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喊出的口号是:“全民穿蓝,香港天蓝。” 在这之前,香港市民已自发到各警署慰问警察。他们送上物资和心意卡,还包括由内地网民绘制的“刘Sir背影”漫画。 多个香港市民团体也自发在报章刊登广告,支持香港警察,向警队致敬:“我们支持警队执法,平定暴乱,让市民及孩子生活在一个守法的社会”“你们现在就是一条把守在人性和兽性之间的蓝线,对你们无私的贡献,我们衷心感激”…… 越来越多香港人站出来“撑警队”。 今年是香港警队成立175周年。
在山东能源淄矿集团巴彦高勒煤矿综采工作面智能化集控中心,6台防爆电脑清晰显示着工作面所有支架的压力及状态、采煤机的运行参数、煤壁及支架视频影像。它与地面集控中心的显示器相连,可以在地面控制井下300米长工作面上的所有设备。职工“矿三代”赵昌圣点动鼠标,屏幕中采煤机滚筒迅速打开喷雾,连接运输机的顺槽皮带输送机也随之运转起来,随着采煤机的推进,滚滚“乌金”顺着顺槽皮带经主井提升到地面。 “我爷爷那辈人,一人干一天最多产煤5吨多,现如今一天的产量能达到3万吨左右。”看着屏幕,赵昌圣感慨。今年上半年,巴彦高勒煤矿784名职工创出单日生产近万吨新纪录,其中自动化截割产量占到八成。 40年前,煤炭资源成为国家能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城市因煤而兴,赵昌圣的爷爷赵业山成为淄矿集团岭子煤矿的一名采煤工。“那个时候,到达采煤面全凭两条腿,在巷道内就要走2个多小时。采煤基本上都是趴在地上,煤层稍厚一点的地方,能半蹲着就不错了。”赵昌圣用手比划着说,“听爷爷讲,那时候矿工都是用铁锹、手镐把煤炭攉下来,再装到筐子里,通过接力的方式把煤炭运出来,最终用轱辘绞上井。” “矿二代”、巴彦高勒煤矿矿长王根盛的父亲也是淄矿的老矿工,他是听着父亲讲井下故事长大的:“煤矿工人过去被人称作‘煤黑子’,一天下来,除了牙是白的,全身黢黑。在低矮的煤层中,支护只能靠木头垒成垛架,通风又不畅,井下潮湿闷热,工人一天下来浑身都被汗水浸透。那个时候没有矿灯,下井都是几个人合用一把手电筒,矿工们在井下从来不吃饭,干渴时只能喝一点顶板渗下来的水。关键是安全没有保障,大家都说采煤工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工作,早上下井,晚上能否安全归来,谁也不知道。” 1987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煤炭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引进机械设备,井下作业环境大为改善,工人的劳动强度也逐渐减轻。赵昌圣的父亲赵庆柱子承父业,成为淄矿集团埠村煤矿的一名采煤工人。相对于岭子煤矿来说,埠村煤矿已经有了跨时代的突破。在机械应用方面,采煤工作面有了溜子(一种运煤装置),支护设施也是较为先进的单体支柱,矿井通风、照明、运输等系统不断完善,煤炭开采以炮采为主。 “轰隆一炮放下来,工作面煤尘横飞,井下伸手不见五指,为了防止坍塌,矿工要钻进厚厚的煤尘进行支护作业,一刻也不得停歇。等到支护完毕,矿工就用铁锹将溜子以外的煤铲到皮带上。”赵昌圣介绍,那时候,安全事故还是个久治不愈的顽疾。“小事故长流水,大事故不断线,几乎每个班都有人磕伤、擦皮,被工友抬着出去的也不少。”赵昌圣苦笑说。 步入新时代,淄矿集团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煤炭生产由“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变,巴彦高勒煤矿率先应用并探索智能化开采技术。巴彦高勒煤矿综采自动化小组于2016年正式成立,经过3年的合力攻关,一举攻克数项技术壁垒。 “以前,我们跟着采煤机转,现在,除了在现场做一些简单的维修保养工作之外,通过地面集控室,完全可以穿着白衬衣体面地控制井下采煤机作业,再没有人会叫我们‘煤黑子’了。”赵昌圣自豪地说。(记者王金虎通讯员弋永杰)(责编:杜燕飞、王静)。大家手笔: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而且效率极高,实现了智能化无人农机作业全程覆盖。
同时,我也着实希望它能早些在国内合资量产。
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政府出台了慈善信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慈善信托依法享受税收及其他优惠。
”与鲜花同样升温的,是各大商场的促销活动。
开通以来,重庆等西部省区市不断探索新通道发展机制,共商共建推动互利共赢缩短审批流程,加快通关时效,创造更加便利的通关条件;越来越多机制趋于成熟,外贸业态更加多元……随着西部互联互通的深入推进,陆海新通道将为西部省区市注入更加强劲的发展动能。
中钢协会长高祥明表示,要尽快解决影响行业、企业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钢铁行业运行质量和效益。
2019-08-1213:43官方权威发布误转误发重大气象预报信息这一事件,足可以成为政务新媒体建设的一页典型案例教材。
保障民营资本权益的制度建设不完善,经营理念有差异。
2019-08-1317:54现实中,对于司法判决是轻是重,司法维度跟大众感知层面或许有“温差”,但重要的是据法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36条的规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