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优化法治环境 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民营企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控?今年初,重庆市高级法院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从合同订立到执行、从国际贸易到企业内部管理,详列53个具体的风险点,这在全国高院尚属首例。这只是重庆市优化法治环境的一个缩影。近日,重庆市政协常委视察团围绕我市“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四张清单’、公平竞争、诚信建设”,以解决民营企业“维权难”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密集政策举措完善法治环境借用和著名商标相近的员工名,注册商标的重庆喜火哥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终因侵害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商标权一案,于今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此案严格区分商业活动中正当使用自然人姓名与侵害姓名商标权之间的界限,细化了姓名商标侵权的裁判规则,有效制止了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高院相关负责人向市政协常委介绍此案时称,这对依法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以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等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典型案例的发布,对民企发展有着示范引领警示作用。一年来,市高院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3批30件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批6件涉自贸试验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了对民营企业人身财产权利、公平竞争权利的依法有效保护。与此同时,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法治环境。2017年下半年以来,市公安局先后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10条举措》,市检察院推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意见”》,市高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民营经济司法保护16条》,市司法局先后出台和修订《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重庆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庆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措施和要求从原则到具体、从一般到重点,形成了加强民营企业平等司法保护的“上下篇”,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法治化。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我市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万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亿元,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视察中,市政协常委走进北碚区工商联(总商会),大家被墙上挂着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企业廉洁联盟”“非公经济人士接待室”等牌匾所吸引。该区工商联负责人介绍,2018年7月他们就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30多位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还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等维权服务。同时还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别印发了几十个相关文件,建立了服务民营经济的长效机制。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市工商联也积极参与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配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同时与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配合系列文件出台,市工商联还与政法系统各单位分别建立了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每季度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警企座谈会;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情况、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以及检察院领导和资深检察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等机制;同市高院建立典型案件示范引领、推进商事案件诉调对接等机制;同市司法局建立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服务民营经济情况考核评价等机制。“通过这些联动机制的建立完善,形成共同优化法治环境的良好格局,有效助推了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的改善。”市工商联负责人透露,仅在2018年,通过与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联系对接,全市工商联系统已累计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200多件,其中市工商联直接协调办理的维权案件为40余件,涉案标的逾十亿元,办结率达90%。进一步完善机制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视察中,市政协常委认为,我市在着力解决民企“维权难”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但重执法、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服务保障意识和精准办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保护合力还需要进一步整合加强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家认为,在进一步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中,我市需要加强营商环境改革专项立法,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法治先行,强化法治建设、依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深化社会治理,着力解决企业维权难题,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和公平合法的经营环境。同时,需要规范约束行政监管行为,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此外,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如司法鉴定、财产保全等法律程序。保护合同履行、守约企业及民企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周恩来:严守机密的光辉典范 回忆周恩来注重保密工作的光辉事迹,既是一种缅怀,更是一种学习和提高。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县和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振华重工长兴基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敦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
11日20时至12日20时,东海东北部、黄海、渤海海峡、渤海以及江苏北部、山东半岛、辽宁、河北和天津等地沿海将有6—8级大风,其中黄海中部和北部、渤海海峡、渤海以及山东半岛东部和北部沿海、河北东部沿海风力有9—10级,渤海和山东半岛北部局地风力有11级,阵风12—13级。
这是因为肿块及其分泌物刺激肠道,造成大便次数频繁或减少。
答辩通过,他的古代俄语研究之旅将又走过一站。
有一次他启封阅看后笑着对秘书说:“这位同志亲自写报告、写信封是好的,字也写得十分工整用心,但每次都注上‘特急’、‘绝密’也没必要。
马爱农老师因翻译哈利波特而闻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晖曾这样评价马爱农老师对《神奇树屋》的翻译:优秀的译者在语言翻译过程中特别注意词汇的对应,从而实现文化的交融。《神奇树屋》做到了“信”“达”“雅”,既忠实于原文,语言又有灵秀之美,保留了《神奇树屋》原版的教育价值。
据悉,在建以及交付两年以内的住宅工程均纳入此次行动范围,重点是定向安置房(含回迁安置房、棚改安置房、一级开发类安置房、重点工程类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工程。专项行动要求,夯实参建主体及相关人员质量责任。
要有更多责任心,为我们的下一代和国家的未来,创作价值观积极向上的、有操守的文艺作品。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开展的综合性国企改革示范行动,目前有超过400户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双百企业”名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双百九条”),有助于“双百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题,下一步将在混改、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中长期激励等方面加大力度。提速 商业类子企业混改混改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此次“双百行动”的重头戏之一。
(责编:李轶群、杨迪)。建筑垃圾再利用需要更多“大兴样本”原标题:建筑垃圾再利用需要更多“大兴样本” 张西流 为避免垃圾乱堆、垃圾围城现象,北京大兴区去年起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据报道,截至今年7月底,大兴区共建立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1座、临时资源化处置场27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已累计生产再生产品4788万吨,应用4352万吨,利用率达到%。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消耗全球一半的钢铁和水泥用于建筑业,年产18亿吨建筑垃圾。这么多的建筑垃圾怎么处理掉?这其中又有多少变废为宝,进行了再生利用呢?从资源化利用来看,我国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如此语境下,北京大兴共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28座,九成建筑垃圾实现再利用,堪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可研样本。 中国的一些建筑寿命较短,由此派生出“两多”——重复建设多、建筑垃圾多。我国在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才刚刚兴起探讨试点之势,尚未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建筑垃圾用于再利用的极少,绝大多数建筑垃圾都被粗放填埋和堆放,不仅浪费巨大,花费惊人,也不利于环境保护。 日本人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比如港埠设施,以及其他改造工程的基础设施配件,可以利用再循环的石料,代替相当量的自然采石场砾石材料。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 目前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基本形成了建筑垃圾“产生-清理-运输-消纳-再生产品利用”的绿色循环链条。截至目前,大兴区生产的再生产品总数量4788万吨,销售约4352万吨,库存量约436万吨,再生产品利用率近91%。北京大兴通过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有效保护了环境和国土资源。 推进建筑垃圾再利用,需要更多“大兴样本”。我国必须大力开发建筑垃圾这块“金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造福于民。(责编:孙红丽、夏晓伦)。中国多地迎战台风“利奇马” 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展开8月13日报道境外媒体称,中国官方数据显示,台风继续在中国沿海肆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大面积影响了出行。
数据显示,银行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