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健康素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涵养培育的。
保障其他劳动者工资支付,参照本条例执行,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保障措施除外。
在过去的几天里,她已收获了400米自由泳和800米自由泳两块金牌。
但是,如果是湿手状态,识别就会很容易出错,因为水的导电性原因,湿手时往往识别不出指纹的纹路,识别出的是水的“纹路”,这也是在湿手用手机时手电容式触摸屏往往不灵的原因。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目前既有神州、一嗨、携程等全国性租车平台,也有像租租车、安飞士、赫兹等服务于中国游客海外自驾的租车平台。
▲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朝方在1959年于平壤市中心立起这座中朝友谊塔。
他强调,作为城市管理者,建设健康城市需要高度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高度关注“分蛋糕”和“做蛋糕”。健康城市建设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要与现在医疗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建设健康城市,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须坚持“做蛋糕”和“分蛋糕”一起抓,并且以“做大做优蛋糕”为主要任务,以“做蛋糕”来带动“分蛋糕”,即以解决优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来带动解决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二是要高度关注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技术学。不管是“分蛋糕”还是“做蛋糕”,都需要以科学的手段为支撑,也就是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技术学。政府作为医疗资源等公共产品的投入主体,必须考虑成本问题,考虑投入产出比、费效比、性价比,考虑如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就涉及到卫生经济学。要实现三大效益的最大化,必须依靠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等现代技术,这就涉及到卫生技术学。三是要高度关注“四改联动”。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保险体制和医疗救助体制的“四改联动”,是过去10多年杭州创造的经验和模式,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包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都作过批示。“四改联动”也写入到了国务院有关文件之中。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健康城市问题,必须继续坚持“四改联动”,坚持实施“名院集团化”战略。巴德年院士作“健康中国2030与卫生政策研究”主旨报告。他认为,要把对健康、对医疗的重视提高到中华民族能够繁衍昌盛的高度来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城市。一是要对健康中国2030所设定的目标保持信心;二是要明确卫生政策研究的主要目标在于解决卫生公平和卫生可及性问题。当前中国的卫生公平和卫生可及性明显好转,但是还远远没有解决;三是要明确临床研究是医学研究永远的“主战场”,全国整体的医疗水平亟待加强;四是要重视医院管理存在的问题,不能过度关注规模,更应重视质量、效益与水平;五是要进一步提高医学院校的培养质量,瞄准培养方向,而不是拼项目、发论文。作为从事卫生政策研究的学者,他强调,要坚持发挥学者的应有作用,站在党的立场,替老百姓说话,为政府提建议。最后,他以粤港澳湾区建设为例,期许杭州能够以杭州湾的建设为契机,打造“天堂式的医学”。傅华教授作“健康城市建设与评价指标体系”主旨报告。他认为,健康城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必须从系统的角度进行综合考虑。健康城市的核心是人的健康,健康城市建设的核心理念是“健康共治”,也就是健康中国所提出的“共建共享”。“共建”就是通过政府各个部门把健康理念融入到各级政策中,落实到各个部门的健康责任制中,企业等各类组织和个人也要承担各自的健康责任;“共享”就是为全民服务,也就是通过政策的制定、环境的建设,把健康惠及到每一位普通百姓。他强调,健康城市的评价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为了改善健康而评价,不仅仅是横向的比较,更多地应关注于纵向的比较,关注于人的健康问题的解决。方鹏骞教授从分级诊疗的角度,重点探讨了健康产业的发展问题;刘维屏教授重点探讨了健康环境的建设问题;金春林教授从医疗联合体的角度对健康服务整合进行了探讨;王克春教授重点探讨了健康人群的建设问题。与会代表还就健康中国、健康城市具体实践路径等,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并希望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城市医疗卫生问题”平台能够进一步发挥集聚作用,真正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开放式、复合型学术综合体,全面助力健康中国、健康城市建设。作者:编辑:陈俊男。井助国:我参与了审判日本战犯工作开始后,我和同志们发现,大部分日本战犯否认自己有罪,百般不服管教,处处挑衅捣乱,气焰相当嚣张。
董胜波说,用户站直接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设计指标的优劣直接影响用户体验。
不仅门窗紧闭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而且根本查不到该公司的营业许可证。
这次封顶一标段工程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共有11栋住宅,在北京市朝阳区奥体文化商务园区11号地块。
“那份使命感和荣誉感,那份责任和忠诚,永远不会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