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就是,王维的诗可以让人平心静气、息心止贪、荡污去躁。
在整个过程中,女士并没有打扰到别人,因为其使用的食品没有明显的味道,其他乘客也没有对她进食的行为进行关注。
儿童幻想小说在中国刮起的“魔幻风”,令我国本土作家也积极创作幻想型儿童文学作品以飨读者,代表性作品有汤萍的《魔法小女妖童话系列》《魔界系列》,殷健灵的四卷本《风中之樱》,薛涛的《夸父与小菊仙》《盘古与透明女孩》等。这些作品呈现系列化、多卷本的特点,富有幻想色彩,有的还融入了我国传统神话元素。如同“哈利波特”一样,系列化、幻想型成为新世纪我国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趋势,我国儿童文学终于插上幻想的翅膀,“飞”了起来。目前,新世纪我国儿童文学的发展,主要存在引进多、本土创作少,跟风多、原创少,城市多、农村少、题材分布不均匀,生产多、推广少等问题。此外,还有儿童小说人物塑造的脸谱化、同质化现象。这些问题的源头,恐怕还得归结为原创力不足,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想象力缺乏。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语境使得本土原创儿童文学难以摆脱存在的某些教育和训诫的色彩,“太多的教化色彩,让我国大多数儿童书疏远了其阅读主体——儿童,从而为西方那些充满奇异幻想、符合儿童天性的儿童书的进入大开了方便之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哈利波特”系列会在中国掀起这么大跟风模仿的浪潮。因此,新世纪外国儿童文学汉译带给我国本土儿童文学创作的启示之一,就是要进一步放飞想象力,将中国传统的神话传奇元素融入奇妙瑰丽的想象之中,为孩子们构建一个兴趣盎然的幻想天地。新世纪外国儿童文学汉译带给我国本土儿童文学创作的第二大启示,就是如何将儿童文学的类型化与文学性完美结合起来。一般来说,文学作品走向类型化的时候,往往会部分地牺牲文学性,而文学性强的作品,又较难类型化。儿童文学亦然。新世纪以来,我国儿童文学创作日渐向类型化靠拢,可读性加强了,但某些领域的艺术性却降低了,在类型化的进程中甚至出现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象。相比而言,“哈利波特”系列却将儿童文学的类型化和文学性完美结合起来,成为老少皆宜的作品。我国目前的类型化儿童文学总体显得较为幼稚,文学性不足,与成人文学的分界十分明晰,但是“哈利波特”系列却以它深厚的文学性、丰富的知识性、悬念迭生的情节结构、生动形象的语言修辞等,超越了传统儿童文学的边界,模糊了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的界线。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佐哈儿沙维特教授指出,“罗琳通过提供一个次要的故事模式就打发了年幼的读者,这个次要的故事模式就是哈利波特与朋友们为战胜邪恶而经历的冒险”。这种历险故事在成人文学中俯拾皆是,但是将它老练地用于儿童文学创作中,并且加入成人文学中的哥特式小说元素和神话传奇故事,构建出一种新的魔幻小说模式,并非每个儿童文学作家都能做到,但是罗琳做到了,因此她成功了。新世纪以来,我国儿童文学的类型化趋向催生了一大批同质化的儿童文学作品,如何从中脱颖而出,成为让新一代儿童文学作家绞尽脑汁的事,或许“真要比高下,到头来,还是得到文学性上去找出路,还是得到纯文学中去吸取营养”。“哈利波特”的成功告诉我们,新世纪的中国儿童文学创作应该将类型化与文学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如此才能真正尝试与国际接轨,成为世界儿童文学大家庭中的一员。由上可见,外国儿童文学汉译对我国本土儿童文学创作的影响和启示是积极而深远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成功告诉我们,中国儿童文学创作需要进一步丰富题材与想象力,促进类型化与文学性相结合,才能真正做到寓教于乐,起到怡情、生趣、教育、激发想象力等多重效用。(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世纪外国通俗文学汉译研究”负责人、西安外国语大学教授)。“冰淇淋元年”资本大涌入 品牌难培育这个夏天,我国冰淇淋市场迎来集体爆发。
为破解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瓶颈,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报告提出5条建议:一是从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深入认识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性,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服务和监管;二是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符合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机制;五是坚决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人才引进要以“德”为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相信不久后,大量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会成为一个趋势。
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龙头项目及核心零部件项目,龙潭产业新城围绕形成50万台新能源整车年产能、千亿级年产值规模的目标,以“世界级江海经济引擎,宁镇扬国际海港城市”为发展愿景,以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致力打造知名“汽车城”和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不市本”是龚心钊给它们的特别标注,大有代代相传、世世永守之意。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伦理要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完全可以有效地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统统关闭在侦查阶段,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衍生。但现实中,审查起诉往往流于形式,侧重点总是放在有罪起诉的追求上,甚至不惜动用监督权去敦促法院做出符合起诉目标的裁判。2、以司法监督之名强势公诉。严格来讲,法庭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地展开庭审活动的,但在很多司法实践中,诉讼参与人能明显地感觉到有时候压力来自于公诉人,法庭软弱得如同配角。笔者曾亲眼目睹,在某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有关违法犯罪地下组织团伙的案件审理中,法庭辩论过程中一句让公诉人不快的话瞬间将其激怒,令其打断辩护人的发言,强势要求恢复法庭调查,矛头直指辩护律师,要求查律师的问题,意欲当场将辩护人带离法庭,于此,法庭却听之任之。又如,在某基层法院,庭审刚刚开始,公诉人径直走到旁听席上一个一个审查旁听者身份,越俎代庖行使审判长权力,合议庭只能面面相觑。再如,在某基层法院的庭审现场,公诉人拒绝辩护律师提出的一证一质的要求,自成一体,并且总是对辩护律师表达的意见嗤之以鼻。上述事件无不与强势公诉所关联。造成重起诉轻审查和强势诉讼的原因1、首先,传统的司法政策提倡的是以惩治违法犯罪的一体化的司法体例,责令公、检、法机关必须互相配合完成这一重要使命。长期以来的思维定式导致了今天的轻审查、重起诉的惯性。公、检、法作为公权力的集体,在司法活动中重点工作是以严惩犯罪为共同目标,在应然背景下相互合作、互相配合,自然疏于彼此制约与监督的法制。2、在制度设计上,特别是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一旦获得检察机关的逮捕核准,司法风险的接力棒从此就移交给了检察机关,由此,强化有罪诉讼程序随即就成了其必然的单行道,后期审查工作便显得没有实质意义。再则,很多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主管检察长均为同一人,但这两个不同程序对证据的要求是有程度性区别的。3、同为朋僚,相煎何益,情同兄弟的司法机关也彼此抹不开情面,在前后司法程序中互不苛求,网开一面,失去了相互敦促的意义。即便有些案件发现确有错误存在,也通常只是走走程序,一笑而过。不仅如此,现实的司法套利空间给了轻审查足够的便利,大凡诉至法院的案件难有被判无罪的。4、诉讼强势还表现为,手执公权力的司法人员不是因为法律知识的匮乏而对司法程序无知,而是权力便利让他们习惯了无视程序。更多的时候,不是他听不懂你的反对,而是他装着已经入睡。他们忘记了国家公诉人的关键词应当是国家,忘却了法庭上人们希望看到的是国家的高度与胸怀,而不是公诉人个人情绪的表现。在一些地方,公诉人已经习惯用强势和肆意来惩治犯罪,忽略了人类发明法庭将罪犯公开于法庭、给予他申辩的权利而让其认罪服法的重要意义。不难发现,长期以来,一些国家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强势主要是由于缺乏法律职业共同体可以共享的法治精神,偏爱职权之权;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出于前述审查起诉审查的不严,加上诉讼必须成功的奖惩制度,导致其在动态庭审中的被动而不得不用权力来加以掩饰。该条文中监督一词被很多出席法庭的公诉人严重滥用,让法庭上悬着的那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紧握在公诉人手里,这样的监督俨然已成为一种裹挟。改变当前强势公诉避免错案发生的方案建议1、建议检察院在主管检察长分工时尽量将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两项工作分开管理,从制度设计上避免尴尬。2、建议国家公诉人在行使司法监督权时,不在个案中、庭审时进行现场监督,即便审判活动中有问题出现,也应当于庭后书面向检察机关反映,再由检察机关另行派遣专人予以处理。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一起维护合议庭的尊严和法庭的体面。3、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中有关逮捕的过错不归责于检察院。毕竟,在批准逮捕之前侦查机关通常已经实施了刑事拘留,逮捕不是审查起诉的需要,而是继续侦查的需要,是侦查行为的一种延续,责权都应当归于侦查机关,更何况七天的逮捕审查也没有给检察机关充分的查证空间。4、良好的习惯是善良之源,法治就是一种良习。强化公权力机关司法者的法的精神意识,加强法庭主导的责任感,深层理解法庭有责任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释法意义,即法庭上要有规矩、守秩序、控辩平等、尊重人权、承认人格,自然能让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总之,强势公诉或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那面萧墙。2016年第35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吉尔吉斯斯坦前总统阿坦巴耶夫被控谋杀等罪名吉尔吉斯斯坦总检察长扎姆什托夫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前总统阿坦巴耶夫被指控犯有组织大规模骚乱、谋杀、谋杀未遂、劫持人质及暴力对抗执法人员等多项罪名。
到荆州乡后,李夏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在半年时间内就办结了6起审查调查案件。
“高空抛物行为中有一种情形,是未成年人顽皮、好奇所为。
”张正竹说。
同时,立即调集城区3个中队,1个政府专职队,1个战勤保障大队共17辆消防车,60余名消防队员组成侦检、搜救、冷却、供水、堵漏、保障等编队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