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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路边的车辆和行人呼救。暴雨中,她用手举起自己的雨衣,为倒地的阿姨挡雨。20多分钟过去,救护车来了,阿姨被环卫工人和医生抬上了救护车,浑身湿透的殷华婷却冒雨在人群中离开了。 据了解,摔倒的阿姨今年50多岁,遗憾的是,她在经过抢救之后还是不幸离世。
白鹿透露,自己更喜欢长发造型,剪短发是一个艰难决定,但为了拍摄效果必须豁出去。
联合驻地主流媒体加大隐患曝光力度,在《鄂州日报》专版全面曝光“湖北景富服装有限公司厂房”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对到底未整改的哈佛幼儿园进行临时查封,以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及铁腕执法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这也表明,即便纯从功利性的角度看,现在很多城市连表面文章都懒得做。
在审批定兵前,由市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
(责编:任一林、谢磊)。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京举行古尔邦节招待会 尤权到会贺节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北京8月13日电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12日在京举行招待会,庆祝古尔邦节。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到会祝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金汝彬致辞,代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对党和政府给予的亲切关怀表示感谢,并向全国穆斯林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和良好祝愿。
和李慧鹏一起收获“新年大礼”的共有102人,都是园区内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及主板上市企业的骨干员工。作为省级科创产业重要平台之一,信息光电高新区已集聚各类人才近万名。
———编者的话雷峰塔藏经:有缘人成就收藏文化史上的佳话古代雕版印刷术高度发达的实物此次亮相春拍的吴越刻雷峰塔藏经距今已有千年。
王伟指出,海信目前全球激活互联网电视用户已达4500万,海信两年前低调创设的国家级智慧家居平台——聚好联目前已经接入120多个品类数十个品牌的AIOT设备。海信此举是打通储备已久的2C和2B用户,打造一个超越智能控制中心、叠加社交功能的大屏应用平台。从多路高清通话的大屏社交到万物互联的智能家居生态,海信蓄谋多年的“大屏朋友圈”计划正在成为现实。(责编:毕磊、付长超)。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坏”吗原标题: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坏”吗 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站在山上,笑着将手中的一株疑似“塔黄”的绿色植物拿起,三下五除二,将其叶子全部刮掉……因为在视频平台上上传了这样一段视频,这两天,云南香格里拉刘明的生活彻底被打乱。尽管他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发布致歉,但依旧有网友下“通缉令”。因“炫耀式破坏珍稀植物”,其信息被曝光,一度,他都不敢出门。(7月31日《成都商报》) 刘明发视频炫耀自己破坏珍稀植物,结果网民眼拙,真把他破坏的植物当成了珍稀植物,进而曝光了他的身份,并群起而攻之,让他不得安宁。后经专家鉴定,遭受刘明“炫耀式破坏”的虽然是塔黄,但塔黄并不是珍稀植物和保护植物,事发地也并非保护区。也就是说,刘明的行为并不违法,于是他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声称打算起诉“造谣的网友”。 首先必须强调,搞人肉搜索,曝光他人身份,并对他人进行辱骂或者骚扰,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极不应该的。这种行为应该马上停止,假如有人因此违法,理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但要看到,网民有不对之处,并不能说明刘明就对,这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刘明该检讨的地方,丝毫不会因为别人的对错而改变。 刘明上传这段视频的用意,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他自己是把塔黄当珍稀植物来破坏的。刘明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误导性,难怪网友会出现误会,如果说网友造谣,那么,制造谣言的人,正是刘明本人,网友只不过把他的错话当真而已,该为此负责的反而是他自己。 虽然最终确定刘明破坏的不是珍稀植物,也只不过说明他侥幸没有违法而已,而他当时将其当作珍稀植物来破坏,这个不良动机最初就存在。更何况,刘明随意破坏植物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产生,这种影响并不随“塔黄非珍稀植物”这个定性而消除。 退一步讲,即使刘明起初就知道遭他破坏的并非珍稀植物,他的行为也同样不合适。生态保护不是仅仅保护非珍稀植物,所有可以维护生态环境的植物,都应该得到保护。塔黄是喜马拉雅高山冰缘带的特有植物,数量上的确比较稀少,且高山寒冷地带生态脆弱,随意破坏塔黄对于生态保护不利,因此,作为非珍稀植物的塔黄同样不应该遭到故意破坏。 法律只是底线,在这个底线之上,还有道德等其他约束,假如一种行为虽不违法,却违反了道德,同样应该受到谴责。多反思自己,从而吸取教训,别再干这类哗众取宠的事,才是刘明当前最该做的事。(责编:孟哲、王静)。长城汽车俄罗斯图拉工厂即将竣工投产哈弗F7即将成为长城在俄罗斯投产的首款车型此外,长城汽车图拉工厂的竣工投产也将为俄罗斯的经济发展带来贡献。
“我们一定要向暴力说不,只有在停止暴力的前提下,才能让香港继续向前。
业内人士认为,“从采购规模看,115万台已经逐渐逼近运营级规模需求,应该不是偶发行为或者作为简单的促销赠品采购。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加快功能布局优化与疏解,推动西咸一体化,增强主城区科技研发、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国际交往等核心功能,完善阎良、临潼、鄠邑等副中心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