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一方面需要广泛汇聚志愿服务力量,动员全社会的参与,另一方面需要创作大量的优秀作品,通过精神引领去推动。
两位十分值得尊敬的前辈。向老艺术家致敬~责任编辑:金苏美(实习)声明:版权作品,未经《环球人物》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民警找准突破口 10天促16人自首原标题:民警找准突破口10天促16人自首今年6月,江苏徐州警方侦破一起电信诈骗案,天门市20人涉案,其中18人被网上追逃。13日,记者从湖北天门市公安局获悉,在10天的时间里,18名网上逃犯中,16人主动投案。
“我们正在和宝雅新能源接触,但并不止这一家企业。
1935年10月29日,红十五军团发起了榆林桥战役,歼灭东北军第一跂七师一部,俘虏了团长高福源。高福源是张学良的亲信,因作战勇猛很受器重。红十五军团攻打榆林桥时伤亡比较大,军团长徐海东在暴怒之下打了被俘的高福源两个耳光,并把他关押在军团部所在地。毛泽东知道此事后便给彭德怀打电话,要他将高福源接来,并特意嘱咐:“你们要好好地优待他,住到一定的时候,他愿意回去,就让他回去。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专利诉讼已成为不少指纹识别企业抢占市场的利器。2018年8月全球第一大指纹芯片公司瑞典FPC在北京起诉汇顶科技专利侵权。2018年9月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前夕,汇顶科技以思立微与鼎芯制造、销售的电容指纹芯片侵害其专利权为由提起专利诉讼。点评目前,屏下指纹竞争愈发激烈,逐渐从“拼技术”迈向“拼专利”的发展阶段。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指纹识别公司想要赢得市场竞争,不仅要加大技术研发、加强专利布局,还要积极防范专利侵权风险。只有那些拥有大量高质量专利储备的企业才有可能真正笑到最后。(李思靓)(责编:林露、吕骞)。人民网驻尼日利亚记者报道集 人民日报(People'sDaily)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1948年6月15日在河北省平山县里庄创刊,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日报题写报头。194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迁入北京(当时的北平)。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日报转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并沿用了1948年6月15日的期号。
“试想,如果真的完全与原著一致,那影视改编之作又有什么独特的可看性呢?”李远达说,“改编之作应该视作只是与原著有关的另一部独立作品。
两位是80后,非常年轻的新一代的航天人。
12月,到中央苏区首府瑞金,就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
闵行区餐厨再生资源中心采用的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金奖、环保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国内首例固态好氧制肥、液态厌氧产沼技术,分为五大工艺系统,即预处理系统、除臭处理系统、好氧发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正如肖毅所说,科创板目前运行平稳,但变化一直在发生。
斯瓦拉吉也做出回应,印方将本着负责任和克制的态度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