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两制”才能顺顺当当地共处。
商标未注册成功,美图还能使用“meitu”商标吗?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知识产权顾问告诉记者,如果别家不起诉,美图就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使用时存在风险,毕竟没有取得这个商标的所有权。
未来,中粮·置地广场将联动行业核心资源与各大艺术机构、企业品牌进行跨界合作,在“花园露台”创新艺术内容和形式,定期更换不同艺术作品,打造与地坛对望的第二艺术空间;通过持续的内容供给聚合细分客群,构造都市人群的交流平台和生态商务平台。
这本是一件令人同情的事,但有网友指出这位相声演员在北京有两套房、一辆车,还有医保。尽管其妻子回应称家中两套房均为父母名下的公租房,自己无权限转卖,并列举证据证实其并非骗捐。然而,这一争议事件把公众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上。 什么样的人可以发起大病求助?工资收入、房屋财产、车辆财产等个人或家庭资产怎样核实?网友提出的这些疑问指向了当下网络救助平台的漏洞所在。据了解,目前,“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等主要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在信息审核上并不能保证100%真实或准确。三大平台在《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条款》《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等相关条款中均有声明——平台并不能保证发起人信息的完全真实或完全准确,捐款人应理性分析、判断后决定是否捐赠、资助。 这一局限既来源于筹款平台审核机制的不足,也来源于实际操作中的困难。“轻松筹”联合创始人兼总裁于亮指出,个人身份、银行账户、医院病情等可以通过人工去核实,但家庭资产只能靠患者及家属自证。资产可能在个人名下,也可能在家庭名下,想要准确地查询实属不易。 至于什么样的人应该得到救助,更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本是赤贫家庭,再遇到家人重病无疑是雪上加霜;而有些仅仅只是家有病人,想要维持此前正常的生活水平而已。在尚未健全的审核机制下,不同家庭状况的人在同一平台发出众筹,难免引发争议。 “骗捐诈捐”透支网友信任 截至目前,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共有20家,在2018年共有超过亿人次网友点击、关注和参与,募集善款总额超过亿元,同比增长%。参与度之高,体现了人们慈善意识的提升。互联网众筹,筹的不仅是金钱,更有无数网友的善意和信任。然而,诸多争议事件的发生,也使这些善意和信任慢慢被透支。 2016年,深圳媒体人罗尔为自己患有白血病的女儿发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筹款,刷爆朋友圈,最后却被曝出罗尔本人名下有3套房产。同年,多名网络主播被指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某农村做“伪慈善”,直播结束后就收回捐款,甚至还为增加效果往孩子脸上抹泥。此类“骗捐”“诈捐”事件,使网络募捐诚信度遭到质疑。 此外,还有人发现,部分电商平台存在制作虚假材料的产业链。为骗取医保社保和捐款,一批制作虚假病历、票据材料的黑色产业滋生。门诊全套病例、住院全套病例甚至病情严重程度都可根据个人定制,还配有专业写手撰写筹款文案、商家负责推广,以便获得更多网友的关注和捐款。这些都是互联网募捐行业健康发展的阻碍。 “众筹平台提高自身审核水平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贩卖兜售虚假病历等行为。”于亮说。 维护网络慈善公信力 其实,早在2016年,民政部等四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针对此次那位相声演员网捐事件,民政部回应称,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但由于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也将动员其他平台加入自律。 “水滴筹”创始人沈鹏回应称,“水滴筹”未来会更严谨,更加多维度地进行风险控制,并将联合其他众筹平台对自律公约进行迭代。他表示,用假病历等虚假资料去骗钱的是极少数,筹款人大多是真实的,不希望大众被个别负面案例误导。 随着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势在必行。此前,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对募捐主体、平台责任作了规定。2018年10月,“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家平台联合签署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及自律公约》,健全事前审查、提款公示、在线举报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单”,旨在强化信用约束,提升公开透明,欢迎社会监督。 但同时也要看到,对于一个网络平台来说,在对存款、房产、车辆等个人或家庭信息的审核中,客观上确实有一定的难度。要让网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让网络平台承担起责任,也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建立起一个互联互通的信息核对网络。让公众爱心不被过度消费,从而维护网络慈善的公信力。 记者何欣禹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5月15日第08版)+1。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嘀嗒,嘀嘀嗒”,电报从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村的中央军委作战室发出,传给几百公里外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指战员,党中央“一不发枪,二不发粮,三不发人,就是每天往前线发电报,就把国民党打败了”。
2018年12月,光明乳业宣布拟亿元收购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100%股权。
但鸿蒙也有其优势。
“那份使命感和荣誉感,那份责任和忠诚,永远不会变的。
总之一句话,老百姓哪里需要他们,他们就出现在哪里。
洛吉文说:我认为中国城市模式的一些因素,肯定将在未来10年或几十年得到推广。
其实当时我们的文学创作非常纯粹,我现在也常用“纯粹”这个词。
经专家初评、大数据分析、公示及网络集赞等环节,最终由终评专家评委会评审出年度入选奖项。相关链接:。孟加拉国首都发生火灾已致56人死亡推荐阅读五部门联合发文剑指环境犯罪:统一执法尺度加大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纪要》强调,各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刘德敏告诉记者,后来江浙等省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了一些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对方承诺将同时以年龄作为优惠购票标准。但这一“对方”尚不包括上海迪士尼。 律师:大学生诉请有法律依据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告诉记者,小王的诉请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凭有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16条、第26条、第40条都有相关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比如,消保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白树彩说,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违反了消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或规定。对于小王不得不丢弃自带饮食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上海迪士尼负有赔偿的责任,小王可以依据消保法第11条、第40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上海迪士尼主张赔偿损失。 “小王的两个诉请,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且提供了相应证据,从案件本身来说有据可依、有法可依。”白树彩说。 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迪士尼方面在庭审中辩称,并没有强制消费者在园内就餐,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园内就餐,也可以出园就餐后再返回园内,消费者是有选择的,其自主选择权没有被限制。 但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指出,“出园就餐”同样有损消费者的权利。由于乐园面积很大,游玩项目较多。等到就餐时间,游客距离入口处已经十分遥远,此时游客若想外出就餐,必须原路返回至入口区域,用餐结束重新排队进入迪士尼乐园。 她认为,这是变相迫使消费者在游玩时间与出园就餐之间作出选择:消费者若不愿浪费游玩时间,就只能选择园内价格高昂的食物;若消费者选择出园就餐,就会严重浪费游玩时间。 此外,迪士尼方面还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因此,不允许携带食品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袁丽认为,携带食物本身不会当然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被告不能因为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而限制消费者权利。同时,“禁带食物”不能避免所有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因为迪士尼园内同样存在气味奇特的食物,游客也可能丢弃园内食品垃圾。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王烨捷(责编:郝孟佳、熊旭)。我国已取消1.3万多项证明事项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5月14日下午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说,截至今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万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