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17:46。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谈“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 助推经济发展高质量”这个话题非常有意义,一方面数字经济和原来的传统经济完全不是割裂的,是深度融合的,正像习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和实体经济融合。大家想到的一般和实体经济融合,首先会想到智能制造和一些高端服务业等等,实际上与它深度融合的领域是无可限量的。
鲍罗廷不仅是老布尔什维克党员,在莫斯科有良好的人缘,而且是苏联驻华外交使团的正式成员,受到曾任副外交人民委员、现任驻华全权代表加拉罕的高度信任。
习近平同志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新形势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必须下苦功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从全球范围看,技术和产业发展主要靠两个因素驱动,一是国家安全等战略需求驱动,二是商业和市场驱动。
现场有当地相关部门设立的临时接待点,协助登记投诉纠纷事宜。
(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7月26日,全国首家苏宁影城落户北京苏宁易购广场,而影城版本最重要的升级就是打通了与其他苏宁业态的联系。
一开始,物业发函了,要求拆阳台。王先生没理会。他没想到,物业会从顶楼吊绳子,把阳台强行拆除了。 王先生一怒之下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包阳台的损失6000元。 杭州中院的判决是,驳回王先生的诉请。 一场输掉的官司 王先生的新房交付后,找人包阳台。 很快,物业公司来函,说王先生违反了买房时就签下的《管理约定》,里面有一条“不得封阳台”。要求他限期拆除、恢复阳台原状。 王先生觉得包自己家的阳台,也不影响邻居,为什么不能包?都花了钱了,哪能说拆就拆?他没有理会物业的要求。他没想到的是,一段时间后,物业公司找人在顶楼采取“绳降”的方式,从外部将王先生家的阳台强行给拆了。拆除的材料被运到仓库,让王先生自取。 王先生很气愤:“物业有什么权力,强行把阳台拆除啊?”于是,他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案子一审二审,最终杭州中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书面承诺同意遵守《管理条约》的约定,该书面承诺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均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作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合同对其具有约束力。 “物业公司强制拆除业主搭建的阳台玻璃窗,其目的是维护小区公共空间的完整性和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但其采用的方式确属不当,对小区业主存在的违章搭建行为,可以采用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方式予以制止,但不享有代业主拆除的强制执行权。” 判决书提到,物业公司在拆除玻璃窗之后将原物放置在仓库里,可见是进行了拆除而非损毁。 “物业公司行为方式不当,但拆除行为发生原因是履行对小区公共空间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并且玻璃窗仅是拆除而非结构性或破坏性的恶意毁损;同时,业主自己违反《管理规约》约定在先,且因封闭阳台本身是违约行为、拆下来的材料也不可能被再次使用。”综上这些因素,法院作出了驳回的判决。 王先生输了官司。但他想不明白,自己的房子,自己花钱买的材料,包阳台也不影响其他业主,为什么业主就不能包阳台?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包不包阳台,不是单个业主或是物业公司说的算。关键要看买房子时,《管理规约》是如何约定的。 张律师解释,《管理规约》是开发商在销售物业之前,为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秩序和环境制定的规则。不论业主是否仔细阅读过《管理规约》,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都要书面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因此《管理规约》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而开发商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赋予物业公司,对于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阻、制止等方式进行处理。于是,就出现了业主想要包阳台,物业公司出面制止的情况,其实物业公司也是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义务。 一个热门讨论话题 “业主包阳台被物业强拆,打官司为什么输?”一事,报道后已引来很多讨论。 赞成方—— “我家楼层很高,又有小孩子,不包阳台真的很慌。” “我家这幢沿马路,阳台上总是一层灰,真的想包阳台啊。” 反对方—— “如果放开包阳台,小区外立面肯定不好看,影响房子保值增值。” 能不能包阳台,一直是杭州众多业主群里经常聊起的热门话题。万家星城小区的业主群里,隔三差五就有关于“包阳台”的讨论;另一个楼盘融创时代奥城小区还未交付,业主群里对“包阳台”的讨论也是热火朝天。大家还自发地在群里发起投票。 对于包阳台,各家小区情形都不一样。钱报记者采访了杭州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 “绿城的小区,一般情况是不允许包阳台的。如果每个业主都按自己的想法包阳台,会破坏整个外立面的和谐统一。还有关键一点是安全考虑,业主自己包阳台,存在发生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春江花月小区的绿城物业巩经理告诉钱报记者。 “业主自己包阳台,会出现有的包有的不包,有的规范有的不规范,势必会影响建筑物外立面,降低楼盘品质。所以买房子之初,业主们就签过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了不得封闭阳台。”万家星城小区的滨江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她了解,滨江房产开发的楼盘都是不能包阳台的。 一条解决途径 如果业主们都很想要包阳台,有没有合理的办法可以达成呢? 住七堡附近绿城杨柳郡小区的方女士急切地打进钱江晚报热线,她说入住杨柳郡已经2年,当时装修时考虑到有小孩要把阳台封起来,但物业不同意,现在整个小区阳台都裸露在外面。物业的说法是,买房子时,大家就签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不可以封阳台。业委会没有成立,没办法修改这个条约。 “如今孩子3岁,正调皮。我们住在3楼,孩子就喜欢往阳台跑,真是心累。”方女士刚生了二宝,这个安全隐患,让还在月子里的她坐立不安。她再次找到物业,但答案还是不能封阳台——因为入住人数还不足一半,小区至今无法成立业委会,所以还要等待。 “意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啊!”方女士说,每次看到有小孩坠楼的新闻就很心痛,刚看到钱报报道了又一起悲剧,联想到自家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却无能为力,感觉很无助。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主们呼声都很高,其实可以由业委会出面来做这件事,“《管理规约》的制定和修改属于全体业主的自决事项,如果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修改不得封闭阳台的约定。这样,物业失去了据以管理业主封闭阳台的合同依据,自然不会再限制业主封闭阳台了。” 滨江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万家星城小区去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有包阳台的需求可以向他们反映,届时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来表决。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小区都通过这个途径包了阳台。但方女士这种情况就比较尴尬,新小区业委会一时成立不了,方女士能做的只有等待,“要业委会成立后才能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责编:孙红丽、夏晓伦)。第九届香港大学生军事生活体验营结业人民网香港8月11日电(沈婧婕)为期13天的第九届香港大学生军事生活体验营11日上午在驻香港部队新围军营落下帷幕。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政治委员蔡永中、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陈冬、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杨义瑞、本届香港大学生军事生活体验营筹委会主席黄永光等嘉宾出席结业典礼。
受此推动,国家博物馆已经于7月28日起开放夜场。 8月起,包括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广州农讲所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广州博物馆在内的广州11家博物馆(纪念馆)开始实行夜间开放,打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博物馆之夜。与此同时,广州6条夜游精品线路也同步上线,涵盖多个特色文化主题。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夜间旅游市场数据报告2019》中,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年轻一代是当下夜间旅游消费的主力军,占比分别达到%、%,引领夜游风尚。24小时书店、话剧、院线电影等吸引了大批青年游客,深度文化体验已经成为多元夜游场景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业内专家认为,文化赋能夜游线路,让游客有机会全面感知和体验本地文化与生活方式,也将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配置从空间拓展转向时间延展。依托特色鲜明的文化内容赋能,夜游经济有望进一步获得增收增效。 提质解决留客难问题 虽然有望形成近万亿元级市场,但国内夜间旅游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产品到服务等都迫切需要提质。有专家指出,灯光秀、夜间演出、夜市等几乎成了各城市旅游夜经济的标配。很多地方的业态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甚至景区、主题公园内销售的夜宵小吃、纪念品都大同小异,容易造成回头客的流失。 在各大旅游平台评论区,记者也看到有不少消费者吐槽,差不多的体验项目,夜游费用比一日游高出不少。还有些主办方由于天气原因,临时取消活动,而且准备不出备用方案,引起游客不满。 业内专家分析,当期市场上缺少对于目的地城市综合性夜游产品的打造,并且夜间旅游产品仍较为单一,开发深度不足。夜间旅游的产品供给需要更加多元化和本土化,防止大而全的发展倾向、出现千城一面千店一面。丰富夜间旅游产品是解决留客难的关键。各地要聚焦挖掘特色文化,建设符合城市定位和气质、凸显城市调性的夜间旅游产品,增强城市的品牌效益。 至于如何用夜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不少专家给出建议,应研究清楚夜游主要群体,针对主力军开发产品,满足游客需求。同时要从多方位调动游客的参与度,提升体验感,真正形成完善的夜游经济闭环。夜间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政策环境。地方政府和旅游景区在发展夜间旅游时要有系统规划,科学布局,差异化打造,逐步推进。(杨冉冉)。中吉“合作-2019”联合反恐演练结束8月13日,在汇报课目演示中,特战队员对目标进行武力夺控(视频截图)。
(本报高雄6月16日电)(责编:刘洁妍、贾文婷)。电商平台垄断乱象致消费者受损 “二选一”或被遏制原标题:电商平台垄断乱象致消费者受损“二选一”或被遏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指出,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例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三家能源企业均存在弘扬“石油精神”不够问题,但表述存在差异。
下面就让我们回顾、分析这段时间南亚的重要军事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