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22世界杯八强对决【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不婚不育的人数都只是少数。
”朱永新说。
欧阳钟灿表示,4K、8K产业生态链分为内容拍摄、编码和解码、传输、显示四大板块,每一个环节的打通都很重要。
警惕碎片化、肤浅化、过度商业化 硬币有两面,事物也有双面性。
历史上,以黄河、长江流域各自为中心的地区,不仅在地理上构成两大区域,政治上也往往成为两大集团。
如果单纯的认为吃素可以避免冠心病,那是无法彻底避免的。
澳总理莫里森同日也表示,澳大利亚不会部署美国中程导弹,如果今后被(美国)要求部署,也会断然拒绝。
网友只要平时多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对这样的骗局多些了解,当自己遇到的时候,才能多些警惕,不至于轻易上当。
不过,由于不想承受亏损,一些二手车商并未急于清理,而是选择卖给批发商,转到外地销售。
”北京市海淀区退休员工张丽娟自打学会网购之后,已经在网上“淘”到了不少好东西,比如打折的羽绒服、床品四件套、纸巾等。
“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
贴心服务赢得面面锦旗“几次说要感谢大家,可都不让我来。看你们这儿挂那么多锦旗,所以特意去做了两面,还写了感谢信,今天一起送来了。我是小老百姓,没读多少书,写字也磕磕绊绊的,但做人要知恩图报还是懂的。你们为我这转移的事费尽了心。”站在西城社保中心转移接续科的张秀鸾大姐,高兴地一手擎起“上为政府下为百姓”,一手举着“对人热情工作认真”两面锦旗,不断对周边工作人员表达着谢意。即将退休的张大姐是一名外埠在京厨师,社保关系在北京和老家之间几经周转后,又想在京退休。针对她的复杂情况,西城社保多次协调外地和请示上级,历时半年跟踪,最终帮张大姐办结了手续。社保转移接续是新事物,是一项需要参保人、参保单位、本地与外埠社保经办机构及行政部门多方协作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任何环节的疏忽和缺失都会导致业务的停滞或中止。作为一线经办单位,西城社保以民声优先,以依法办事、依规服务为底线,用“四步并行法”做好贴心服务:一是对历年积压的社保转移接续业务进行摸底排查,对定额缴费、机关事业保险转移、补缴后转移、临时账户转移、随军配偶转移等疑难问题进行了统计梳理,分门别类,逐项解决,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尽量加快社保转移办理进度,主动和外埠经办机构进行交流,强化用法律法规条文、上级颁发文件解决问题,确保经办业务有理有据有节。三是明确业务边界,加大窗口人员培训力度,让每一名业务人员都能独挡一面,对无法办理的要摆事实讲道理,让群众知晓满意;对能办理的业务通过窗口接待、电话约谈等方式,对受理情况、办理进程都须告知转移人。四是开通了办结业务短信平台,每周将办结的业务通过短信反馈给单位经办人或转移人,方便其及时了解办理状态。目前,已就今年5月份办结的85笔养老保险转入业务,向转移人发送了办结通知短信。精细服务换来封封感谢信“由于本人的情况比较特殊,比较麻烦,几次去西城社保咨询养老关系转移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都会热情接待,耐心讲解,答疑解惑。他们兢兢业业的爱岗敬业精神,值得敬佩!老百姓就需要这样的干部。”“我是军人配偶叶凤岩,在办理退休转移接续保险过程中,最终让我顺利办完了所有手续。回顾前后过程,真正感受到了西城社保窗口无小事,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业务技能高,服务态度好,一心为民便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这是西城社保收到的感谢信中的摘录。西城社保全体转移接续工作人员都有收到过锦旗和感谢信,这是用心服务的结果,也是大家的骄傲。社保转移接续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北京西城多管齐下,强化精细管理,细化制度措施,全面杜绝责任缺失,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编制全面完整的信息科目,把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申请险种、交接日期、接收人、邮寄进度、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及最终业务办理完结日期等30多个项目进行详实统计,确保信息录入透明,有据可查;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经办管理办法,从柜台接待到任务分配的每步操作,都有专人专岗;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通过流程追踪落实业务责任,对符合转移条件临近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实现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对一”服务;对转移不成功的业务由专人告知参保单位,并定期主动和外埠社保部门协商,以便能尽快高速解决问题;建设便捷的信息系统,完成信息交互、数据录入交流和业务复核,实现对办事人员的“一站式”咨询;采用“管家”式业务服务,转入业务从受理申请,发送联系函,再到信息表录入、退费等业务环节,每一笔都有专属“管家”,每位“管家”都有自己分管业务的电子档案,便于及时总结分析。环环紧扣的精细化管理服务,切实避免出现有的业务没人管,有的人员不管事的情况,深受群众好评。自觉服务协作幕幕暖人心“这是我们家乡的苹果,只是想表达我一份感谢,一定要收下。”一位来自湖北的职工周文波女士,非要带着家乡产的“大苹果”慰问转移接续科的同志。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