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诈捐”,其实在法律层面早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合同法》《慈善法》《侵权责任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相关定义和处罚条款。但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募捐作为慈善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和尝试,使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得知相关信息和捐助善款的同时,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也挑战着既有的法律框架。比如,如何界定网络众筹、赠与、慈善和救助?怎样平衡个人隐私权和必要的资产状况披露?网络诈捐发生之后,平台与用户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尽管各类“网络诈捐”现象纷繁复杂,但究其根本,还是在募捐人与网友的善良之间缺少一个有效的信息证实环节。传统的慈善组织有一套严密的认定程序,并可以对捐款的流向实现有效把控。到了网络慈善时代,信息认定的主体责任显然落在了平台肩上。但问题是,很少有平台有资格、有意愿、有能力承担这份责任。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相声演员筹款100万元事件,且不论众筹与募捐到底有多大差别,单是平台方回应自身无权利审核发起人的资产状况,这一点就让人倒吸一口凉气:难道网络募捐的生态只能靠发起人的道德自觉? 事实上,针对监管过程中的困境,有关部门也在优化公共服务。7月29日,民政部加强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管理服务,指导进行网上备案。按照《慈善法》规定,民政部先后公开遴选了两批共2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所有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推动实现慈善信息全国“一网可查”,通过慈善领域数据信息的归集、交换、共享,实施大数据治理。服务与管理双管齐下,不仅填补网络募捐的诚信空白,也织牢了安全这张网。 决定人类命运方向的不是科技本身,而是科技所承载的人性温度。把慈善事业做得周密周全,不只是对广大爱心者负责,还可以激发更多人的善心。当前网络慈善领域出现的一些乱象,只是发展进程中的小插曲。如果网络平台不断利用技术手段和平台规则,更好地连接筹款人和赠与人;个人资产审核的相关部门有效配合,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创造有利条件,就能营造一个互信互助、健康向上的慈善环境。(责编:赵爽、夏晓伦)。乱港分子借盂兰节非法烧衣集会 用激光笔照射警方 中新网8月15日电据《大公报》报道,8月14日,乱港分子以农历七月十四盂兰节为由,分别在香港多区以烧衣“祈福”名义发起非法集会,同时使用激光笔照射警方,扰乱社会秩序。
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总理朱孔特、副总理萨尔维尼、迪马约等国家领导人共同出席了纪念活动。
由此可见,品质消费、产品为王才是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
这个时候,儿童房的书桌除了用于写作业,还可以充当手工、实验的操作台面。
”翁杰明在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介绍说,按照中央要求,商业类子企业尤其是新增企业原则上都得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消费旺盛,跨界口红受追捧 据天猫数据显示,口红仍是最畅销的单品之一,消费者平均每年每人在天猫购买支口红。
尼克松的南方战略能够成功,实际上是顺应了南部白人对民主党政府支持民权运动的不满。
在乐园入口处的这两张桌子旁,常常会有一些游客因不舍得丢弃携带的食物,不得不当场在这儿狼吞虎咽。
此外,夏季也是儿童意外高发的季节。
(梁珂岩/人民图片)(声明:凡带有“人民图片”字样图片,系版权图片,受法律保护,使用(含转载)需付费,欢迎致电购买:010-65363965或021-63519288。)火箭和飞机都能够飞上天,但其获得升力的原理却完全不一样。
围绕数据权能否独立成为具体人格权的讨论已经持续多年。直到《民法总则》间接确立数据权,配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关于数据权的规定,数据权独立成为人格权才被真正确定下来。未来,在民法典的编纂中,已经确定人格权法将独立成编,在这个大背景下,数据权必将从隐私权中独立,成为继隐私权从名誉权中独立之后的又一民事权利大进步。但仍有三点需要立法者充分考虑:一是数据权与隐私权必须划清楚界限;二是数据权要界定大数据边界问题;三是数据权必须充分考虑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不能过分限制数据商业化使用,如何平衡公民权利与商业利益关系考验立法者智慧。 社交电商监管将明显加强,社交平台将成为监管重中之重。社交电商虽然被《电子商务法》纳入到法律监管体系,但该法却没有对社交电商做出具体特殊性规定。有消息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关于社交电商的专门指导意见,未来出台的规则,将从反传销、强化平台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多个角度完善社交电商法律治理工作。社交平台将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监管的重中之重。无论是社交电商(微商)的电子商务法规制,还是具有社会动员能力的评估,或是微博新规和互联网直播新政策,都针对互联网社交活动。最近一两年立法的趋势,是将社交活动类型化,按照类别统一加强管理。 突出平台责任成为移动互联网未来规制的重点。平台责任不单纯是法律责任,还包括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是变量,根据平台大小、受众多寡和影响大小不断变化,从这个角度说,平台责任又是不一样的。当平台主体责任概念提出后,变量与基数这两大数值不断在影响着立法与执法思路。有一个明确的趋势是,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不断地从自律层面,被立法累积变化成他律层面。这种变化最近几年初见端倪,预计在未来几年将会愈加明显。 5G突破与落地将引发法律应对标准与规范讨论。5G不单纯是技术变革,一旦普及,无人车、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变为现实,将从根本上改变移动互联网,带动移动互联网全面升级。第一,无人车将突破技术瓶颈,在信息传输方面,5G将开启畅通大路。第二,移动终端将全面变革,处理器将逐渐被接收器取而代之,这样一来,可携带、可穿戴的人工智能设备将有巨大发展空间,有可能会产生第四次工业革命。第三,内容分发、内容制作平台将出现大规模与电信产业合并的情况。近年来,美国技术中立原则被搁置之后,渠道变革与自主权的可能性凸显出来,内容平台必须要有渠道做支撑,平台分发有可能会受到电信产业的巨大影响。技术发展必然会引起法律集中应对。2019年也许将成为打开未来之门的关键性年份。 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得到加强并呈现三大趋向。未来,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大IP将成为在互联网竞争中最核心的竞争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对互联网内容创造的保护。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而非商业模式才是支撑互联网的核心。未来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发展有三大趋向:一是避风港规则将逐渐弱化,红旗规则将逐渐占据主流,这种趋势已经体现在执法层面,未来可能会落脚在立法修法层面;二是广告收益或成为知识产权付费的主要来源。三是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将会前所未有的弱化,取而代之的是财产权部分前所未有的加强。
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有力支撑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