为未发出。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时,可以按照《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著作权人提交必备材料,以及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和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证明。 第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且经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专门从事盗版活动,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通知,配合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过程中,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行政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30日起施行。(责编:林露、吕骞)。方丽娜:异军突起的欧华作家(海外华文作家研究) 2010年的一天,远在美国南部的我打开了北京寄来的《文艺报》,其中有个版面叫“文学院”,专门介绍鲁迅文学院的作家作品。
它表明,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背后起根本性作用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