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的展厅经理宋博文告诉记者,随着补贴政策调整,公司在三电、核心零部件的制造研发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
2019-08-1213:43面对现实中的工伤认定难,有必要在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时,加大司法、执法的力度。
2018年,得克萨斯州胡德堡基地的4名美军士兵因将非法移民隐藏在军事装备内而被定罪。
《大圣归来》中的小和尚江流儿和《哪吒》中的哪吒,分别以“呆萌”“凶萌”的形象出现,让受互联网文化影响的观众群体倍感亲切。
当下读书界推崇“跨界阅读”,我认为非常有道理。
本届大会以“绿色引领,健康美丽”为主题,通过“1+1+1+1+N”的创新方式,精心策划了17项主体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茉莉花(茶)形势分析会暨国际茉莉花及茶经贸合作圆桌会议、首届世界茉莉花大会暨“一会一节”开幕大会、世界茉莉花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世界茉莉花产业博览会等四个“1”主体活动,以及系列经贸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亮点纷呈。大会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国际合作交流的大平台,举办世界茉莉花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国际茉莉花(茶)形势分析会暨国际茉莉花及茶经贸合作圆桌会议等系列活动,向国内外友人推介横县茉莉花,分享茉莉花产业文化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两天后,唐先生赶到苏州,见到了陈经理和自称买方公司的项目总监陈鑫。
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登记民营企业万户、同比增长%,新登记个体工商户万户、同比增长%。
比较分析的结果是,中国的互联网平台在这一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目前,龙井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对海啸池娱乐设施进行停业整顿,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留学生赴英学经济学?英媒推荐这十所高校 在学习经济学的过程中,你将了解到如何解决复杂问题、制定方案,并运用经济学理论理解现实世界。
记者当日下午在香港国际机场采访发现,一些旅客在一号客运大楼离境大厅各入口处有序排队进入机场,有机场员工在入口处查验旅客行程信息。有送机的市民对记者表示,虽然没法进去帮朋友办理登机手续,但现在情况特殊,为了安全,这种做法是可以接受的。在机场离境大厅,有警员驻守巡逻,现场秩序良好,旅客能顺畅办理相关登机手续。有外籍旅客路过执勤警察身旁时,向警察竖起大拇指,面带笑容拍打他们的肩膀说:“Thankyou!Goodjob!(谢谢!好样的!)”“我觉得这个临时禁制令是有必要的,示威者有诉求要表达,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不需要阻止大家乘飞机的,大家应该温和、理智一点。”今年高中毕业即将步入大学校园的李小姐当天准备离港度假。已经被非法集会耽误了两天行程的徐先生,对法庭发出临时禁制令表示相当赞成。“这个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直接绑架了所有乘客的利益,这不是香港这个文明社会应该有的。”他对记者表示,虽然现在机场秩序基本恢复了,不过他和同伴的机票已经过期,今天能不能成功补票出行还不确定。对于近期发生在香港的一连串滋扰公众以及暴力的行为,有旅客表示非常反感。“我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看到现在香港这么乱,真的很心疼。年轻人有很多想法很正常,但是要学会尊重别人,要踏实肯干,要有一颗宽厚的心。”在香港生活了50多年的陈女士对记者表示。“我去过世界很多地方,没有一个地方像香港这么自由的。文明人应该做文明事,通过暴乱手段去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伤害的是全社会。”陈女士说。香港国际机场2018年客运量为7470万人次,每天约有20万名旅客进出。据记者现场观察,14日香港国际机场出境大厅、抵境大厅秩序良好、运作顺畅,机场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