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万摄(责编:曹昆)。第521期:常吃菠菜能抗氧化、抗肿瘤 到底能不能补铁?菠菜,是一种很家常的绿色蔬菜,尤其是在寒冷的严冬,绿油油的菠菜给萧瑟的冬季增添了一份色彩,增添了一份健康。
杜晓波表示,我们将毕生所学盆景剪扎技艺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他们,绝不让这门技艺在我们这辈衰落。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全面落实解困脱困责任制,加强帮扶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鼓励工会干部到脱贫攻坚的一线经受考验、磨炼党性,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全体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件景德镇窑的樱花孔雀玉兰图灯,白如玉、薄如纸,透光性好,器身用粉彩工艺描绘出花鸟的轻盈秀丽,对着光看过去,画面如彩云追月,若隐若现,美不胜收。
地方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发展需要,每年都要提出一些新的发展思路和举措,这些思路就是我们做主题报道的出路,要及时学习掌握。
有的口腔医学专家认为,如果刷牙方法正确,电动牙刷与传统牙刷的清洁效果没有太大差别,且目前我国电动牙刷市场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对于牙体牙髓是否有影响还有待观察。
10位“最美科技工作者”中有3名女性,她们分别是破译青藏高原牦牛“生命密码”的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姬秋梅;让中国标准走出国门的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杨海燕和让中国高速列车享誉世界的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梁建英。
张晋藩拿出一沓厚厚的稿纸,说这是他新整理的《法史钩沉话智库》的一本书稿。该书涉及中华法系研究与重塑、古代国家治理方案的设计、治国理政的两个抓手——法与吏的关系,以及立法与司法的历史经验等方面,全方面系统地总结和提炼了中国传统治国理政和法制建设的经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在第六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获奖征文颁奖典礼上,张晋藩演讲说法史研究应该有这样的使命感。(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史人生”)。宋元海上丝绸之路繁盛景象添实证 “南海Ⅰ号”出土的金饰和瓷器 整体打捞、移入量身定制的博物馆进行精细化发掘,堪称“世界水下考古史上的壮举” 出水文物总数超过18万件,以铁器、瓷器为大宗 出水铁器总重量超过130吨,体现了铁制品在当时海洋贸易中的重要性,说明宋代以煤炭为燃料的冶金业产量巨大 “南海Ⅰ号”是一艘满载远航且保存尚好的宋代海船,采用沉箱整体打捞方案,将沉船从海底进行整体打捞、移入量身定制的博物馆进行精细化发掘,堪称“世界水下考古史上的壮举”,大大提升了考古人员全面获取古代沉船信息的能力。
1-6月,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无劣Ⅴ类国控断面。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他没想到的是,一段时间后,物业公司找人在顶楼采取“绳降”的方式,从外部将王先生家的阳台强行给拆了。
但是用人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且能举证证明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未休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差额的,法院不予支持。目前,该意见已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