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马德里 20172022世界杯淘汰【安全稳定,玩家首选】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信息安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App收集个人信息有了“国标”。记者昨天采访参与草案制定的专家获悉,国标的制定希望能让个人隐私信息不再“裸奔”,但要认定App的信息收集确属越界行为,具体操作层面有较大困难,需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预计国标正式发布要等到明年。 输入法竟收集密码信息 感觉手机自带的输入法不太好用,市民小孙下载并打开了一款输入法,程序让他先勾选这款输入法。随后让小孙吃惊的一幕出现了,一旦勾选成功,程序首先提示,“可能会收集您输入的所有内容,包括密码与信用卡等个人信息”。 输入法有什么权利记录用户的密码与信用卡等敏感信息?这是否会被传到云端服务器?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会不会因此被泄露?这一连串疑问让小孙连忙选择了卸载。 更多App则并不给用户选择权,强制性开通各种敏感权限。如果用户拒绝被收集信息,程序给出的结果也很干脆:无法使用! App收集个人信息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这次公布的国标草案显示,输入法类App所需收集的信息只有网络日志。然而记者打开上述这款输入法发现,其隐私政策中的设备调用权限则足有9项,涉及存储权限、无线数据、通讯录、位置、拨打电话等。 推荐性国标引导企业遵从 何延哲是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人员,也是此项国标草案的起草者之一。一款游戏软件却要访问用户通话记录,收集与自身应用完全无关信息;个别新闻App索取不到地理位置等非必要权限就无法使用,这都是何延哲在工作中发现的现存问题。他表示,目前一些App确实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而国标出台,将极大促进App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企业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的发生。 过去对于App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多部门都曾出台过指导文件,但也存在要求不完全一致的问题。这次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国标,正是为了提升App收集个人信息的整体规范性。 “《信息安全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规范》属于推荐性国标,而不是强制性国标。”何延哲说,“目前在整个互联网行业,推荐性国标数量远远大于强制性国标。” 推荐性国标是否就意味着含金量的降低,会不会降低对企业的约束力呢?在何延哲看来,今后有关部门在执法中有望大量采用这一标准,从而倒逼绝大部分App主动对标。对于个别拒不采用国标的App来说,也会因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而失去用户的信任,遭到自然淘汰。 过度收集隐私还需强化执法 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App数量也在持续膨胀,那么市民常用的App在隐私问题上都足够安全吗?App收集个人信息的整体情况究竟如何呢? 2018年11月,中消协曾发布《10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与隐私政策评测报告》,显示金融理财、邮箱云盘和旅游住宿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与隐私较多,支付宝、ofo、美图秀秀、悟空理财等知名品牌纷纷上榜。报告显示,100款App中,多达91款App列出的权限涉嫌“越界”,即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 今年7月初,工信部通报显示,猎豹浏览器、小红书、网易考拉、融360等18款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不久,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又点名了30款App,包括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我爱我家、当当云阅读、猎豹安全大师等。此后,中国银行等多款App也跟进做出了整改。 “目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和系统,个人信息保护的职责也相对分散,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后往往存在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国标出台后,后续法律法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陈音江介绍,用户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后,通常被建立“用户画像”供商家推送产品或服务,有的甚至被贩卖给不法分子用于诈骗钱财。 事实上,App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涉及功能也相互交叉渗透,诸如微信、支付宝和美团等,其功能早已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确定其信息收集的合理范围也需要非常严谨的甄别。 “要保护App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减少App个人信息安全隐患,除了出台国标,更需要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现有标准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陈音江说。(本报记者赵鹏实习生陈静仪蔡静灵)(责编:宋心蕊、赵光霞)。生活垃圾分类越细 可回收垃圾越值钱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达到这一点,就要找准参照物,“标尺”精准了,才能看到差距在哪里、短板是什么。
跻身第一梯队后持续发力 量子计算机的研发是国际科技竞争的热点领域。
美中不足的是,该剧对书柜的创意设计还略显拘谨,倘若再开放些、大胆些、写意些会更好。游学乱象频现 岂能只“游”不“学”?图:“游学乱象”网民观点抽样超过半数评论认为游学究竟是学生的需要,还是家长“攀比心”作祟,家长应反思让孩子游学的初衷,或可以自由行代替跟团游学;20%的评论认为学校帮忙推广是“游学热”的原因之一,游学中介与学校间或有共同利益;15%的评论呼吁加强游学行业监管,整治游学乱象。
文在寅称,政府将为恢复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尊严和名誉竭尽全力。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席王家瑞出席。
” 机场火车站禁用叫车软件 《通知》还对手机叫车软件提出多项限制,包括实行市场奖励计划要提前10天与交管部门沟通,并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在机场和火车站禁止使用软件拉客;不得开放加价、议价功能等。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出境记录并且至少保存5年。 根据意见稿,出现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之一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小米、苏宁、国美、华为等各行业巨头挺进家电产业,欲从本就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分得一块蛋糕,必将带来市场震荡,引起品牌市场格局的调整。
而今真的见到了“一撸到底”,严格治吏的时代终于到来,岂能不点赞一个!*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法国父母按“指导”养娃家里新添小生命,全家人高兴激动的同时难免出现一些小“插曲”,让没有经验的新手爸妈手忙脚乱。早在1938年,法国卫生部就专门推出了《儿童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跟踪记录宝宝从出生到成年的历程,方便家长、医疗和教育机构了解其成长情况,并为家长提供实用的育儿指导。《手册》不是一般的儿童健康指南读物,而是每个儿童的正式健康档案,记载着孩子从出生直至18岁成年的所有健康信息,也是家长与负责预防和治疗的医学专业人士之间的联系载体。具体而言,法国孩子出生后,负责新生儿登记的民事局或分娩所在医院的出生登记官员会免费发给家长一本《手册》,内容有7个部分:1.孩子性别、出生日期、姓名、父母姓名等;2.家族疾病史;3.孩子的出生情况、各项身体指标、血型等;4.各种有关孩子成长、疫苗接种等信息(每次检查或治疗后由医生填写);5.身高体重曲线表;6.体检和疫苗注射日程表;7.给新生儿母亲的各种建议,比如怎么尽早开奶,母乳喂养的好处,如何给宝宝洗澡,孩子睡不好或哭闹怎么办等。根据法国目前实施的儿童医疗跟踪检查制度,孩子从出生到第8天,医生必须对其进行体检,开出第一份医学证明。从这之后一直到18岁,每年都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会将所有数据录入《手册》和个人医疗档案。记载在《手册》上的内容均属于私人保密信息,只有医护人员才有权查阅,而且查阅《手册》必须得到家长同意。除医疗专业人员外,任何机构都无权让家长或孩子出示《手册》。医疗健康专业人士在《手册》上填写任何信息,都必须加盖其诊所的公章并签字。如果家长需要把《手册》交给儿童或陪同人员携带时,必须用信封密封,并写上“医疗机密”字样。《手册》上有疫苗接种专页,每一页都有一个专门的表格编号,疫苗接种专页的复印件具有“疫苗接种证明”效力。因此,孩子在学校或任何机构办理注册时,只需出示疫苗接种专页的复印件即可,不必出示《手册》原件。另外,《手册》还会给家长提供各种育儿对策。比如要注意与孩子互动,3岁前不要让孩子多接触电视、手机等,更不要用这些东西转移其注意力等;将洗涤剂、药品等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如果孩子出现某些行为异常,应及时就医。由此可见,法国的《儿童健康手册》既是一本实用手册,又是重要的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工具,承担着儿童健康记录﹑家庭医疗记录﹑疫苗接种、体检以及流行病分析等不同的公共健康管理功能,更是父母不可缺少的育儿百科全书。(驻法国特约记者姚蒙)。暑期档最“出圈”综艺《乐队的夏天》本周收官《乐队的夏天》中颇高人气的刺猬乐队 本周六,整个暑期档鲜有的“爆款”综艺《乐队的夏天》将迎来第12期的收官演唱会。
一言以蔽之,他们就是要以“新闻自由”之名,行“反中乱港”之实。
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渗坑排放生产废水约1万吨,并将受到污染土壤和污泥直接填埋在厂区内,排污区域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将2000余吨废水倾倒在园区西南11公里的戈壁滩、小冲沟和废弃矿区内,形成4处超过5200平方米的渗坑;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罐车将近2000吨废水偷排至厂区南侧1公里处,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同样将万余吨生产废水偷排至戈壁滩上洼地,形成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渗坑。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