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1月18日11时许,在被害人刘某安驾驶轿车载被告人玉某至公司某租房处时,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玉某趁刘某安不备,持砖块击打其头部,又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刘某安的胸腹部、背部捅刺数刀,并切割刘某安的颈部致其死亡。后玉某持刀驾车逃离现场,为隐藏行踪,玉某对车牌号码进行伪造,并在一杨树林处将车内驾驶证等物品烧毁。玉某发现刘某等人寻找到该车,遂在附近藏匿。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安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切颈部及胸背部致颈动静脉离断及多器官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日19时许,被告人玉某为报复刘某,潜回公司,使用公司存放的稀料和乙醇等物品作为助燃剂,纵火烧毁加工车间内的一台喷漆设备后逃离现场。 ●同日22时许,被告人玉某在黄岛区某村南侧藏匿时,发现该村南侧停有两辆警用车辆,玉某起意攻击警务人员,因车内无人,玉某持刀将两辆车同侧共4条轮胎割破,后在附近藏匿。 ●1月19日凌晨1时许,被害民警别立福奉令带领警务人员搜捕至玉某藏匿处,玉某拒捕并持刀朝别立福胸部捅刺数刀,别立福在搏斗中伤重倒地,玉某又持刀切割别立福颈部数刀致其死亡。增援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抓捕时,玉某仍持刀拒捕并先后将辅警庄某林和民警刘某刺伤。后玉某被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别立福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切颈部、胸部致右颈动静脉断裂、心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庄某林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刘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玉某故意杀人,致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玉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针对玉某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证据,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各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民警别立福生前照片 别立福同志,年仅47岁,长期战斗在刑侦第一线,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荣获山东省公安系统基层标兵、青岛市公安机关反扒能手等荣誉称号20多项。 原标题:《怒!青岛民警被刺牺牲案庭审细节:他重伤倒地后被切割颈部数刀》。揭欧美富二代奢华生活 看他们如何度过夏天[组图]原标题:网曝欧美富二代香槟游艇度夏的奢华生活-新华财经-新华网据英国《每日邮报》7月14日报道,近日,图片分享应用Instagram中一个名为“RichkidsofInstagram”的小组整理分享了一组照片,照片纪录了富二代顶级奢华的生活,向人们展示了国外富二代是如何度过他们的夏天的。 这些照片是富二代们自己上传至Instagram,由“RichkidsofInstagram”收集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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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中国散裂中子源通过国家验收,投入正式运行,为高端人才的聚集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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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三大乐团,国立交响乐团、功勋合唱团、三池渊管弦乐团首次同台献艺。
1-7月,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2%,比上年同期提高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