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益行动除陈明、金池、吉杰、谭维维、王铮亮、张歆艺之外,陈晓、郭京飞、光良、蒋欣、小沈阳、郁可唯等明星志愿者也将陆续加入,践行时代使命,传播爱心理念。穿行在山川的天府,奉献着即是幸福。
(作者是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本报讯(记者孟向东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王娟)8月7日至8日,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深入南阳调研基层统战工作。在邓州市龙堰乡刁河村和唐河县大河屯镇大河屯村,孙守刚详细了解南阳市发挥统战资源优势探索开展的“同心联结”活动。
”党员、干部带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不能认真检视问题、真心解决问题。
和平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在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为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借鉴。中国的和平发展使占世界人口1/5的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也为世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坚持以互利共赢为基础开展国际合作,成为许多国家的贸易、投资伙伴。中国与世界上主要经济体都形成了互利合作的良好格局,成为全球产业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和平发展贡献了正能量。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一带一路”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全球公共产品,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因而得到众多国家的积极响应。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将“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更好对接,按照市场规则和商业原则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同时,中国主张加强人文交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学互鉴,维护自由贸易,缩小南北差距,实现共同发展。推进新型经济全球化,要求不断完善全球治理,形成更加公平、透明、开放的国际规则体系,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注意把被实践证明是合理的现有国际规则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国际规则体系,如推动通关便利化和投资保护,逐步打造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大市场;另一方面要注意对现有国际规则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革。
中方欢迎哥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实现两国发展战略对接。
所谓“二选一”,是指部分电商平台为了追逐商业利益、打击竞争对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的行为,这一现象由来已久,每当电商促销节来临时,“二选一”问题就会被频繁爆出。
外资强势布局,传统燃油车企转而押宝新能源,留给造车新势力的时间不多了。
今年上半年,开发区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
二是提取“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基金。
据此,原商标局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京东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驳回决定,随后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起复审申请,并提交了引证商标信息页及申请流程、京东公司基本情况及其名下商标信息、京东公司及“京东”品牌获得荣誉情况等相关证据,其主张引证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未提出复审申请,引证商标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同时,京东公司称其名下已有“JD”商标在第9类及其他类别的商品上获准注册,“JD”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特征,而且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京东公司请求准予诉争商标初步审定。中国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由常熟小紫逸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小紫逸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提电话、照相机、眼镜等第9类商品上。经审查,原商标局决定驳回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小紫逸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并未申请复审。经审查,原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经原商标局在注册程序予以驳回,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但是,诉争商标由英文字母“JD”构成,注册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不易被识别为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此外,依据个案审查原则,京东公司其他获准注册的商标与该案情况不同,并非诉争商标可获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综上,原商评委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京东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且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已获得显著特征。同时,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并存的情况并非该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驳回京东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京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以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该案中,诉争商标由未经设计的字母“J”和“D”组成,注册使用在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针对诉争商标是否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某一标志是否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时,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考量:标志实际使用的方式、效果、作用,即是否以商标的方式进行使用;标志实际持续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销售规模等经营情况;标志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标志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的其他因素。具体到该案,法院认为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或未体现诉争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来源,或未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或体现的多为对“京东”等商标的使用,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对于京东公司提出的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评审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即使获得初步审定,其后还有商标异议制度,获准注册的商标仍然面临着商标无效等制度的考验,而且部分案件中商标审查的结论可能还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商标审查受到其形成时间、形成环境、在案证据情况等多种条件影响,京东公司主张的其他商标的申请、审查、核准情况与该案没有必然关联性,不能成为该案的定案依据。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京东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京东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报记者王国浩(责编:林露、吕骞)。“委员讲堂”第八期:凌友诗委员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全国政协办公厅制作的“委员讲堂”第八期节目,8月15日在全国政协官方网站等平台播出。本期节目由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主讲,主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
日本农业的前车之鉴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日本一些植物工厂管理不善、七成盈利难,东芝等大企业纷纷撤资的消息。
提炼优秀传统文化精髓,首先在于不断汲取中华美学精神,从中提炼意象、符号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