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患有全身疾病的患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风心病、代谢障碍性疾病等,不可采用人工牙种植修复。
导师蹇林旎授之以渔地教他方法,让他自己去发现、改正问题。
然而,半月谈记者发现,一些以调研情况、解决困难、宣讲政策等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动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由于会议定位不精准、议程设置不合理,企业负责人“参会”变“陪会”。 中部地区一位民企负责人说,为提升市场竞争力,近年来企业十分重视职工培训。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 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清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 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 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 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 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汪晓源:见证中拉关系突飞猛进发展汪晓源大使接受人民网采访(摄影:吴思萱)见证中国从封闭到开放1972年,汪晓源第一次走出国门。
”何军民说,“这个科学规划,一表现在系统设计选题的专业能力方面,二表现在对职业生涯的长远考虑方面。
假如没有这部电影,也许记忆无法对号入座。
习近平主席此次出访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两国的关系和友谊。
”张荣华说,电影与文学有着各自不同的逻辑,用电影改编文学,就好像用汉语翻译希腊语,能表达出大概意思,但不可能分毫不差、一一对应。
目前我国快递呈现持续井喷式的超高速发展,城市配送需求旺盛,然而各大城市几乎没有城市公共配送结点的规划布局,快递企业尽量减少结点设置以节省成本,并采用更快速的电动三轮车来增大辐射半径。
通过北斗卫星短报文功能,救援人员在收到求救信息后,可以向遇险人员发送反馈信息,告知其报警信息已收到,以此增强遇险人员获救信心,提升救援成功率。
”去年10月18日,该县云阳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就金泽银案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8月5日16时45分许,乐东乐光农场社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死者为一名4岁男童。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察等相关取证工作,最终确定潘某珍(女,71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20时许将其控制。据犯罪嫌疑人潘某珍交待:其与邻居王庆(化名,死者爷爷)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8月5日16时许,潘某珍与王庆两人再次发生口角。16时45分许,潘某珍发现王庆孙子无人看管,于是将其诱骗至自家房前偏僻处殴打致晕,并将该男童装入编织袋沉入乐光农场社区办公楼后的莲花池内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珍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