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初恋妆”产生决定性意义的两个妆容步骤,就在于底妆和唇妆。
(责编:胡挹工、李昉)。140万人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原标题:140万人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有一种爱,让生命延续。
除了在中国内地收视喜人,《幸福一家人》过硬的剧集品质让其在多地掀起“追剧浪潮”;首先在新加坡STARHUB播出,收视率为该频道2019年1-5月同时段剧集收视亚军;随后在马来西亚AstroAEC频道播出,一举拿下该频道2019年同时段剧集收视冠军。“布衣院士”卢永根病逝 捐积蓄捐遗体精神永存图片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据华南农业大学消息,卢永根,1930年12月生,广东花都人,历任华南农学院助教、讲师,华南农学院农学系副主任,华南农业大学校长;1953年毕业于华南农学院;1993年11月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曾任第二届、第三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生物学部副主任,中共广东省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酒店入住率普遍跌幅是双位数,个别酒店入住率更下跌三成至五成。
也像小书童一样,与你达成了默契,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设置,用起来缉拿单方便。
这四栋楼的居民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违规施工问题,还大家清静的休息日。
有意思的是,该版面主要选取第7版进行刊发,或许也有其用意所在。
医学是有局限性的,医疗也有风险,不可能包治百病。
(责编:孔海丽、孙红丽)。“教坏小孩子,殴打记者,黎智英就是乱源!” 香港市民再赴黎智英住宅前抗议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范凌志】15日上午,一批爱国爱港香港市民来到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位于嘉道理道81号的住所前抗议其祸国乱港、策划暴动的行径。继10日、14日后,这已是近一周来香港市民第三次自发前往黎智英家门口进行抗议。 沿着九龙城嘉道理道上山,左侧是深宅大院的高墙,24小时监控的标识,地理高度将这块区域和喧嚣的香港区分为两个世界。黎智英的住宅位于山坡最高点,与其他宅邸不同的是,这里更大,铁栏门上明确标有禁止擅闯,不准标贴的警示语,两名保安警惕地在门外注视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 上午十时许,几十名爱国爱港群众携带标语来到黎智英的住所外,高喊美国走狗黎智英!祸港乱港总策划黎智英!蛊惑造谣烂苹果,资助暴动黑金主!教坏细路(粤语:小孩子),天理难容!等标语进行和平抗议。门外的保安此时也开始掏出手机对着群众录影拍照,并出言威胁。 在被问到来自哪些团体时,这些民众纷纷表示,他们的行动是完全自发的。 一名女士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她之所以前来抗议,是因为她的孩子也受黎智英之流的洗脑,不好好学习,反而去参加非法暴动,自己曾一度将其关在家里不许出门。教坏小孩子、殴打记者,黎智英就是乱源!。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 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 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了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
若顺忿违信,臣窃为陛下惜之。
“一带一路”建设是各方共赢的事,就应该兼顾各方立场,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