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不胫而走,以为大千地位之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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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张伯驹得知古玩商马霁川欲将《游春图》卖至国外,便向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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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网民合法权益,辟谣工作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为群众辟谣,为广大网民提供更好的网上生活环境。三是坚持内容为要。应增强辟谣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用科学严谨的内容,准确可信的事实对谣言进行有力回击,最大力度消除谣言恶劣影响。四是坚持守正创新。通过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以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提升辟谣内容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最佳传播效果。据了解,2018年8月,由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主办、新华网承办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上线,联合部委、地方、媒体、网站、专家等各方力量整合专业性、区域性、辟谣平台资源,同时依靠群众发现谣言,发动群众举报谣言,建立了网络辟谣联动发现、联动处置、联动辟谣的协同治理机制。天津河东区教育局举行人工智能创新教育实验启动仪式近日,天津河东区人工智能创新教育实验启动仪式在天津市第七中学举行,标志着天津市首个人工智能创新教育实验室落成。在教育信息化迈向智慧教育的跨越进程中,如何将先进技术引入中小学校园,让新技术充分助力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工作。
习近平主席并同前来迎接的朝方高级官员一一握手致意。
总体上看,8月货币市场不大可能出现大幅波动。
此外,张家口山地新闻中心、山地转播中心、张家口赛区颁奖广场项目建设也在积极推进。
此外,他还表示,学校董事会也希望总领馆能协助搭建桥梁,向学校引荐一些对中华文化艺术有研究的艺术家或导师。《中国:创新绿色发展》(日文版)简介《中国:创新绿色发展》,日文版名为中国のグリーンニューディール,由日本侨报出版社于2014年2月发行出版。原著作者胡鞍钢,清华大学教授。译者石垣优子,日中翻译学院翻译;佐鸟玲子,日中翻译学院翻译。
”说到这里,王林飞笑了。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铁路公安局副局长白少强、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分别介绍了相关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袁林、铁路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处长王洪生、刑事侦查处处长王文军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强烈谴责香港机场严重暴力行径 本报香港8月14日电(记者陈然)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8月14日发表声明指出,对暴徒8月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针对两名内地居民实施围殴、非法禁锢等严重暴力行径,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声明说,在13日香港国际机场的非法集会中,示威者撕下所谓“和理非”的假面具,瘫痪机场运作,阻碍、辱骂、攻击不同国籍、不同性别的旅客乃至患病人士和无辜小童,严重侵害他们的正当人身权利,严重影响香港国际声誉。更令人愤慨的是,13日晚,极端暴力分子采取围堵、搜身、非法禁锢、野蛮殴打等手法对待现场正常采访的《环球时报》记者和持因私合法证件途经香港机场送人的深圳居民,并袭击到场协助护送的警员。暴徒对新闻记者的非法禁锢、野蛮殴打,更是对全球新闻界的挑战和侮辱,是对新闻自由的严重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