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学习桌椅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的仅有5套,占总样品量的25%;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6套,占总样品量的30%,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构安全、警示标识等。 记者注意到,儿童学习书桌桌面上通常设置有书架或类似结构。如果产品不符合相关力学性能要求,甚至会倾翻砸伤儿童。经测试,天猫商城和1号店两款样品的力学性能(高桌台防脱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爱学习”儿童桌椅和“心家宜”成长学习桌。(责编:孙红丽、夏晓伦)。“利奇马”来了,多地书记省长这样组织防台救灾编者按: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于8月10日在浙江温岭市首次登陆,随后一路北上,11日晚在山东青岛再次登陆,后转为北偏东方向移动。受“利奇马”的影响,沿海的多个省份出现大风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多地各方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坚守抢险救灾一线。
社交电商,从本质上来说是电商行业营销模式与销售渠道的一种创新。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在这部书中,他着重分析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的战时经济和战后殖民地化的危机,并通过国民党统治区与解放区社会经济的鲜明对比,论证了新民主主义经济走向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光辉道路。
除了完成职业内的工作任务,嘉宾还会为文创设计师提供创意,并将节目中的创意文创产品推广到更多领域当中。
对此,徐毅对CMA未来则有着理性的期盼:“希望这个奖未来能够跟中国的发展,以及中国在全球音乐市场上巨大的延伸潜力合拍。
2月25日上午,新京报以《茅台镇洞藏酒:散酒灌制的“三无”网红》为题,报道了近段时间在电商、短视频平台上的“网红”洞藏酒造假内幕。
”苏罡指出,对于各家管理人来说,这将会是核心竞争力的“面对面”比拼。
因此市场空间暂时对西方和中国飞机制造商来说是足够的。
递交材料后,20分钟左右就可取件。
方和受害人谈收购网络关键词的事情;第三层是业务员,负责打电话以有人要高价收购网络关键词为名邀约并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的收入都是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对每笔订单金额及时分成。他们会通过网络搜索、信息交换的方式获得客户信息,锁定拥有网络关键词的被害人,谎称有买家愿意高价购买其手中网络关键词,引诱其上当,再通过冒充中介公司,以帮助客户转让网络资源为名,以需要注册版权、端口申诉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 该诈骗团伙在诈骗过程中一般都不用实名,唐先生遇到的中介公司陈经理其实就是嫌疑人徐某扮演、买家陈鑫就是嫌疑人陈某扮演的,精湛的演技让急于赚钱的唐先生掉入陷阱。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间,该团伙用上述方式诈骗全国各地受害人30余名、涉案金额155万余元。 热销关键词“服务”真那么值钱吗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苗某等人陆续被移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吴悦仔细翻阅案卷后心生疑问:网络关键词衍生出的相关配套服务真的那么值钱吗? 近年来,花钱抢网络关键词已成为一种比较火爆的商家推广方式,投资者在进行关键词抢注投资后,想通过关键词转让来获得大量利润,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本案中,嫌疑人通过提供版权驳回、升级、优化、办理证书等名目赚取高额服务费,但事实上,案件中并没有人愿意花高价购买网络关键词,这些服务或者以价格低廉诱惑被害人,或者根本就是虚构的。”检察官说。 最让检察官头疼的是案件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大,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有些嫌疑人拒不认罪,如何攻破?“必须深挖彻查,不仅限于报案的受害人。”面对部分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从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卡转账记录中固定客观证据。 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全面调取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卡经常性有大额可疑资金流入,但是公安机关未查明资金来源。检察官认为,该犯罪嫌疑人长期从事此类诈骗活动,且拒不说明资金来源,判断上述资金可能系诈骗所得,“我们要求公安机关通过资金来源反查,查明资金来源、性质,寻找打款人员。后经侦查,公安机关又核实10余名被害人,被骗金额60余万元”。 检察官呼吁,对付“网络关键词”诈骗等新型诈骗手段,相关部门要进行互联网基础知识的教育,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群众要加强对“域名”等互联网事物的认知,切不可有投机心理,否则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南京8月14日电 王金艳卢志坚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李超来源:中国青年报(责编:尹星云、鲍聪颖)。韩媒提前泄露消息 日韩副外长“中立地”会晤告吹 日本和韩国消息人士14日披露,两国外交部门副部长级官员准备本周晚些时候在第三国会晤,为缓和双边关系寻找突破口。
日本在1973年成立株式会社yokeseven并与SOUTHLANDICE公司建立合作,1974年在东京开设旗下第一家便利店,日本也随之开启了便利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