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法合并或者分立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农民工工资;但是,经与农民工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侯祯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
琥珀教育广州分公司总经理何楚刚表示,由于金融与数理结合紧密,因此英国大学的金融类专业倾向于接受数学好的学生。
警长又指,警方正安排更多人手前来增援,希望在场人士疏散少许,了解有多少伤者,并召救护车前来。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电动牙刷产业正在借助线上线下渠道,扩张版图,占领消费者的口腔。
求同不立异 做好外宣工作的方法之一就是求同存异,求国与国之间共识,解国与国之间异议。
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
她总说,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国家才走向了富强,人民才有了幸福、安定的日子,鼓曲艺术也才能渐渐发扬光大。
静冈茶农在几百年的种植过程中摸索出独特的种茶方法:将从茶草场收割的芒草等晒干、切碎撒在茶园,让它们铺满茶树周围的田地。
六盘山雄踞西北,蒋介石为了阻止中央红军与陕北红军会合,调重兵于这一带设防。
截至目前,辽宁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有万余户,其中绝大多数是已经不再经营、失去联系、无人管理的休眠企业。然而,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调研发现,尚有10%~15%的企业处在经营状态,或有继续经营的意愿,只是暂时遇到困难临时歇业。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有的信用监管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起到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的良好作用,但移出“黑名单”时间限定太长。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5年内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银行账户被冻结,在政府财政补贴、采购、招标等各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或禁入,让许多失信企业被迫停止市场活动,走进发展“死胡同”。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40余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申请,要求移出“黑名单”。为此,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符合已依法履行了相关信息公示义务、更正了有关错误的,列入异常满3年、未申请移出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存在税收违法及社保缴费违法行为,不存在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等7类条件的企业,可向登记机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机构现场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经初审、调查核实后,符合要求的可为其恢复正常信用状态。“信用监管是把企业管好,不是管死。”辽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此举给违法失信企业改正错误、恢复信用、重振发展的机会,也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重视信用、合规守信经营。“救活”一批失信企业,能够对规范市场特别是推进信用监管起到很好的作用。《外商投资法》出台 推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从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引资原则;从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到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内外舆论普遍对外商投资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外商投资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还向世界释放了三大信号。一部法律可以折射一个时代。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国投资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机遇一定会越来越多。”《外商投资法》进一步向世界表明,中国,是一片机遇无限的投资热土。然而近年来,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大行其道,美国等部分发达国家甚至将贸易战火蔓延到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全球化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波折。
据此,原商标局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京东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驳回决定,随后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起复审申请,并提交了引证商标信息页及申请流程、京东公司基本情况及其名下商标信息、京东公司及“京东”品牌获得荣誉情况等相关证据,其主张引证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未提出复审申请,引证商标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同时,京东公司称其名下已有“JD”商标在第9类及其他类别的商品上获准注册,“JD”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特征,而且诉争商标经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能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京东公司请求准予诉争商标初步审定。中国商标网显示,引证商标由常熟小紫逸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小紫逸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计算机外围设备、手提电话、照相机、眼镜等第9类商品上。经审查,原商标局决定驳回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小紫逸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并未申请复审。经审查,原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经原商标局在注册程序予以驳回,已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但是,诉争商标由英文字母“JD”构成,注册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不易被识别为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同时,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此外,依据个案审查原则,京东公司其他获准注册的商标与该案情况不同,并非诉争商标可获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综上,原商评委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的复审决定。京东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复审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且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已获得显著特征。同时,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并存的情况并非该案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综上,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驳回京东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京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诉争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商标显著特征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以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该案中,诉争商标由未经设计的字母“J”和“D”组成,注册使用在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等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特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针对诉争商标是否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判断某一标志是否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时,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考量:标志实际使用的方式、效果、作用,即是否以商标的方式进行使用;标志实际持续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销售规模等经营情况;标志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标志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的其他因素。具体到该案,法院认为京东公司提交的证据或未体现诉争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来源,或未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或体现的多为对“京东”等商标的使用,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在指定商品上的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对于京东公司提出的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评审采取个案审查原则,商标注册制度本身由一系列的制度构成,即使获得初步审定,其后还有商标异议制度,获准注册的商标仍然面临着商标无效等制度的考验,而且部分案件中商标审查的结论可能还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商标审查受到其形成时间、形成环境、在案证据情况等多种条件影响,京东公司主张的其他商标的申请、审查、核准情况与该案没有必然关联性,不能成为该案的定案依据。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京东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京东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报记者王国浩(责编:林露、吕骞)。“委员讲堂”第八期:凌友诗委员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关联全国政协办公厅制作的“委员讲堂”第八期节目,8月15日在全国政协官方网站等平台播出。本期节目由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荣誉研究员凌友诗主讲,主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