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加巴德2017年初秘密前往叙利亚,实地考察阿勒颇等地,与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和叙反对派一些领导人会面。
数据显示,银行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
对企业高管的调查显示,工业部门处于衰退之中,消费者需求和服务支撑了经济。美债券市场预警美国经济衰退风险上升 新华社华盛顿8月14日电(记者高攀熊茂伶)受投资者避险情绪上升影响,美国30年期国债收益率14日降至历史新低,10年期国债收益率自2007年以来首次降至两年期国债收益率下方。经济学家和投资机构纷纷警告,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倒挂”的反常现象预示着美国经济衰退风险上升。 一般说来,国债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因此短期国债收益率通常低于长期国债收益率。长期国债收益率降至短期国债收益率以下这种反常现象被称为收益率曲线“倒挂”,常被视为经济在未来12个月可能步入衰退的预警信号。 近期美国3个月期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也曾出现倒挂,但两年期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倒挂更令投资者担忧,因为上次出现这一现象正值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发酵。过去50年来,美国历次经济衰退发生之前都出现过国债收益率倒挂现象。 经济学家表示,虽然收益率曲线倒挂并不必然意味着经济衰退马上到来,但近期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中美经贸摩擦升级确实令美国经济衰退风险上升。理查德·伯恩斯坦咨询公司创始人伯恩斯坦说,债券市场反映出投资者对美国经济状况“有点恐慌”,美国经济放缓可能比人们预想的严重得多。 美国商务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美国经济按年率计算增长%,远低于第一季度%的增幅,显示贸易摩擦已对美国出口和企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并一定程度拖累美国经济增长。经济学家预计今年下半年美国经济增长将进一步放缓。 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等华尔街投资机构近期纷纷警告贸易争端升级会对美国经济造成更大伤害,明年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的风险上升。美国《华尔街日报》日前也发表社论,警告美国政府错误的贸易政策可能导致美国经济陷入衰退。该报近期公布的调查显示,经济学家预计未来12个月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的概率已从7月份调查时的%升至%,为该报2011年开始调查以来最高水平。“知行合一,立德树人——中国研学教育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王本中介绍了教育部等部委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出台的背景,还有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比如,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公办学校学生还要交钱吗?逻辑上有些问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外宣办主任周湘,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网宣办主任卿立新,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熊四皓,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尹飞舟,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国瑛等参加红网新首页开通仪式。
西安交通大学的研究生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作为母亲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还经常让小龙挨饿。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林某进行批评教育无果。2014年1月,共青团莆田市委、莆田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对林某进行劝解教育,林某书面保证不再殴打小龙,但事后依然再犯。同年5月29日凌晨,林某再次用菜刀割伤小龙的后背、双臂。申请人梧店村村民委员会以被申请人林某长期对小龙的虐待行为已严重影响小龙的身心健康为由,向法院请求依法撤销林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获得法院准许。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长期关注撤销监护人资格问题。佟丽华告诉记者,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在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相关原则性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得到落实,导致有些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父母没有受到有效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让我们看到,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司法能动性,本着保护孩子权益的原则作出相应判决。”佟丽华说。 这个判决影响深远。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监护权撤销案件的相关问题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林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是在意见出台之前作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判决,开创我国撤销监护权之先例,为意见中有关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及撤销后的安置问题等规定的出台贡献了实践经验。 记者注意到,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用3个条文对撤销监护权的程序作出规定,而正在讨论大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将细化监护侵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重点对临时监护制度进行设计。 根据民法总则第36条的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何挺认为,监护权的确定与监护权的撤销同样重要,撤销之后必须确定一名监护人,不然将对被害人造成更大伤害。 有僵尸条款之称的撤销监护权民法制度近年来被激活,但发挥作用的方式仍显单一 12岁女孩小芳的母亲在外务工,小芳留守家中由亲生父亲杨某独自监护,杨某竟借机性侵小芳长达数月。2018年12月11日,经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案发后,叙永县检察院向当地妇联发出检察建议,启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2019年4月1日,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 “悲剧源于监护人的人性丧失,被害人所承受的伤害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办案检察官、叙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古智敏为小芳的遭遇感到痛心。尽管已将小芳的生父杨某绳之以法,古智敏依然觉得检察机关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应尽一切可能防止杨某利用监护权再次伤害被害人。 “监护人被判刑不代表监护权当然丧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成为必然的选择。”古智敏认为,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消灭,检察机关将督促小芳的生父杨某履行经济上的抚养义务。 关于撤销监护权诉讼的提起主体,两高两部监护意见第27条规定了4类,即未成年人其他的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朋好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社会上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般由前款负责临时照料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 “撤销监护权的民法制度以前被叫作僵尸条款,这个条款近年被激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在司法过程中,监护制度的使用仅仅停留在监护权撤销这种极端型案件中,非常单一,希望监护制度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 “我们正在呼吁完善民法总则的监护制度,把总则里的监护制度细化在婚姻家庭篇,以便将来对司法起到更加细致的指导作用。”马忆南说。 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优先确保儿童人身安全。对上述困境儿童实行强制报告和举报机制,由公安机关、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共同应急处置,并根据监护人的相关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确实不宜由原监护人继续监护的,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开展监护干预机制。 记者了解到,北京一中院正加强建立对监护失格困境儿童的保护措施,积极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指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之一是缺少统一的转介机构,导致资源分散。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处长杨剑此前在司法案例大讲堂上讲道:“儿童权益保护涉及两大问题,一个是生活兜底,一个是监护兜底,民政部门提供生活兜底责无旁贷,监护兜底上也没有任何意见。凡是出现监护不到位、监护没落实问题,都要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一中院正在尝试推行强制报告义务,建立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救助等特殊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未成年人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逐步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警示系统。 此外,北京一中院建议从顶层设计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探索创设国家监护职能的儿童权益代理人制度、强制亲职教育程序,立法建立互联网信息分级制度,全面规制涉未成年人不良网络信息。 “从法律层面上讲,强制亲职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让家长明白,如果其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北京一中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张晨)。台湾民众集会:日本政府应向“慰安妇”道歉 日本“慰安妇之真相国民运动组织”代表藤井实彦去年脚踹“慰安妇”铜像引关注。(“东森云”)新华社台北8月14日电(记者何自力、石龙洪)8月14日是世界“慰安妇”纪念日。当天上午,近百台湾民众聚集位于台北庆城街的“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前,以活报剧、宣读抗议、递交抗议书等方式,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道歉。
显然,清朗网络空间与中国好网民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而即便三区放开限购,也不会使上海楼市逆转。
暴力冲击、打砸香港立法会和围堵中联办大楼,用毒性化学粉末、汽油弹等危险工具攻击警察,肆意打砸私人财物、破坏公共设施,蓄意瘫痪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在机场辱骂攻击旅客,甚至连病人、孕妇和儿童都不放过……示威者的极端暴力行为,手段不断翻新、烈度不断升级、破坏性不断加剧,但这般践踏法治的暴行,却被粉饰为“和平示威”;相反,香港警方依法执法、维持秩序的正当行为,却被污蔑为“武力镇压”。
与重型载货车相同,长途客车也不适合使用动力电池作动力,而且运行线路相对稳定,管理相对集中,适合发展燃料电池车型。■需补充完善燃料电池技术路线如果将商用车特别是重型载货车作为燃料电池汽车的主要突破方向,需补充完善燃料电池技术路线。虽然笔者不是这方面专家,但想提出两点。一是液氢路线。由于重型载货车需要800~1000公里的续驶里程,压缩氢气路线不能满足这一需求,成本太高。因此需要重视液氢路线,缩短氢气过渡过程,提前谋划液氢系统汽车产品的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电电混合的程度。燃料电池技术如果用于乘用车和物流车,行驶工况复杂、储备功率大,可以采取适当缩小电堆、加大电池容量的技术路线;如果用于重型载货车,则需要更多考虑高速公路长途行驶的工况,合理设置燃料电池电堆的功率额度和电电混合的程度。■合理设定规划数量目标产业化推广阶段与前期的技术准备、少量试点阶段不同,需要规模市场来支撑。笔者大胆建议,以2025年左右累计生产50万辆为规划目标。在产业化推广阶段,由政府指定个别地区少数企业重点突破。设定50万辆为目标,可以保证在几个重点区域内达到10万辆规模,使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生产和氢的制取、输送、供应系统,达到一定的市场规模,从而实现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政府还可以按50万辆制定补贴规划,达到50万辆后不再补贴,避免当下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发展中出现的数量发展过快、财政补贴左支右绌的尴尬状况。在当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的制定过程中,也存在第一阶段要不要制定50万辆为规划目标的争论,经过反复讨论,最终还是明确得出50万辆为全国产业化推广最低规模的结论。实践证明这一目标的确定非常重要。笔者并未低估建立氢的制、输、供系统的难度,如果出现制、输、供系统跟不上的情况,建议宁可适当推迟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时间,也不要减少第一阶段规划的数量目标。■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各司其职在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中,汽车行业(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及部件制造企业)、能源行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各有分工,各司其职。汽车行业应聚焦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制造;能源行业可聚焦氢燃料的储存、运输、供应系统;中央政府的重点应是国家战略规划、氢能源管理、相关标准法规制定、优惠政策制定以及适当的政府补贴;而地方政府应致力于区域规划的制定、区域内氢燃料储运供系统的建设,以及在国家标准法规尚未制定前以地方标准法规形式摸索经验。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跨界发展常被人推崇,但笔者认为,行业企业可以通过跨界整合获得技术来源,但业外企业想越俎代庖往往难以成功。(作者系世界汽车组织OICA第一副主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编辑:李卿(责编:王紫、连品洁)。档案天天看——抗战档案系列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
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但从质量上来说,高水平的节目还是欠缺。”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屈晓东则提出,发展夜间经济还要创新亮点,在“夜间经济”中引入“智慧”元素,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夜间经济的发展之中,带来夜间经济的消费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