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利用这些年代信息,不但可以建立帛书传抄的完整年代序列,而且可以确定它们被使用的关键时间点。
陶昶说,自己属于慢热型选手。
以上海广播电视台今夏的影视剧编排为例,已经播出的剧集涉及留学、高考、房屋中介、电竞等,社会话题性强、关注度高,前所未有。
”李锦斌说,所谓“芯”就是芯片产业,积极发展包括“长鑫存储”一批骨干企业在内的129户集成电路企业。
本届报告会通过六大类优秀案例代表演讲、扶贫扶志视频展示、脱贫攻坚圆桌论坛等主要环节,以优秀案例示范,以典型引路,树立脱贫攻坚先进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凝聚勤劳致富的强大动力,在获得外部“补血”力量的支持下,增强自我“造血”能力,不断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精神力量,力争早日甩掉“穷帽子”,拔掉“穷根子”。广州:8月超3000套入市 7月是传统楼市淡季,供需量下滑。今年7月东莞楼市住宅成交环比下降一成,楼市进入蓄客期。8月份,房企推货量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将共有21个项目超过3000套住宅进入市场。房企加大推货量,提前进入回笼资金阶段,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供应7月进入传统楼市淡季 7月东莞住宅供需环比放缓,同比均增长。其中,公寓和别墅供需环比同比均下滑,洋房供需同比均增长42%左右。同时,非住宅供应环比同比均大降,写字楼更是在7月“断供”。从整体市场来看,7月楼市进入传统楼市淡季。 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7月东莞住宅新增供应整体环比有所放缓,7月全市住宅供应万平方米,环比下跌8%。除了松山湖片区和水乡片区供应上涨外,其余片区均下跌。其中供应热点集中在松山湖片区和东部产业园片区,合计供应达万平方米,占比高达59%。 从市场来看,万科持续推货抢跑,旗下万科东新翡翠松湖、万科第五城、万科金地天空之城等6个项目集体发力供应万平方米,占全市比重37%。 6月东莞一手住宅网签量出现一个小高峰,7月则稍显回落。乐有家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7月东莞一手住宅网签4462套,环比下跌%。在各片区成交中,东部产业园片区及松山湖片区成交量最高,前者为964套,后者为933套,霸占冠亚军位置。城区片区及东南临深片区则环比有较大的跌幅。水乡新城片区一手住宅网签量最少,仅为406套。 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也表示,继6月众多品牌房企全力冲刺年中业绩后,7月东莞住宅网签成交有所回落,约万平方米,环比下降9%,同比上升31%。从个盘角度看,品牌项目和中低价项目仍然跑赢市场,7月住宅成交排行前15名项目中,几乎全为品牌房企项目,此外有7个项目成交均价低于万元/平方米。受中低价项目成交突出影响,7月全市普通住宅均价环比下降%。 区域东坑、沙田、塘厦和虎门为成交热点 受到供应量影响,7月成交热点也集中在松山湖片区和东部产业园片区。值得注意的是,东部产业园片区属于东莞价格洼地,客户需求逐步释放,成交占比回升明显,7月主要以和昌拾里松湖成交为主。 从镇区来看,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7月东坑、沙田、塘厦和虎门为成交热点;沙田和虎门主要由于受规划利好及虎门二桥、莞番高速一期通车影响,滨海片区热度持续升温,成交效果良好。高埗、寮步、东坑由于个盘集中入市,供应明显放量,成交也较为不错。 另外,7月区域成交分化加剧,有9个镇区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上涨明显(涨幅大于20%),其中东坑、中堂环比放量显著。全市六成区域成交环比下滑,有18个镇街跌幅明显(跌幅大于10%),市场明显降温。从价格来看,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表示,7月东莞大部分镇街洋房成交均价环比持续走稳,近九成镇街均价环比涨跌幅小于5%。 7月是传统楼市淡季,加上今年市场观望氛围日趋严重,楼市进入蓄客期。据东莞中原策略中心对全市在售100多个项目监测显示,7月楼市访客量环比6月下滑3%。认购方面,大部分项目进入蓄客期,成交有所下滑,7月认购量环比6月下降15%。 另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监测数据不完全统计显示,7月楼市推货项目数继续减少,整体供应套数环比下降47%,整体销售率为74%,但个盘分化明显。去化良好的项目以片区内中低价项目、TOD项目为主。 另外,全市多片区成交分化加剧,中心城区由于部分热销盘进入尾盘阶段,导致认购数量有所下滑,但是整体出货效果良好;滨海片区和水乡片区有新品牌项目入市,带动认购情况回升明显,其余片区成交不温不火。 库存临深片区住宅库存消化周期拉长 由于7月东莞住宅新增供应放缓,库存下滑至485万平方米,环比下降%,同比下降%,按照过去一年消化速度计算,7月底住宅库存消化周期持续缩短至不足11个月。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分析,目前市场分化明显,中心城区依然严重供不应求,临深片区住宅库存量最大,为万平方米,占全市比重的28%,临深片区住宅库存消化周期继续拉长至近17个月。 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监测数据统计显示,7月全市镇街中谢岗的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由于该区域长期缺乏新品,市场成交量少,导致整体去化周期高企;另外临深片区普遍项目去化压力加大,镇街消化周期均超过14个月。城区多镇街去化周期不足6个月,望牛墩和企石由于近年供应少,去化周期较低。 后市8月将现一波供应小高潮 市场将现一波供应小高潮。据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随着“金九”传统旺季渐近,品牌房企抢跑意图明显,8月预计将有21个项目推新货入市,推货量超3000套,创年内月度新高,环比7月增长125%。 从区域来看,随着品牌、高价地项目入市增多,竞争格局加剧。目前临深片区是供应主力区,其次是水乡片区和松山湖片区,其中近两年供应整体偏紧的水乡片区供应放量大增。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两三年高价地项目陆续上市,在售的高价地项目明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
目前,嘉兴雅康博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嘉兴泰格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已初具规模。
相当于2n个经典计算机的CPU同时工作。
机管局当天取得法院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有意图地,故意阻碍或干扰香港国际机场的正常使用。
据统计,目前已有接近100万个大于1厘米的空间碎片在太空游离,这些空间碎片严重地威胁着卫星、空间站及载人飞船等在轨航天器的安全。
位于江北核心区范围的新区2019G10地块在江北快速路以东、四方路以南,属于长江隧道的隧道口区域,实际出让面积为3万平方米,同样是纯居住用地,容积率为。
今年进入新一轮即第11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2017-08-25来源:中国网信网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