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十七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二十一条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瞄准万亿新市场,政治局会议为何关注这一领域?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释放多个重磅信号。会议提出,稳定制造业,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城市停车场”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首次被提及。
最受好评的金庸剧几乎都出现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资金匮乏,布景粗糙,妆容也不吻合现代审美,却往往能够深入人心。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部分品牌的电动牙刷由代工厂生产,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也不具备涉及电动牙刷的电机、抗菌工艺、植毛工艺等技术水准。
“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诈骗案2019年2月,山东省公安厅组织烟台市公安局在全国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抓获以褚桂英(女,55岁,黑龙江佳木斯市人)为首的诈骗团伙主要成员33名,冻结资金1200余万元,并顺线端掉一个跨国卖淫窝点。
“我们这里,每个人都被罚过款,而且干活越多,挨罚就越多,道理很简单,只要是人就可能出错,只不过我们一定要把差错拦截在发射之前。
今年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共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报告称,“伊斯兰国”资金藏匿地点极为隐秘,只有少数“伊斯兰国”高层才知道。
因此,正确研判中国经济,需要具有辩证眼光和战略定力,既要看到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又要看到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变,机遇大于挑战,时与势仍然在我。
这些看似普通的小事,实际却与整个时代图景相关联、相呼应——观众对苏明玉、林大为形象的推崇反映了当下国人拼搏奋斗、热爱生活的普遍心理,围绕苏大强养老问题,林妙妙教育话题的讨论则反映了国人对养老、教育问题的思考。
全片10集,以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吕洞宾、曹国舅、韩湘子、蓝采和、何仙姑等人物在蓬莱仙鹤助力下奋斗、修炼成仙的故事为主线,取材来源于《山海经》《说文解字》,从一个宏大贴切的中国少儿美学视角,设计并融入大量自古以来汇聚民间想象力的精怪、神兽,如赑屃、化蛇、玄龟、彘、横公鱼等形象,以丰富故事人设,巧妙注入蹴鞠、渔鼓道情、说书、民族舞、古诗词等适配故事时空的国学精粹,交织起少儿观众最易理解的“成长—奋斗—成功”的主题结构,让孩子们在耳目一新的动漫世界里走进一场曲折奇幻的冒险旅程,在“平凡人通过奋斗也能梦想成真”的主题故事中感受“孝、忠、善、廉”等传统美德及价值观。在“西游”“三国”“八仙”之外,还有很多传统文化经典IP尚未开掘,尤其是进行少儿化改编的开掘。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高长力表示,《八仙过海》系列动画片是着眼中国传统文化、彰显中国动漫功夫的又一力作。(张夏)(责编:刘婧婷、丁涛)。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2145亿千瓦时 同比增11.5%原标题:上半年全国风电发电量2145亿千瓦时同比增%中新网7月26日电国家能源局26日公布2019年上半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中药也有药性,进入土壤和水体同样会造成污染。
市场人士认为,下半年政策调控换挡将进一步突出从“全国严控”到“因城施策”的转变,调控的抓手将从房价层面向土地、限购、金融等维度纵深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