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黄铮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原标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第十一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李嘉聪说。
”万奕说。
有了这些年底收纳的小Tips,相信精致的贫民窟女孩和男孩们也可以使家里变得焕然一新了~相信看到整齐干净的环境,迎接新春整个人心情也会不同呢~这样再多亲戚上门都不怕啦!(图片来源于网络)。一年四季是怎么划分的?一年四季是按新历还是农历来分?一年中,春夏秋冬是四季轮回,周而复始。
”此外,高祥明表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仍有一些难题需要解决。
财报显示,移动4G用户已超过7亿户,参照网传的套餐外上网资费,假设十分之一用户在套餐外一年使用3G共15元的资费,增收金额就将达到亿元。
1980年提出中国城市发展总方针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1990年公布的《城市规划法》对中小城市有所放松,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总方针。
通知指出,开展“最美基层民警”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激励警心斗志的实际举措。
腾讯体育创作团队历时一年,跟踪记录了李娜退役后事业,生活,相夫教子等人生细节,其中许多信息也是李娜首次向公众诉说。放映结束后,李娜和姜山一起和现场观众聊起了这部纪录片,和自己眼下的生活。自从结束了自己职业网球运动员的生涯,李娜正以不同的身份尝试着自己的人生下半场。从尝试创办网球学校、出席各种网球活动、参加澳网元老赛,到竞选国际网球名人堂,对这些各类型工作,李娜都在努力完成。在她看来这是在打破一种偏见。“一直以来,很多人认为运动员退役后只能做教练,但我更希望自己多去尝试,让更多的人看到运动员其他发展的可能性。”退役后李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作为母亲抚育两个孩子。虽然遇到孩子们的吵闹,李娜不能免俗,只能在心里默念“亲生的!亲生的!”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李娜还是表示,作为母亲要多倾听孩子的声音,也要多多陪伴。另一方面,李娜表示自己不会亲自引领孩子们走上网球道路。“将来,如果他们对网球这项运动产生了兴趣,自己也会全力支持。但我是会给他们请教练,我不会亲自教他们的,”李娜说,“我怕教自己孩子,下不去手。”李娜笑着说。近日,李娜也成功入选国际名人堂。李娜表示,这是对她推动中国网球运动努力的肯定。李娜表示,她的成长和蜕变离不开朋友与家人的支持。而对于入选国际网球名人堂,李娜认为不管头衔和荣誉有着什么样的变化,都不会影响她对待生活和对待家庭的态度。(责编:李岩、连品洁)。东方富海陈玮:识人善思的投资专业者东方富海董事长、创始合伙人陈玮(图片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从早期呼吁搭建创业板市场,再到后来呼吁突破政府创投机制而采用有限合伙制成立基金,东方富海董事长、创始合伙人陈玮的传奇过往多少有些跟传统叫板的意味。
一批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入围,一定程度反映出中国新兴经济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而中国新兴产业也开始在全球展示不小的竞争力。
根雕还照做,不过销路完全不用愁,通过磨石沟的渠道售卖出去,现在已经供不应求。
“丹顶鹤的顶红等于鹤顶红吗”,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孙榕见以影视剧和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的毒药鹤顶红为切入点,讲述了丹顶鹤顶红的生理现象,厘清了鹤顶红与丹顶鹤的关系,加深了公众对丹顶鹤的认识。“都说山西好风光”,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的韩欣洋向公众介绍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褐马鸡等林草资源,展示了林草系统科普工作者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