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起初,“古船”的起拍价为152,000欧元,但过于价高而无人问津。
“在我们这,乡亲们除了婚丧嫁娶以外,其他事都不办酒席,人情随礼一般也都不超过100元,已经形成习俗了。
不过,在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YY净利润亿元,同比下滑%。自2018年四季度以来,YY净利润已经连续3个季度下滑。YY方面在财报中解释这是合并BIGO的影响。 3月初,YY完成对海外直播BIGO的全资收购,BIGO专注于海外市场,旗下拥有海外直播平台BIGOLIVE和短视频制作分享平台LIKE。2019年一季度,YY因收购BIGO估值飙升,YY净利润亿元,同比增长%,在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YY净利润亿元,同比下降%。2018年四季度,YY在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亿元,同比减少%。 对此,李学凌解释,“目前海外市场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竞争较激烈,为了加速海外业务的发展,BIGO在海外投入了较多的营销和市场费用。在BIGO并表后,由于BIGO整体是亏损的,所以导致了YY利润的下滑”。 自2018年起,YY营业费用一路攀升,从2018年一季度的亿元涨至2019年二季度的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96%、64%、54%、43%、87%和168%。YY营业费用的增长主要是销售和营销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营业费用高涨,营业利润率和毛利率却在下滑。2019年二季度,YY营业利润率为%,该数字在2018年同期为%,主要是由于毛利率下降、BIGO合并和其他海外扩张举措。2019年二季度,YY毛利率为%,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虎牙和BIGO细分市场的毛利率相对较低造成的影响,因为它们对净收入的贡献逐年显著增加。 比达分析师李锦清表示,“YY是早一批出海的直播平台,已经形成多产品协同式布局,不过从投入到盈利需要时间”。 能体现YY海外成绩的是用户数据。2019年二季度YY全球移动端月活跃用户亿,其中海外用户占比约为%,较2019年一季度的75%进一步提升。 除了有直播平台YY、虎牙、BIGO外,YY的产品还包括短视频LIKE、小游戏社交HAGO、视频通讯IMO。其中BIGO、LIKE、HAGO、IMO主要面向海外。根据SensorTower发布的2019年二季度中国短视频/直播App海外下载及收入TOP20榜中,YY有5款产品上榜。(责编:赵超、夏晓伦)。遏制APP过度索权须加强监管原标题:遏制APP过度索权须加强监管 据媒体报道,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日前发布《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指出,我国移动APP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大量APP存在探测其他APP或读写用户设备文件等异常行为,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据介绍,我国境内移动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广大网民对此反应强烈。 网民“南城“说,互联网企业对用户信息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从地理位置、通讯录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在门口,遇到了杨庆的几位同事,大家很快将杨庆送到了镇卫生院。
美方行为是否理性,往往取决于两方面因素—— 从内部看,美国市场和经济走势对美国政策反应越大,其政策回归理性的可能性也越大。
道理上讲,违法就要惩罚,如果不处罚,违规的人会越来越多,而且如果不是广场舞,其他的违规也不好处罚。当然处罚不是目的,希望能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谢谢您!。央企与地方国企重组密集落地 主要集中在竞争性产业今年6月初,中国宝武对马钢集团实施重组,安徽省国资委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马钢集团51%的股权。
他也以“夕阳”自喻,编作最后作品《秋水》,希望看见青春碰撞出更多火花。 根据古籍,“云门”是中国最古老的舞蹈,相传存于黄帝时代。1973年,林怀民以“云门”为名,创办云门舞集。这是台湾第一个职业舞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电子烟企业还是控烟组织,各方都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更加明确的电子烟监管政策,但关注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除了90后、95后年轻人,稚优泉的粉丝中,也增加了不少80后。
本质上说,影像叙事应当是“摆事实”,不必“讲道理”,理念传递应融会贯穿于具体情节表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