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募集资金都投向哪里?据统计,7月份各地募集的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治理、民生保障工程、农林水利、市政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E标项目党总支书记、常务副经理徐汉平说。
大力推动行业绿色发展,是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共同的责任。
根据Codacons的说法,意大利的政治僵局以政客对公民基本利益需求的缺乏兴趣使得这场罢买抗议活动已成必要。责编:张青津、刘金鹏。“码字人”把书店变文化社交圈原标题:“码字人”把书店变文化社交圈 “码字人”书店通过开展文艺活动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书人。方非/摄 书架上有文艺青年喜欢的剧本《安魂曲》,有兰波的诗歌集,书店上下楼的书架间上演过浸没式戏剧,双休日的书店举行过戏剧、诗歌、电影、音乐的讲座,书店对面的多功能厅就是即兴戏剧的临时排练场……“码字人”是个书店,但有时又会变成放映厅、小剧场、沙龙或各种艺术空间,这里大概是北京艺术浓度最高的书店了。 投入二百万读者三四个 书店演戏、读诗、赏片看似不务正业,但在实体书店式微的今天,却是创新的尝试。
“活跃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大航空公司的微博微信的更新频率及服务状况,活跃度指标越高,说明航空机构更新其微博微信平台越及时,向用户提供了越多有价值的信息。
中国商报记者查阅数据获悉,2017-2018年,百威英博的负债分别为1602亿美元、1659亿美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 此外,百威英博这几年的业绩也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15-2018年,百威英博实现营收分别为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一位接近百威英博的内部人士对中国商报记者透露,百威英博2017年业绩的增长与其高端产品的推出和大幅度的裁员有很大关系,而2018年百威英博为保持利润增长实际上还在进行裁员,只是方式更加隐秘。 对于重启上市的原因等问题,中国商报记者致电百威亚太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并没有收到对方的任何回复。(责编:刘卿、李彤)。25家影视公司 累计负债751.87亿元原标题:25家影视公司累计负债亿元近年来,大部分影视公司的日子都不好过。从文化传媒板块8家公司已经发布的半年报看,有5家营收呈现减少趋势,5家净利润出现下滑。
尤其是新增的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更是稳投资的重要支柱,既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亿吨,同比增长%,水泥产量增速创近6年来同期新高。
黑莉不如好好反思一下,美国在国际社会上为何越来越失去威信?中国特色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何越来越多地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中国坚持自己独特的政治制度,同时愿意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交流互鉴,但不会照抄照搬别国的理论和实践,也不会输出自己的发展模式,中国不会也不必去取代美国所谓的领导角色。
今天在这里重温改革,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改革开放不停步,续写新的篇章。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原标题: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整饬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这样一来,是否购买车位的选择权就重新回到了购房者手中,以往捆绑销售车位的情况,将得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