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十七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二十一条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瞄准万亿新市场,政治局会议为何关注这一领域?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释放多个重磅信号。会议提出,稳定制造业,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城市停车场”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首次被提及。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激进分子依然以“反修例”为借口,不断挑起、制造暴力事件,试图以极端行为胁迫特区政府,甚至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底线,这纯属“醉翁之意不在酒”。
乃依木·亚森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或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经人民法院认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居民们笑逐颜开的表情,绘出安居梦想的幸福底色,诠释着住房保障的民生分量。 住房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
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但很多家长往往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前几天刚刚从山东采购完辣椒的刘先生告诉央视财经记者,由于美人椒只在山东寿光地区产,因此价格上涨得也很明显。
对于消费者来说,无论企业采用何种营销模式,商品的性价比和配送服务效率决定着用户能否对平台产生忠诚度、是否愿意持续购买。
同时要强调,这只能说明服贸逆差扩大的速度放缓,并不意味着逆差一定会收窄,今年上半年逆差绝对收窄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
制度创新方面,安徽针对用人管理自主权、科研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效率存在的问题,在编制周转池、科技项目管理、股权分红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有效调动了积极性。
“道”与“术”相融合才能最大程度提升高校思政课的实效性。
“下半年会减少进入新城市,当然,也许四季度会出现投资窗口期,大家都不拿地的时候,可能又会有拿地的机会。
今年,展示面积达60万平方米。第13届灯饰博览会5天时间约万观众入场,主会场万人入场;第14届灯饰博览会5天有20万人入场,主会场6万人,分会场14万人。其中:主会场万名采购商来自95个国家和地区(含海外买家近3000人)预约登记并到会。参展展位费收入1400多万元,门票100多万元。增强了“古镇灯饰”转型升级占据产业高端的信心。今年1-9月,全镇GDP实现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出口总额亿美元。按照经济周期“前低后高”特点,预计今年底,古镇镇将实现生产总值112亿元,工业总产值212亿元,其中灯饰业产值实现159亿元,灯饰交易额达400亿元。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 2.新技术LED光源创新运用于灯饰产业,提升灯饰产业科技含量和价值。新技术LED带来全球照明界新的革命浪潮,光源是生产线的产品,灯饰是工业设计的作品,全镇每年超过两万多件新款灯饰投入市场。以住的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了产业转型升级。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对灯饰产业转型发展的贡献比率显著提升。国家局直接授权镇级成立“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是史无前例的。今年上半年,专利申请量为1707件,同比增长%,专利授权量2334件,同比增长%,均位居全市笫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二)敢于创新,商贸综合体聚能与各地直销基地释能,线上与线下营销覆盖,龙头企业内关联企业,龙头企业间强强联盟,创新了现代商业模式。 巴克商业模式(没有核心技术靠成本控制和服务营销成为行业龙头)。古镇灯饰凭借三十多年积累的物质基础和营商环境,以市场为导向调配资源要素,大力推动企业创新商业模式,这是超越科技的一种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在本地大力发展超级商贸综合体,构建灯饰产业总部集聚区,最近,星光联盟商贸综合体投入使用诞生了全球最奢华灯饰卖场。目前,全镇己建成大型灯饰商厦及配件市场7个(各场内超300家企业经营),还有利和全球灯饰博览中心等一大批“巨无霸”正在建设中。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中国灯饰之都(古镇灯饰)全国直销基地”,于第14届灯博会开幕式上颁授第一批4家牌匾,鼓励灯饰制造和商贸企业采取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联盟发展等现代经营模式,以古镇为依托向外拓展。如组建星光联盟集团、伟智联盟集团、文联灯饰联盟等,灯饰业巨头强强联合,共同拓展市场。实践效果是明显的,灯饰产业聚合集群化,行业标杆不可颠覆。目前本地工商企业达到3万家,其中灯饰及其周边配件制造和销售企业数超过万家,全国灯饰市场占有率保持在70%,出口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镇灯饰产业集群率先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三)贯彻国家城镇化理念,积极探索“产城互动”,助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李克强总理指出城镇化发展必须有产业的支撑,产城同生发展。古镇镇坚持以城市发展引领产业、产城融合、产城互动、产城共进之路。中心区商贸功能更加明确,现代城市风格更加显化。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有序投放资源,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项目,优化产业载体。如利和广场占地245亩投资强度70亿元、大信新都汇古镇镇店占地105亩投入20亿元、投资超40亿元的星光联盟国际灯饰品牌中心、古一庆丰LED商贸广场、曹三灯都五金装饰城等,中心区土地集约利用率高,商贸功能配套愈发完善。 2.坚持以国家城镇化方针为导向,重点建设海洲“城际中心”,充实产业发展后劲。以特色饮食产业、绿色休闲产业、商业房地产、国际灯饰物流业、灯饰配件交易中心等,利用其近3000亩发展用地,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掣。 3.坚持以珠三角发展世界级城市群的标准为导向,合理布局道路交通资源,畅通人流物流。作为产城融合的关键,古镇镇充分利用广中江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建设“一环三纵七横上高速”的骨干道路网络,解决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的硬性需求,实现“通行高效化”,并依托城轨“古镇站”建设新交通枢纽中心,实现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无缝对接,构建现代物流业,推动产业链从低端走向高端,确保古镇灯饰产业转型升级。(责编:张桂贵、孙红丽)。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护航“湘企出海”“企业走出去增多,相应对涉外法律人才的渴求也在急剧上升,但是培养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