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洲国家面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非盟《2063年议程》的任务,将本国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接成为普遍愿望。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从资本流动看,近期以来新兴市场国家资本流入增加,这与息差优势和增长前景等多项因素有关。
报道称,当地时间8月3日上午,美国一名21岁的得克萨斯州居民在离墨西哥不远的埃尔帕索市内的沃尔玛超市内开火。
另外,上一期的时候,很多网友都给我们留言了,比如下面这几位:。《复联4》将加入新片尾+删减画面 下周重新上映《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在全世界获得27亿美元票房收入的佳绩,并成功超越《阿凡达》成为全球最高票房电影,原来这个记录有望再刷新,因为电影将会上映新加长版本。
美国能源信息局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美国上周商业原油库存环比增加240万桶,与分析师预测的环比减少大相径庭。
要严肃处理新增产能项目,全程从严监管产能置换项目,打击非法产能,进一步严格执法标准,抑制投资冲动,最终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全国粗钢产量增长%。其中,会员企业粗钢产量增长%;非会员企业增长%,产量增速远高于会员企业,其生产增量占总增量的%。中钢协指出,2017年6月30日以后,“地条钢”产能应退尽退,“劣币驱逐良币”局面得以改观,钢铁行业优质产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当年下半年非会员企业产钢7500万吨;今年上半年,非会员企业产钢12843万吨,比2017年下半年增加5343万吨,大幅增长%。这部分增长过快产能是否合规值得关注。据了解,今年第三季度,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将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已化解产能复产、“地条钢”死灰复燃、产能置换不合规等行为,强化负面警示作用。对钢铁产能置换工作,有关部门将多方听取意见,适时予以修订完善,查漏补缺。“今年上半年,钢铁业产销两旺。部分企业甚至持续高负荷生产,极易引发安全、环保、质量风险。”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王伟表示,近年来虽已推进去产能,但钢铁产量还在大幅增长。对此,政府、行业、企业要群策群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与会者还认为,铁矿石定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虽是全球最大铁矿石进口国,但由于矿山企业集中度高但钢铁企业集中度低,钢铁企业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现行定价机制在维护产业链利益均衡发展方面存在缺陷,不利于上下游产业长期互利共赢。别忽视超低排放改造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不仅对末端治理后的超低排放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加强了全过程、全系统、全产业链污染治理要求,代表了当今全球钢铁业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排放指标和要求。“全行业要加快超低排放改造步伐,有条件企业力争提前达标。”高祥明表示,上半年会员钢铁企业外排废水总量同比下降%,二氧化硫同比下降%,烟尘同比下降%,工业粉尘同比下降%;吨钢耗新水同比下降%,吨钢综合能耗同比下降%。但是,钢铁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仍有一些难题需要解决。例如,高炉煤气精脱硫等技术仍需创新突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能否长期稳定达标尚需时间验证。另外,改造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脱硫灰、脱硝催化剂等固废产生量,处理这些固废尚未有较好的技术手段和处置渠道。同时,资金保障、环保管理等问题需要行业共同研究解决。“节能环保关系企业生死。”高祥明表示,企业要有危机感,再不抓紧改造升级,有可能受限、停产甚至退出。业界普遍认为,无论是钢铁业去产能、稳运行,还是推进高质量发展,都要打好环保牌。中钢协秘书长何文波指出,在钢铁需求一定的情况下,让实现超低排放的生产企业充分发挥产能,同时限制排放较高的产能,才是降低环境影响的正确做法。在此前举行的“2019(第十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上,针对中钢协发出的“各级政府部门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给予更多激励,并实施更加有效的‘差别化管控’”的呼吁,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作出回应,“我们绝不允许把环保水平低、投入少的企业与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放在一个环境中竞争,如果有那样的现象,就是监管工作失职,是要坚决反对的”。刘炳江强调,是否达到超低排放是钢铁企业能否正常生产经营的关键,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周雷)(责编:王醒、杜燕飞)。网络社交电商迎来茁壮成长“新春天” 近年来,我国社交电商发展方兴未艾,涌现了一批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
暴徒的恶劣行径,吓不倒有正义感的世人,更阻挡不了维护香港安宁的决心。
”日常不拍戏的时候,旅行和陪伴家人是马思纯最爱做的两件事。
此外,音乐也是一种倾听工具,是一种信息输入方式,听者在无形中会对歌者表达对社会、学习、他人、情感、老师和压力等观点,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责编:金鸣(实习生)、董晓伟)。李学斌:“高铁生命线”的守护者原标题:李学斌:“高铁生命线”的守护者 爱国情奋斗者 本报记者矫阳 8月13日,中国高铁生命线的研发又有重大突破,中国铁建康远新材料公司新课题“高铁节能接触网线材”试验品成功下线。“新研发的产品已完成前期试验,导电性能将再提高5%至10%,是世界首次。”在位于江苏泰州的康远公司,45岁的总工程师、课题组组长李学斌博士说。 接触网线材是高铁关键产品,直接影响着高铁的运行与安全,被誉为“高铁安全线”。 作为担纲研发国产高铁接触网线的第一人,早在2009年,李学斌带领团队即成功研发出“超细晶强化型铜镁合金”接触网导线,被誉为是中国高铁电气化技术的重大突破,不仅打破了国外垄断,而且每吨比外企降低2万元。仅此一项,10年来为高铁建设降低成本近百亿元。 2008年1月,在中国科学院完成博士学业后,李学斌加入了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适逢中国高铁建设正经历大规模引进消化的过程。高速运行的列车受电弓对接触网线提出更高强度、更优导电性能的要求。中国高铁建设初期,受技术限制,大量接触网线都需进口。 也是2008年,为打破困局,国家科技部和原铁道部启动了《中国高速列车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数百家相关领域最强企业、高校院所和重点实验室共1万多科研人员参与其中,自主研发高铁相关新技术。刚出校门的李学斌很快担纲关键装备技术研究中的“高速铁路高强高导接触网导线及其部件的研制”子项目。 “好马配好鞍,每件都是高端定制。”为了让新产品顺利问世,李学斌依托康远新材料公司,精心准备每一组配套设备。通过改进合金比例、改良制造设备和创新连续挤压工艺,把高强度、高活跃性的“镁”和高导电性的“铜”结合在一起,在提高强度的同时确保高导电性能。 把实验室当成家,李学斌在厂里一蹲就是大半年。江南的夏季阴雨连绵,高温高湿。李学斌厚厚的眼镜片一次次被热气遮挡,擦一擦,继续干。通过大量的试验、改进,原本“紧绷”的接触线的导电性提高10%左右,抗疲劳性提高近50%,强度也得到大幅提高。 2009年7月,“超细晶强化型铜镁合金”接触网导线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崇祺、钱清泉组建的专家团队评审。同年9月,新产品在时速350公里的郑西高铁试挂,运行状态稳定。 此后10年间,李学斌始终在高铁接触线领域保持着创新热情。2013年诞生了新疆“百里风区”新接触线,在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和兰新高铁上得到大规模应用。在250公里时速下,接触线在列车高速通过狂风区时,性能仍能保持稳定;2014年,成功研发满足时速400公里高铁的接触线,抗拉强度再提高8%,导电率再提高13%,成功应用于韩国西部高铁;2015年,技术团队再研发新型接触网线材,在大西高铁试验段成功试挂,强度达到580兆帕,承力索导电率达到80%;2016年,成功研发出新型吊弦线技术,使线材抗疲劳寿命提高3倍…… 截至目前,李学斌团队获得80余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参与修订行业标准2项,地方标准2项,修订国际通用IEC标准2项。 “由几十项专利组成的专利群,使我们在高铁接触网线材领域始终保持世界领先。”面对“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多项荣誉,李学斌把目光投向更远的未来。(责编:王宇鹏、王静)。端牢“中国饭碗”的核心密码【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立秋已过,广袤田野一片生机盎然,处处蕴藏着丰收的希望。
”林峰说,下半年旭辉的运营关键词是以销定产、降低库存、提高去化、加快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