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直播“自残”画面违反公序良俗,涉嫌违规,平台应尽到审核责任。(8月7日《北京青年报》)网络直播“自残”涉嫌违规,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揽用户,或以恐怖、残忍、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等方式以及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的网络表演活动,属于《规定》禁止的内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直播出现违法行为,直播平台对涉事直播账号永久禁播,这既是平台的权力,也是平台应当履行的责任。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对平台上的直播行为与内容,负有审核与管理责任。强化网络平台对信息内容的审核以及内容生产行为的管理责任,给网络文化信息支起“过滤网”,以维护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然而,由于网络传播片面的“流量嗜好”,各类非法、低俗信息与内容一直以来都是吸引眼球、迎合低级趣味的“卖点”和营销手段,是网络信息治理的重点。眼下,网络视频生产的门槛越来越低,进入智能手机时代,人人皆可从事视频生产,这些都给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网络视频信息的生产、传播的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此语境下,更需要视频平台承担起与经济权利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建立与平台规模相适应的审核与管理队伍和工作机制,更严格地把好用户与内容“双准入”的门槛,真正担负起审核与监管责任,而非像个案一样,不闹出影响不采取措施,靠“媒治”倒逼自治。当然,对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网络视频的管理,也不能将把关的责任向平台“一推了之”,部门亦需强化对平台审核与监管执行情况的常态监督与检查,加快完善监管机制,如建立网络视频信息的监测机制、网络视频平台信息内容与传播行为“黑名单”制度等,倒逼平台落实责任,提升充当“过滤网”的动力。(责编:李仪泽(实习生)、仝宗莉)。中央文明办发布7月“中国好人榜”据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31日电(记者安路蒙)中央文明办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并发布7月“中国好人榜”。
李书福认可吗? 晚风拂面,酒酣耳热,不谈生意经的李书福,谈起了人生观、价值观,谈起了吉利做事的“三个标准”:一看是否符合人类社会的进步;二看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三看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
怎么说呢?车也在动,但‘车速’一直提不起来,连40迈都没上。
2019-08-0915:48故事的主要核心,依然是美好的爱情故事,是对婚姻自由和真爱至上的积极宣传,是对强权的不屈和反抗,这些美好的品质或价值,才是我们应该学习和吸收的东西。
可能跟我性格有关,坐下就懒得动。
因为鼓舞人心的中国数据显示,由于北京加大刺激力度,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开始企稳。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以下简称《大圣归来》)以小说《西游记》故事为蓝本,《大鱼海棠》以庄子《逍遥游》思想为创意原点,《白蛇:缘起》在民间故事《白蛇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它们并非照相似地再现传统文化,而是找到与当下观众的共鸣点,赋予契合时代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涵,通过对传统文化的现代表达,让作品与观众与时代同频共振。
它们一方面在浓缩过程中把很多内容、背景舍弃,一方面为了押韵,表达上有时要迁就。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甘油三酯血症所致急性胰腺炎呈上升趋势,约占14%,妊娠期高达56%。
”国家博物馆馆长王春法说。
同时,《意见稿》拟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应当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