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朝天扬帆,再次起航:大数据智能化引领一座创新发展之城。
文/本报记者刘珜宋霞傅辰林。机油升高致动力下降 现代二次召回超40万辆途胜 而其再次召回原因则仍源于“机油升高”问题。该批次车辆由于设计原因,车辆持续在低温环境下短距离行驶时,发动机机油液面会增高,机油液面增高到一定程度时可能出现发动机故障指示灯点亮,如果在这种状态下持续运行车辆可能造成发动机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再次召回,是因为在首次召回后,众多车主都反应车辆出现了动力下降的问题,论坛中,有很多车主对此怨声载道。
各级党委要把社院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统战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领导社院、支持社院发展的常态化机制。
据四川某市统计,村一级各项大小权力30余项,涉及的资金和项目众多。
1956年的达特矛斯会议上,约翰·麦卡锡首先提出了“人工智能”的概念。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涉及到计算机科学、控制论、信息论、神经生理学、语言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2017年AlphaGo打败棋手柯洁,一时间人工智能的未来再次被推上风口,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人脸识别等创新应用纷至沓来。随着人工智能渐渐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的便利,人们开始从人类IQ、EQ两个维度来对人工智能进行审视。目前大部分人工智能所从事的研究仅限于倾向IQ方向的模式识别,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模式识别、物联感知、逻辑推理等技术的综合应用,使机器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判断能力。
2.电容式指纹识别:由于手指的指纹是凹凸不平的,指纹在接触电容极板时,凸起的地方和凹陷的地方距离极板的距离就会有不同,从而造成各个电容极板的电容量大小有差异,电容大的地方就是凸起的纹线,电容小的就是凹陷的地方,这样就可以识别出指纹的纹路。
王翠兰勤快能干,做工程师的老公收入也不错。
杨爱民说。
周涛表示,类似于“古典”、“经典”这样的词汇,似乎与大众有一定距离感,其实这些乐曲都是当时的流行乐,正因为流行、动听,才能流传至今。而“古典乐”只是为了归纳音乐时期和曲风特点的相对概念。这些音乐都来自于生活,也将走进生活,用它们自带的美感让我们发现生活之美。在这场精心策划的高品质户外音乐会举办的第四年,它依然本着普及音乐美学的初心,用美育教育涵养美丽心灵。
闵行区餐厨再生资源中心还开放给市民参观,吕长红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接待来自社区的参观团队。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其中,光社保参保信息一目了然这个功能,电子社保卡就让很多人为之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