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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前,小王花了40多元买了饼干等零食,均为未拆封、原包装食品。但在入口处,园方工作人员将小王拦下,要求对其背包进行检查。 “当时,工作人员看到我带了零食后,先要求我把零食扔掉,态度比较强硬。”小王回忆道,“我不同意,他又说让我在入园处的小桌子旁吃掉或者寄存到附近的寄存柜里。”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园方工作人员所指的“小桌子”,是很多前去迪士尼游玩网友的“痛”。在乐园入口处的这两张桌子旁,常常会有一些游客因不舍得丢弃携带的食物,不得不当场在这儿狼吞虎咽。园方工作人员推荐的“寄存柜”,一天的寄存费要80元。“我买的零食都没有这么贵,怎么可能舍得寄存呢?”小王说。 据悉,双方当时发生纠纷,小王拨打了110,“跟警方做了笔录。回来后,这件事情并没有解决。”此后,小王还拨打了12345和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他们告诉我,‘禁止携带食物’这个规定是迪士尼乐园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我跟他们说这明显是违法的。后来也不了了之。” 在多次沟通、投诉无果后,小王委屈地在“小桌子”旁或是狼狈地吃下、或是扔掉了自己购买的零食,“没办法,毕竟对方很强势,而且购买的票不能退。” 多数消费者“敢怒不敢言” 回校后,小王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网的“游客须知”栏中,发现了园方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定”:“不得携带入园的物品中包括食物。而在入园检查之前,我并没有获得任何相关的提示。”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上海迪士尼刚开园时,“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因受到公众广泛质疑仅停留在“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阶段,当时上海迪士尼方面的解释是无包装、已开封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但从2017年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对入园游览的游客须知进行调整,比如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这与过去允许携带原始包装、密封、未开封及不需任何加工或处理即可享用的食品相去甚远。在上海迪士尼游玩一整天,如果是夏季、人多排队的情况下,游客只能花20元在园区内购买一瓶可乐。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的态度,小王和3名华政同学进行了调研。据小王介绍,调研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相关规定的目的是“提高园内餐饮业的创收,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元。 小王回忆,庭审从当天13点45分开始持续到17点左右结束。小王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消费者虽然表达了对上海迪士尼相关规则的不满,但提到“起诉”时,大家都选择“算了”“太麻烦”等选项,“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钻法律的漏洞,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向不合理的制度说不。所以,不管这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怂,会将诉讼坚持到底。”小王说。 但据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小王的维权路恐怕又是一场“路漫漫”的持久战。去年3月刘德敏诉上海迪士尼儿童门票标准不符合实际一案,至今尚未结案。当时,刘德敏也像小王一样获得了社会舆论和律师界的支持,但时隔一年多,该案件尚无下文。刘德敏告诉记者,后来江浙等省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了一些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对方承诺将同时以年龄作为优惠购票标准。但这一“对方”尚不包括上海迪士尼。 律师:大学生诉请有法律依据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告诉记者,小王的诉请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凭有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16条、第26条、第40条都有相关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比如,消保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白树彩说,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违反了消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或规定。对于小王不得不丢弃自带饮食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上海迪士尼负有赔偿的责任,小王可以依据消保法第11条、第40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上海迪士尼主张赔偿损失。 “小王的两个诉请,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且提供了相应证据,从案件本身来说有据可依、有法可依。
这场改革不仅影响中国,而且会影响世界”。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首次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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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驴友被困,景区都会出动综治、公安、武警、消防、防火、环卫等多部门人员,且需雇请向导、请求第三方救援、安排搜救犬等展开救援,每年支出直接费用数十万元,约占全山救援费用的三分之一。 剑指游客擅入未开发开放危险区域 《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正式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景区资源安全和旅游者人身安全,预防和制止旅游者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维护景区正常游览秩序,使旅游者在遇险时获得及时有效救援。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先救援后追偿 《办法》明确,有偿救援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 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对有偿救援费用有异议的,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在收到《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3个月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景区管委会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 景区施行有偿救援,你赞同吗?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纪念邓颖超诞辰115周年系列活动在淮安举行嘉宾们向邓颖超铜像敬献花篮王昊苏摄上午8:30,嘉宾们齐聚周恩来故居北侧邓颖超纪念园,向邓颖超铜像敬献花篮。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巩固脱贫成果,必须统筹考虑产业选择、资金筹措、技术支撑、产销对接、利益联结等多种要素,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培植有规模效益的产业链。
这一史实警示我们,不紧跟发展变化固步自封,就会付出惨痛的失败代价。
此次和中国武警官兵参加的追剿战斗综合演练是他并不熟悉的沙漠地形,负重也超过了平时的标准,挑战很大,收获更大。
他说,我不认为任何人已经拿出任何证据,能证明一个捐赠人在寻求那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