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 现在影视文化产业界有一个流行看法,认为影视产业进入寒冬,基本的依据是积压片子多,收视下滑,资本退潮,企业亏损,这种现象的确令人忧虑。但另外一组数据却给出了不同的结论。近年来,影视行业总体来看一直在快速发展。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同比增长%;电视剧发行数量首次有所回升,现实题材主流地位进一步巩固;中国电影票房实现%的增幅,超过全球电影7%和北美地区电影%的票房增速。从趋势来看,2019年影视产业总体指标仍处于较快增长区间。 这些数据说明,影视行业总体向好,增长仍在持续,但出现一个背反现象,即传统影视业务持续萎缩与影视新业务新业态迅猛增长。如果只看到前者,是悲观的;如果放眼后者,则前景可期。 近年来,中央对包括影视业在内的文化产业越来越重视。许多促进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改革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行业治理趋于靶向用力、精准施策,支持政策与管控政策双向发力,规划、引导和调控力度明显加强。 国家广电总局多年来一直在实施精品战略。影视产业纳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设立了电视剧、纪录片、综艺、专题等方面评优扶优计划,重点扶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原创价值、国际元素、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产品制作能力项目建设,重点扶持优秀的现实题材创作。有关政策最近出台,支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发展,并拓展同有关省(区)的合作,积极引导优质影视资源和高精尖影视项目向园区集聚,推动影视园区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就推进长三角地区广播电视一体化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做出部署,着力解决省与省之间发展不平衡、创新协同和平台协同不够、资源和市场分散、节目与服务供给滞后等问题。广电产业跨区域合作的重大机遇已经到来。有关政策还大力推动影视产业与其他业态的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影视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广电与超高清电视发展,支持影视业与互联网、大数据、5G和人工智能融合,努力构建影视业高精尖产业结构。有的影视产业大省还优化对骨干影视企业和成长型影视企业全流程的支持与配套服务,特别是加大金融支持影视业发展力度。这些积极型政策的完善将助力影视产业逐步蜕变。 针对影视产业领域不断出现的问题,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治理政策,规范秩序。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影视文化产业已经进入蜕变的关键阶段,新的格局正在形成,但有待大的突破。目前,影视文化产业出现的困难,主要是供给结构难以满足人们不断趋新趋变趋异的需求。这些问题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在积极政策的赋能和规范下,影视产业肯定能完成新一轮蜕变,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 (杨明品作者为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美国陷阱》作者提醒中国企业加强合规建设 警惕美国长臂管辖如今,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已成立咨询公司,专注于为政府机构和跨国企业提供合规咨询,帮助企业建立合规流程,培训企业员工不陷入与他同样的“陷阱”。
“北部地区需求增速快于南部地区,尤其是华北和东北地区水泥需求有接近20%的高增长。
我们研究发现,译著对原著的内容、知识体系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选择与重构,尽管不同译著涉及不同译者,体现的特点不完全相同,但总体上体现出某种规律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民建中央调研组到海南调研本报海口8月12日讯(记者彭青林)8月12日上午,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在海口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率领的民建中央调研组一行座谈。
两党两国历代领导人密切交往,这是中朝关系的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同金正恩委员长一年来四次会晤,开启了两国关系的新时代。得益于两国山水相连的地缘优势、良好的政治关系、民间友好基础和经济互补性,中朝经贸合作有着扎实的根基和光明的前景,双方对进一步加强合作都持积极态度。人文交流是中朝关系的重要纽带,两国人民间天然有着深厚的友好感情。
”雷振海在发言中表示:“研学旅行也是落实我们素质教育发展战略主题一个举措,和深化课程改革、传统文化教育是一样的,为了让素质教育落地。
1972年 2月,同美国总统尼克松会谈,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
我相信,深化教育合作,也是把制度差异转化为制度优势、发展动能的重要方式,将推动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在大湾区便捷高效流动。
凉性水果和冷饮不要多吃,适可而止。
上周,努比亚、Realme、小米等三家手机厂商分别与索尼、三星“结盟”,在不同场合推出超高像素摄像头智能手机。
然而,要实现完美的单光子源,还存在着两个悬而未决的难题:一是量子点会随机发射两种偏振的光子,二是共振激发需要消除背景激光。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故判决驳回公司方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