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据介绍,辽河油田党委宣传部围绕“扭亏解困怎么办、外部市场怎么闯、深化改革怎么干”等问题,在筑路公司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全员坚决扭亏的决心和信心;公司党委组织部把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解困扭亏发力点,深入油建公司项目部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手把手做示范;纪检监察部协助供水公司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截至5月底,参与结对帮扶工作的单位同比减亏亿元。
电竞产业发展方面,随着电子竞技比赛逐渐规模化,明确的赛制体系形成,电竞生态加速形成。
这就为实现“颜色革命”提供了舆论基础。更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些西方敌对势力总是披着所谓“民主、人权、平等”这种“美丽的外衣”,借种种经不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的“荒唐借口”,运用不合理、非道义的卑鄙手段和行径,来搞乱一个国家、一个地区。
家住福建福州的吴女士反映说,自己的快递倒是每次都能送上门,但快递员都会要求再支付5块钱的配送费用。吴女士认为,自己在收发快递时已经交纳了费用,快递公司没理由再收费,但对方解释称:“你们村这是偏远地区,超出配送范围,再收费是普遍现象。” 事实上,近年来消费者对于快递二次收费问题的投诉屡有发生。相比城市,乡镇地区由于用户相对分散、配送成本更高等原因,更是成为快递网点拒绝配送到家、额外收取服务费用的重灾区。
创造响亮品牌,是企业拓展生存空间的长远之计。
青海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马福强介绍,青海成立了由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和协会为成员单位的9个职业教育集团,与45家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了300多个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与省内外近1300多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
2019-08-1314:53县里重点招商项目受重视无可厚非,但不能在法律法规之外搞特殊,更不能干扰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减损其他商户的正当权益。
”何成伟表示。
我在前方看到的一些警察,我就说一个细节,香港的温度在7、8月份是什么样的,那个潮热的天气,哪怕穿着短袖出去就会立马湿透。警察在街上,尤其是防暴警察,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他们永远是全副武装,捂得严严实实,头戴那种又大又重的防暴头盔。他们不仅要承受暴徒攻击,最可恨的是,警察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属的资料都被起底,在网上传播。有一个警察家属说,“订外卖都不敢订,因为怕被人下毒。
然而,正如西班牙《先锋报》刊文所言,中国推动军队深刻变革和现代化建设,以确保边境和国家利益的安全,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需要大惊小怪。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以来,新疆在将近3年的时间里未发生暴恐案(事)件,有效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各项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