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22世界杯拜仁与尤文【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他说,要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
(联合推出:央视网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编辑:刘畅杨小淼)。室内高温影响人的认知能力 美国一项新研究发现,酷暑时节室内的高温会影响人的认知能力。 来自哈佛大学陈曾熙公共卫生学院的研究人员报告说,2016年夏季,他们在波士顿连续12天对44名20岁左右的健康年轻人进行了实地追踪调查。他们在这些学生的宿舍里配置仪器,测量室内温度、湿度等参数,并利用可穿戴设备监测他们的身体活动和睡眠模式。
在会见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热恩别科夫时,习近平主席表示,中方将继续支持吉尔吉斯斯坦经济社会发展,同吉方一道实施好饮用水、道路、医院等更多民生项目。
在马特中校的引导下,记者观摩了野战二级医院组织指挥、技术运用、勤务保障等各个环节的运行,发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步骤都有标准依据。
经过激烈比拼,中国参赛队以35分01秒的成绩夺得第一名。
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他强调,特约监察员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光荣使命,监督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沿着党和人民确定的正确道路前进。|最高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知识产权法庭高级法官 为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中央决定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
该负责人介绍,三聚阳光为星际荣耀代理的105件专利申请,大部分是火箭发动机及火箭点火控制相关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爱卫办主任于学军说,“厕所革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的治理,改变村容村貌,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性变化。
这一举报线索受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的高度重视,并转给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从8月9日到12日,警方总计拘捕149人,包括111名男性和38名女性,年龄在15至53岁之间,涉及非法集会、袭警、阻碍公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
感恩改革开放为我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从1974年6月1日到1976年1月8日一共587天。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