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世界杯 决赛拜仁VS皇马【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小陈提到的“友唱”,是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迷你KTV之一,产品投放覆盖商场、学校、电影院、游戏厅、候机大厅、企业休闲区和某些户外场景。
” 即将去北大报到的吴越,暑假常骑车去钱塘江边吹吹风 比起马程田,即将入读北京大学的杭二中毕业生吴越,要稍微从容些。
2018年,得克萨斯州胡德堡基地的4名美军士兵因将非法移民隐藏在军事装备内而被定罪。
到8月4日凌晨0时30分许,马健终于和同事处理完山里的警情,才赶回医院看望照顾妻子。
第三方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电动牙刷的市场渗透率不到10%,相较于欧美国家30%至40%的渗透率,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这意味着我国东部地区也存在大型气田,对满足中东部地区、尤其是近在咫尺的京津冀地区对清洁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具有特殊意义。 此前业界普遍认为,渤海油田所处的渤海湾是典型的油型盆地,近50年勘探发现也都以原油为主,天然气仅偶有发现,且为中小型气田。究其原因,渤海湾盆地地下“摔碎的盘子,又被踢了几脚”的复杂构造格局让本就容易逸散的天然气无迹可寻,规模型气藏勘探更是难上加难。 近年来,中国海油通过产、学、研一体化联合攻关,研究确定“油型盆地”在某些特殊地区具备形成大型天然气田的条件,而渤中凹陷就是渤海油田寻找天然气的“主战场”。经反复论证,终于发现渤中19-6大型太古界低潜山圈闭群,是天然气大规模聚集的最有利场所。
思考:深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治本之法 如何做到深挖细查、检视问题不偏离主题? 在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副主任(副局长)周晖国看来,对检视出的问题,不能停留于表面,不能就事论事,“办(局)务会成员从思想根源、政治高度、作风养成、生态培育等角度,深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治本之法,举一反三。
和城市居民一样,手机正在成为农民的新宠。
水稻公园每年吸引游客1500人次,旅游旺季,村民足不出户就能销售蜂蜜、香菇、木耳等土特产。
据报道,目前人工牙种植10年成功率大于90%(活动托牙和固定义齿约为70%)。
中新社记者张斌摄 旅客指尖服务微信小程序8月12日在广州海关上线运行。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三回合拉锯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同意北大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