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世界杯经典解说词【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愈来愈多国家对港发出旅游警示,机场若再失陷,无异搞死香港,沦为死城。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要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丰子恺心痛不已,为此作《还我缘缘堂》、《告缘缘堂在天之灵》、《辞缘缘堂》数文,以之怀念。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采取公司化的运作模式,公司内设广告部、网络部、人事部、话务部、物流部、质检部等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衔接紧密,员工参与流水线诈骗作业,犯罪所得依据公司规定比例按不同角色进行分配。
当前,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的二手车商就仍存在外地牌国五库存车,一些二手车商在国六标准实施前清理了部分外地牌国五车库存。
之前亲戚们都不常来串门,现在都爱来我家,跟赶集似的。
应针对受训对象专业和水平现状,选择高于其现有专业课目水平的较高条件,如专业升级训练、装备限时检验性考核、轻武器应用射击、身体极限条件下训练等,使其在相对拔高的条件下夯实基础、提升实战能力。
进入8月,这一态势在各线城市延续。8月12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土地市场供求环比全线走低,住宅用地成交量下降逾四成。 同日,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整月,上海出让的地块以底价成交的居多,商办用地溢价率相对较高。其中,一幅位于闵行区浦锦街道的商办用地,溢价率最高为26%;商品住宅用地,溢价率最高仅为6%。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姚方分析预计,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降温以及房企资金面收紧,下半年上海土地市场仍较低迷。 从7月土地市场的形势来看,市场成交整体量价齐跌、溢价率连续走低。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当月,全国受监测的300城市经营性土地成交建筑面积17892万平方米,同环比跌幅都在10%以内;平均楼板价2702元/平方米,环比下跌11%;平均溢价率降至%,同环比分别下降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 7月土地流拍现象持续发酵,如广州月内有三宗地块因出让底价较高而流拍,市场热度持续走低。综合全国土地市场溢价率来看,一二线溢价率环比降幅都在10个百分点以上,三四线溢价率环比小幅回落至%,土地市场整体回归平稳。 分城市来看,一线城市7月土地市场平均楼板价跌至11789元/平方米,同环比分别下降48%和40%。广州月内共计出让13宗地,七宗商办地块均底价成交;上海仅位于闵行的商办用地溢价率达26%,其余地块大多底价出让;北京丰台区的商住用地以亿元的总价成交,溢价率达19%。 值得一提的是,在房地产市场整体融资收紧后,核心二线土地市场也在降温。当月二线城市土地市场平均楼板价降至4437元/平方米,同比下跌10%。土地成交相对活跃的中西部城市昆明、郑州和长沙等平均溢价率仅11%;长三角城市南京、宁波、杭州等溢价率环比均明显回落,苏州平均溢价率进一步回落至16%。 此外,7月,三四线城市平均楼板价降至1738元/平方米,环比下跌10%。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相关分析人士指出:“7月重点城市新房、二手房成交量已经连续两个月环比下跌,市场观望情绪愈加浓重,后继购房需求明显不济。当月土地市场量价齐跌,房企融资收紧犹如釜底抽薪,预计8月市场大概率继续走弱。”(责编:许维娜、孙红丽)。"督查来了!" 上海闸北用"清账"督查倒逼干部提升效能督查来了!上海闸北用清账督查倒逼干部提升效能2012-07-0210:19字号:T 新华网上海7月2日电(记者何欣荣)“这个表好比一本账,每次出来后要及时向区委报送,接受督查,”宋青桐指着一份工作进度表说,“今年我们共拟定了6大类56项工作,都在区委督查室那边登记了。
南科大95%的教师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正是建设国家的使命召唤,他们义无反顾回国效力。
4月9日作家陈岚实名报警,举报王凤雅的母亲涉嫌诈捐和虐待。
如今,兴隆镇单南村党支部书记单云当起了义务讲解员,向来往的人们讲述这里的故事——1935年8月15日,红二十五军在军长程子华、政委吴焕先、副军长徐海东率领下,进入今西吉县境内。
以民为本,积极支持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