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患有高脂血症的人越来越多,中医认为此症是体内“痰湿”过多引起脾的运化功能减弱造成的,所以降脂的关键是健脾化湿,而丰隆穴和承山穴都是祛痰湿的要穴。
·评委初评·网络展示投票·评委终审·榜单揭晓·颁奖典礼。信用卡取现风险亟待重视 近期,部分银行对信用卡还款规则进行了调整,预借现金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今后,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取现业务后,将不再能仅归还最低还款额。 虽然信用卡取现需要支付的取现费和利息高于银行信贷利率,但是由于这种获得现金的方法较为方便,且不限定用途,选择信用卡取现的客户还是有很多。 信用卡取现给客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隐患。由于信用卡取现缺少事后监管,且银行无法掌握客户的资金用途,很容易出现“以卡养卡”等风险。2018年多家银行年报披露信用卡不良率上升也印证了这一猜测。 为此,监管部门曾下发通知,规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实有需要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新评估持卡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签订业务合同,并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中相应扣减该笔预借现金业务总金额。 笔者认为,多家银行主动将信用卡预借现金还款规则进行调整,既是出于防控风险的考量,也是对监管规定的落实。当前,需要监管部门及各家银行高度重视信用卡取现带来的风险并将应对措施进行细化。 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发卡银行的监管。各发卡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并落实信用卡发放、审核、后期维护等管理工作。 其次,发卡行应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发卡行应跟踪关注持卡人重要信息的变动情况,对持卡人的用卡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发现可疑交易和大额取现要及时核查,对已确认的套现行为要采取必要措施,如止付、降低信用额度等以控制风险,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联合处理。 再次,应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各家银行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信用卡,并正确使用信用卡,避免因使用不当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还可以建立对举报套现案件的奖励机制,即通过新闻媒体和银行网站向社会公布套现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并奖励举报人员,以提高套现案件的侦查效率。 最后,应加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发卡行各自为政,同一申请人可在多家银行申办信用卡,持卡人所享有的信用额度可能超过其偿还能力,容易发生“以卡养卡”的信用卡套现案件。因此,应建立和完善以个人征信系统为主体的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设定个人总的信用额度,方便发卡行查询验证,避免为同一客户重复办卡。 此外,各家银行应将持卡人的套现行为记入个人信用体系中,持卡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不能再从银行获得贷款和信用卡服务。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巴基斯坦留学生:对在华工作充满了向往 中新社成都8月14日电(岳依桐)毕业后如果有好的机会,非常想留在四川,在这里开始我的职业生涯。14日,正在四川大学攻读国际关系专业博士学位的巴基斯坦留学生IhsanUllah在成都如是说。 当日,由巴基斯坦驻成都总领事馆主办的巴基斯坦独立日庆祝活动在蓉举行,包括留学生、空军专家在内的145名在川巴基斯坦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南科大党委书记郭雨蓉介绍说,该校所有教研序列教授都担起书院导师职责。
良渚古城遗址不仅真实、完整地保留了人类文化遗产,更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兼容并蓄、绵延不断等特质的有力见证。
当时国际上一些先进的电脑机技术已经成熟,对于一直制造手摇机的慈星来讲,制造电脑机相当于要从生产自行车变成生产汽车。
其实,中美谈谈打打这么久,美方一些行为还是有迹可循的。
现阶段,共享经济治理应坚持硬法、软法相辅相成,也就是既要适时制定实施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又要重视发挥行业自律准则、企业章程等的作用。
“七娘盘和不少剪纸都是我做的。
文章介绍,齐拉斯是巴基斯坦的一座小城。2013年6月,塔利班分子在这里枪杀了多名外国登山者,这座小城沦为恐怖之地,旅游业消失。
除联排式住宅外,其他住宅建筑均应采用单元式住宅形式。
“现在我们干的是中国几千年来从未干过的事。
围绕数据权能否独立成为具体人格权的讨论已经持续多年。直到《民法总则》间接确立数据权,配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关于数据权的规定,数据权独立成为人格权才被真正确定下来。未来,在民法典的编纂中,已经确定人格权法将独立成编,在这个大背景下,数据权必将从隐私权中独立,成为继隐私权从名誉权中独立之后的又一民事权利大进步。但仍有三点需要立法者充分考虑:一是数据权与隐私权必须划清楚界限;二是数据权要界定大数据边界问题;三是数据权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不能过分限制数据商业化使用,如何平衡公民权利与商业利益关系考验立法者智慧。 社交电商监管将明显加强,社交平台将成为监管重中之重。社交电商虽然被《电子商务法》纳入到法律监管体系,但该法却没有对社交电商做出具体特殊性规定。有消息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关于社交电商的专门指导意见,未来出台的规则,将从反传销、强化平台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多个角度完善社交电商法律治理工作。社交平台将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监管的重中之重。无论是社交电商(微商)的电子商务法规制,还是具有社会动员能力的评估,或是微博新规和互联网直播新政策,都针对互联网社交活动。最近一两年立法的趋势,是将社交活动类型化,按照类别统一加强管理。 突出平台责任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规制的重点。平台责任不单纯是法律责任,还包括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是变量,根据平台大小、受众多寡和影响大小不断变化,从这个角度说,平台责任又是不一样的。当平台主体责任概念提出后,变量与基数这两大数值不断在影响着立法与执法思路。有一个明确的趋势是,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不断地从自律层面,被立法累积变化成他律层面。这种变化最近几年初见端倪,预计在未来几年将会愈加明显。 5G突破与落地将引发法律应对标准与规范讨论。5G不单纯是技术变革,一旦普及,无人车、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变为现实,将从根本上改变移动互联网,带动移动互联网全面升级。第一,无人车将突破技术瓶颈,在信息传输方面,5G将开启畅通大路。第二,移动终端将全面变革,处理器将逐渐被接收器取而代之,这样一来,可携带、可穿戴的人工智能设备将有巨大发展空间,有可能会产生第四次工业革命。第三,内容分发、内容制作平台将出现大规模与电信产业合并的情况。近年来,美国技术中立原则被搁置之后,渠道变革与自主权的可能性凸显出来,内容平台必须要有渠道做支撑,平台分发有可能会受到电信产业的巨大影响。技术发展必然会引起法律集中应对。2019年也许将成为打开未来之门的关键性年份。 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得到加强并呈现三大趋向。未来,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大IP将成为在互联网竞争中最核心的竞争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对互联网内容创造的保护。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而非商业模式才是支撑互联网的核心。未来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发展有三大趋向:一是避风港规则将逐渐弱化,红旗规则将逐渐占据主流,这种趋势已经体现在执法层面,未来可能会落脚在立法修法层面;二是广告收益或成为知识产权付费的主要来源。三是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将会前所未有的弱化,取而代之的是财产权部分前所未有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