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2013 2022世界杯【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律师说法 二次收费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指出,消费者在乡镇网点取件时被要求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的行为属于二次消费,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北京中企时代公司董事长王振华说,扎哈淖尔露天煤矿项目依托5G技术,融合GPS、人脸识别、大数据等技术,建成5G智能监控系统,实现矿车驾驶人员对车辆周围环境无盲区观察,并通过5G网络回传至安全监控中心,让驾驶员和监管人员都做到“心中有数”,安全监管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流程”。
全新的设计思路,加之得天独厚的台址优势,FAST突破了射电望远镜的百米极限,开创了建造巨型射电望远镜的新模式。
南开学生将真正能够按照兴趣学习,在更适合自己的培养方式中成长。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记者了解到,目前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外包服务主要集中在VFSGlobal、TLScontact和BLS三家服务商。
热气腾腾的“夜经济”反映了消费加速提质升级以及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变化,折射出百姓对多元夜生活的向往,正在成为各地驱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提升城市活力的新引擎。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今年“五一”小长假延长一天,消费潜力释放,其中夜间消费金额占比高达30%。发展前景广阔的“夜经济”如何量质齐升,凸显地方特色,防止“千城一面”,这是各地需要面对的问题。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方发展“夜经济”无疑要通盘考虑当地的自然气候、人文习惯、城市空间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推出符合城市自身情况和当地百姓实际需求的发展举措。流行于南方城市的“夜经济”发展模式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北方。例如,被称为四季花城的广州,晚上尤其适合户外活动,夜宵文化全国闻名。但在冬天滴水成冰的东北,则更适合集聚式室内的经济业态。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城市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承袭。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地方以文化特色为撬动“夜经济”的一个支点,成功塑造出独具地方特色的“夜文化IP”。例如,古都西安致力于用唐文化点亮城市夜空,出现在仿唐建筑群周边的各类演出吸引了庞大的客流量,以“大唐不夜城”为核心的夜商圈逐步成型,深邃的历史文化内涵成为其发展“夜经济”的品牌力量。作为国内娱乐文化的活跃地之一的长沙,则通过举办一系列音乐节、娱乐盛典等活动,带动了新一代消费群体的夜间消费热情。当地依托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努力丰富夜间的经济产品,树立起长沙“娱乐之都”的城市品牌形象。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多业态融合的复合型经济,不少地方的“夜经济”形态仍然偏重餐饮、购物等传统消费内容,文化含量更高的夜间生活消费比较匮乏。比如,各地的文化场馆基本集体缺席市民的夜间文化生活,大多数博物馆、图书馆仍实行通常的作息制度,无法满足消费者对夜间文化消费体验的需求。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一些主题公园、动物园推出夜游活动,包括一些兼具旅游和教育功能的夜宿游,这些以文旅融合为特征的新型旅游产品大大增加了商家夜间运营的亮点,逐渐受到游客的关注。如近日上海野生动物园正式开放夜场,以“中国首个特色夜间野生动物园”为宣传亮点,展出100个种类共5000多只动物。据介绍,很多野生动物具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天黑后,它们才会展现出本色面貌,带给游客不同于白天的独特感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十几个省区市陆续出台了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举措,从旅游、餐饮、文化、交通等多维度培育发展“夜经济”。可以预见,接下来将有更多城市参与其中。热潮之下,更需要理性的路径选择。比如,各地应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的“夜经济”发展模式,在差异化、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避免一哄而上甚至落入“形象工程”的俗套。只有留足政策空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市场主体从供给侧进行改革,才能向消费者提供富有地域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百姓的多元夜间消费需求,使各地“夜经济”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建业地产前7个月销售449亿 轻资产销售额占比超三成 8月6日晚间,建业地产公告称,2019年7月,该集团实现物业合同销售额亿元,同比增加约%,合同销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加约%;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6732元,同比增长约%。 2019年前7个月,该集团累计获得物业合同销售金额亿元,同比增加约%;合同销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加约%;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6673元,同比增加约%。
价格涨势温和。1—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其中7月份同比上涨%。 国内需求扩大。一方面,投资平稳增长,1—7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与前几个月基本持平。其中,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连续三个月小幅回升。另一方面,市场销售持续扩大,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出口增长较快。7月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比上个月加快个百分点,其中7月出口增长%,比上个月加快个百分点。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1—7月一般贸易占比%,同比提高个百分点。 产业持续升级。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其中附加值比较高、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高技术制造业增长比较快,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快个百分点。 投资结构优化。1—7月,高技术产业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一些短板领域的投资得到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41%。 外资增长加快。1—7月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其中高技术产业领域实际使用外资表现更加突出一些,增长%。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中国经济还有能力保持平稳增长吗?刘爱华表示,“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包括逆周期调节政策在内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正在逐渐显效。” 新动能不断集聚壮大。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公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创新指数排名比去年又上升三位,目前排名第十四位,连续第四年提升。“新动能的集聚壮大是支撑未来经济前行很重要的动力。中国创新驱动战略在各个方面被国际所认可。”刘爱华说。 市场活力不断增强。1—7月,我国日均新登记企业达到万户,其中7月份达到日均万户;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使微观主体更具活力,创业创新热情不断增强。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今年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相继落地。二季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感跟踪调查显示,%的企业认为自己享受到了减税降费的红利,比一季度上升3个百分点,而且是持续6个季度上行。 “从经济动力、活力和政策红利等方面来看,下阶段经济增长有很坚实的基础,我们有条件保持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刘爱华说。 边纪红制图(新华社发)(责编:单芳、陈悦)。国家统计局:上半年新能源车产出64万辆原标题:国家统计局:上半年新能源车产出64万辆 新能源汽车已然成为拉动工业增长的动力之一。
该线路时速160千米以上,建成后实现雄安新区启动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半小时”、至北京金融街“一小时”通达目标。
此外新五丰()、傲农生物()、牧原股份()、天康生物()、唐人神()、天邦股份()、顺鑫农业()等个股股价也都在年内实现翻番。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留住人才,稳定人才,园区出台了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团购实施办法,所有房源由高新区开发公司提供,选房人员是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骨干员工,由企业统一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每户限购一套。
“通过此次发行,海油发展将持续强化上市公司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的效率和价值。
如果把酒字去掉,中国文学特别是诗歌会逊色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