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72022世界杯赛程【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科学的顶层设计框架,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市场调控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做好长期建设、持续投入的准备。
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全域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本质上说,人们旅游是花钱买体验,旅游中的美好体验、留下的美好记忆是旅游的重要价值。发展全域旅游的关键是挖掘美好、发现美好、呈现美好,更好满足游客的精神需求。同时,要充分发挥全域旅游对现代化建设的促进作用,通过抓旅游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地方党委应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的原则,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把旅游业作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行系统营销,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建好用好旅游这一载体,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文化,促进游客坚定“四个自信”。 聚力量。发展全域旅游,需要凝聚各个方面的力量。从总体上说,地方党委应推动旅游与城镇化、乡村振兴以及商贸业、农业、林业等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不断优化政策,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支持旅游市场主体成长;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凝聚起发展旅游的强大合力。具体而言,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旅游评价。对辖区旅游发展规划和愿景进行科学评价,对辖区内与旅游发展相关的机构、组织、个人的行为进行科学评价,促使辖区内相关力量聚焦于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二是抓“+旅游”。整合相关部门行政资源抓“+旅游”,形成抓旅游的合力。促进相关部门按照发展全域旅游的目标明确自身职责,或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塑造良好品牌形象,或者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保障。旅游行政部门则要抓细抓实,着力打通全域旅游发展“最后一公里”。既要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服务品质;又要积极宣传推介,广泛吸引游客。三是抓全民参与。发展全域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开展全民参与活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 树形象。今天,信息传播渠道非常丰富。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让景区给游客留下美好印象既非常重要,也非常不容易。
1936年11月底,当时还在中国地质考察所做练习生的考古学家贾兰坡和队友们发现了4个“北京人”头骨化石和一个完整的人类下颌骨。
通过学习要求广大干部职工都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宁波海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宁波出口产品结构加快调整,有效提升附加值。
有人对民生和经济数据缺少感觉,认为GDP数据再大,按照14亿人的分母平均,也被稀释了。至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些人同样也不感冒,认为平均数“蛋糕”更像是吃不到的“画饼”。
杭州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探索遗产保护和民生协调发展的新路。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陕西省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争取国家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4支,规模合计246亿元,占全国核准规模的%,是去年同期的倍,居历年之首。
因而,一个常识不得不重申:电影放映与市场需求,需要一定的契合度,就跟演员和角色一样,只有契合度比较高,票房才会上去。
2019年3月,为配合5G时代到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预计到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超过4万亿元,4K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8K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实现5%左右的8K渗透率。
简而言之,供受者的HLA契合度越高,移植成功几率越大,移植后发生排异反应的几率越小。
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场合,他的身份有所变化。
(责编:宫宜希(实习生)、刘融)。擅拿“东家”软件创业,离职员工被判侵权原标题:擅拿“东家”软件创业,离职员工被判侵权 一起备受关注的离职员工与原东家之间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迎来二审判决。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力亿捷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合力亿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合力亿捷信息)起诉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容联七陌)及其法定代表人蔡某彬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二被告开发的呼叫中心软件(下称被诉侵权软件)侵犯了二原告对呼叫中心软件“整合移动互联网接入的云计算电子商务平台”(下称权利软件)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驳回了二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即二被告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蔡某彬曾长期供职二原告,并担任核心技术研发人员。 起诉同款软件 二原告致力于呼叫中心领域的技术创新与软件产品研发。2014年7月23日,其以著作权人身份就权利软件向国家版权局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于2015年1月9日获得登记证书。根据二原告2008年12月签订的《计算机软件使用排他许可合同》,双方互相排他性许可对方使用己方已有计算机软件或者未来产生的计算机软件。据此,合力亿捷股份就权利软件获得授权,并成为相关产品的主要提供商。 2015年,二原告发现,容联七陌在推销相关产品过程中宣称自己提供的软件是二原告软件,并优于二原告软件。二原告经技术途径确认,容联七陌在市场上推出的软件与权利软件高度相似。后经调查发现,容联七陌为原告前员工蔡某彬创立。二原告认为,蔡某彬曾担任公司技术总监且为权利软件的主要研发人员,能够完全掌握该软件的全部代码。为此,二原告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下称鉴定所)对权利软件的前端代码与经公证取得的被诉侵权软件中的前端代码进行比对。2016年1月12日,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权利软件代码的19个代码文件与被诉侵权软件的代码相同。此外,二原告还认为,容联七陌基于权利软件略作修改后的软件提供呼叫坐席服务,并在其官方网站以及其他移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使得原告的市场活动受到了干扰,其市场推广与价格策略影响到了二原告的软件与服务的品牌形象。 据此,2016年2月,二原告将容联七陌及蔡某彬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 被告当庭否认 据了解,自2009年5月26日起,蔡某彬在合力金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合力亿捷信息)工作。期间,蔡某彬曾担任该公司技术总监,并基于合力亿捷股份的股权激励措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2014年6月,蔡某彬从合力亿捷股份离职,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2015年5月28日,蔡某彬创立容联七陌,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 在被提起侵权诉讼后,二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认为由于双方签署过竞业限制协议并有相关约定,该案实质是双方的竞业限制纠纷,而非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二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请求后,其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17年5月17日,北京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二被告的上诉。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中,二被告辩称,呼叫中心业务是企业通信业务的下位概念,权利软件属于企业通信业务,根据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二原告同意蔡某彬在创业过程中使用其在工作中开发的企业通信业务类全部知识产权,其已获得原告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此外,被诉侵权软件是参照原先工作的软件制作,虽其前端代码与原告的很相似,但对后端代码进行了大幅修改,相似度不超过10%等,与权利软件不构成实质相似。 两审认定侵权 对于双方的争议焦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一进行了审理。 比如,在权利软件是否属于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合力亿捷股份许可给蔡某彬使用的“企业通信类业务全部知识产权”问题上,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为,呼叫中心业务与企业通信业务分属不同领域,权利软件应属呼叫中心业务,二原告没有将权利软件许可给蔡某彬使用的意图,权利软件并未包含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原告许可蔡某彬使用的“企业通信类业务全部知识产权”中。 在二被告是否构成对权利软件著作权的侵犯问题上,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法院对权利软件的后端代码与被诉侵权软件的后端代码比对结果,两款软件相同或实质相同的代码行数均占有很高的比例,且二者在开发者及开发时间、注释内容等个性化信息存在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况,已经超出了巧合范畴。此外,蔡某彬曾在二原告处任职,有机会接触到原告所有的或者被许可使用的软件,而蔡某彬作为容联七陌的法定代表人,亦具有通过蔡某彬接触到权利软件的可能性,因此二被告的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的“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要件,侵犯了权利软件的复制权,容联七陌将权利软件上传至其服务器,侵犯了原告对权利软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审判决后,二被告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二被告的全部上诉请求。 该案二审判决后,合力亿捷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主创新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的关键,也是一条艰苦的道路,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方式换取短期的快速发展,既是对他人合法利益的损害,也破坏了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与环境,触犯了法律。相关从业者应尊重知识产权,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此外,该负责人建议,由于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存在取证难和比对难等问题,研发者在软件研发过程中可特意设置不影响软件性能的代码,通过“埋雷”的方式,为将来可能发生的取证和维权工作降低难度。(姜旭)(责编:林露、吕骞)。在京注册新公司承接投资 蔚来融资不停与亦庄国投(即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不到两个月,蔚来汽车便在北京亦庄注册成立了一家全新公司——蔚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