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外是一家以茶为主题的丸尾原餐厅,餐厅的特色就是所有菜品都选用当地茶叶制作,其中最受欢迎的当属茶叶天妇罗。
拆除的材料被运到仓库,让王先生自取。
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民警,异味出现已经有几天时间,他们接到业主的情况反映,实地进行查看过,发现一层的车库和柴间部位异味最为集中。
领导干部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永远需要自觉的道德修养。在这方面,周恩来为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活到老改造到老周恩来反复强调世界观改造的艰巨性和反复性。
”各单位有关负责人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整改工作及下一步打算。
它们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难以估量,且大多和北京地区密切相关,或出土于北京,或制造于北京,或应宫廷要求制作,或为皇室收藏。例如本书收录的年代最早的文物,是北京平谷区刘家河商墓出土的金臂钏,其浓郁的北方草原文化元素显示了独特的地理区位对北京历史走向的影响。紧随其后的,是揭开了北京建城之始这一聚讼千年之谜的出土铜器克盉、克罍与堇鼎,以及堪称北京地区西周青铜艺术巅峰之作的伯矩鬲。同属西周的班簋发现于北京废铜堆,铭文多达197字,它应与清宫收藏、著录于《西清古鉴》的一件班簋属同一套簋。再如石景山区出土的西晋幽州刺史夫人华芳墓志是推定古蓟城西垣位置的重要材料。而延庆县出土的北魏“大代”款铜鎏金释迦牟尼佛坐像、顺义区辽代舍利塔出土的定窑白釉童子诵经壶、丰台区金代贵族墓葬出土的青玉龟游荷叶玉饰、庆寿寺海云和尚塔出土的蒙古汗国时期火焰纹堆补绣僧帽、元大都遗址出土的青白釉水月观音菩萨像与青花凤首扁壶、制作于宫廷的永乐大成就者毗瓦巴像等文物,则进一步揭示了北京从古至今所发挥的南北、东西文化交会通融的枢纽功能。应宫廷要求制作的文物有明洪武青花折枝花卉纹荷叶盖罐、成化斗彩葡萄纹对杯,清雍正珊瑚红地珐琅彩花鸟纹瓶、乾隆缂金十二章龙袍与外粉彩内青花镂空花果纹六方套瓶等。由皇亲贵胄收藏的文物包括刻有《晋王献之小楷书曹植洛神赋》的玉版《十三行》、元代白玉凌霄花饰件、明代董其昌楷书《燕然山铭》卷、唯一出土的“子刚”款夔凤纹玉卮等。这些世所罕见、精美绝伦的文物珍品堪称不同时代中华文化遗产代表作。收入本书的文物无论产自何地,最终会聚北京,正所谓“四方之货,不产于燕,而毕聚于燕”。它们展现了古都北京作为近古华夏文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多重角色,兼容并包的多元文化胸怀。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首都博物馆时发表重要讲话:“搞历史博物展览,为的是见证历史、以史鉴今、启迪后人。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首都博物馆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精神,希望以展览、教育活动、图书等多种教育手段与公众共享文化遗产资源,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作者为首都博物馆原馆长)(责编:鲁婧、赫英海)。适度吃巧克力心衰风险低原标题:适度吃巧克力心衰风险低巧克力主要原料可可有降低血压的功效,但由于生产过程添加糖和脂肪,普通口味巧克力仍然被许多人视作无益健康的零食。
盛男在经历过一次又一次希望与绝望后,终于寻找到自己的方式与世界和解。
2019-08-1217:00这种现象既不正常也难以持续。
搭建了电子商务产业园、双创孵化中心等平台,建成700多个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覆盖了全县80%的行政村。
岑某某电话联系王某某父母,开口就要求还款“80万元本息”,但被王某某父母拒绝。
现在年轻人不大会受修业年限约束,想多方尝试,学校也应该持开放态度看待,也有学生去重考或尝试自己想做的事情后,发现不如预期,就会重回学校。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