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诈捐”,其实在法律层面早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合同法》《慈善法》《侵权责任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相关定义和处罚条款。但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募捐作为慈善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和尝试,使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得知相关信息和捐助善款的同时,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也挑战着既有的法律框架。比如,如何界定网络众筹、赠与、慈善和救助?怎样平衡个人隐私权和必要的资产状况披露?网络诈捐发生之后,平台与用户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尽管各类“网络诈捐”现象纷繁复杂,但究其根本,还是在募捐人与网友的善良之间缺少一个有效的信息证实环节。传统的慈善组织有一套严密的认定程序,并可以对捐款的流向实现有效把控。到了网络慈善时代,信息认定的主体责任显然落在了平台肩上。但问题是,很少有平台有资格、有意愿、有能力承担这份责任。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相声演员筹款100万元事件,且不论众筹与募捐到底有多大差别,单是平台方回应自身无权利审核发起人的资产状况,这一点就让人倒吸一口凉气:难道网络募捐的生态只能靠发起人的道德自觉? 事实上,针对监管过程中的困境,有关部门也在优化公共服务。7月29日,民政部加强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管理服务,指导进行网上备案。按照《慈善法》规定,民政部先后公开遴选了两批共2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所有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推动实现慈善信息全国“一网可查”,通过慈善领域数据信息的归集、交换、共享,实施大数据治理。服务与管理双管齐下,不仅填补网络募捐的诚信空白,也织牢了安全这张网。 决定人类命运方向的不是科技本身,而是科技所承载的人性温度。把慈善事业做得周密周全,不只是对广大爱心者负责,还可以激发更多人的善心。当前网络慈善领域出现的一些乱象,只是发展进程中的小插曲。如果网络平台不断利用技术手段和平台规则,更好地连接筹款人和赠与人;个人资产审核的相关部门有效配合,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创造有利条件,就能营造一个互信互助、健康向上的慈善环境。(责编:赵爽、夏晓伦)。乱港分子借盂兰节非法烧衣集会 用激光笔照射警方 中新网8月1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8月14日,乱港分子以农历七月十四盂兰节为由,分别在香港多区以烧衣“祈福”名义发起非法集会,同时使用激光笔照射警方,扰乱社会秩序。
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奖惩制度,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支队绩效考核,通过工作任务量化考评确保措施落实。
体制机制变革同新技术变革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此刻,我们即将离开母校,各奔东西,开始一段新的征程。
当下读书界推崇“跨界阅读”,我认为非常有道理。
联合国秘书长军事顾问罗伊特称,中国对维和行动的贡献值得“大书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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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发明成果,专业术语叫做“可交互全息空气影像”。有别于以往需要特殊介质的“全息技术”——VR、雾投、全息幕投影或者俗称“倒三角”的全息影像装置等,该技术通过光场重构原理,凭借一块特制的玻璃,将发散的光线重新汇聚,在空中形成一个三维的实像。这块玻璃有什么特别?“宏观上,它是一块玻璃;微观上,它是一组微透镜阵列。”韩东成告诉记者,这块玻璃叫做等效负折射率平板透镜,是一种显示新材料。
为防止激进暴力分子再破坏,他们自发组成“护旗队”,以实际行动彰显守护香港、守护“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
一下子眼泪都疼出来了!即使已经过去几天,瞬间的剧烈疼痛仍旧让她记忆犹新,她反射性地放下了剪刀,可是仔细一看,肉疙瘩仍旧长在原处,并没有剪掉。
要更加关注游客的人均消费和停留时间,重视加强精品酒店、特色民宿等配套设施建设,为游客停下来、住下来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