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结婚后当月就要求卖掉这套房产,老陈认为损害了他们夫妻俩的权益,小陈则认为出售房屋是对其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的利益。父亲老陈表示,因广州限购,家中只有小陈还有购房资格,所以就以小陈的名义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产,买房的目的是共同居住、共同拥有,为此“我们夫妻二人为购房做了首付和后续还贷,2015年3月17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间分多次、不等额转账总共付款给小陈210万元。”老陈说,房屋交付使用后,他和太太跟进装修,此后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但是在2016年11月小陈结婚当月,“他提出要出卖该房产,且拒绝与我夫妻俩联系,并拒绝我们居住使用该房屋,所以我们夫妻要求小陈返还210万元购房款。”小陈则称,其跟父母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老陈从未向其表达出资是借款,也没有告知和催促还款。因此,老陈支付的210万元属于赠与。他表示:“即使我提出要出售房屋,那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处分,并没有损害父母二人的利益。
” 高校能否拒绝不想要的学生——招生自主权如何界定如何用 对于此事,还有一个争论点在于,高校能否拒绝自己不想要的学生,高校招生自主权如何界定。
蔡奇在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指出,经开区是“三城一区”中的“一区”,也是“两轴多点一区”中的“多点”之一,在全市发展格局中地位重要。
不久后,055型驱逐舰便已经开始后续舰艇的建造计划。
在量子的世界里,当盒子处于关闭状态,整个系统则一直保持不确定性的波态。
与陆上阅兵相比,海上阅兵将给观众带来哪些与陆上阅兵不一样的观感?相关专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从装备、形式、场地等多方面分析了海上阅兵独有的特色。
作家榜创始人吴怀尧表示:“这是作家榜创立13年来,科幻小说作家首次夺冠,具有里程碑意义。
今年7月1日起,全国取消流量漫游费,资费套餐中的本地流量和省内流量全部转为全国流量,且不需用户申请,自动生效。
在张苏军看来,婚龄问题是中华民族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最大的“灰犀牛”,应该予以高度重视。“降低婚龄不可能直接扭转婚姻人数下降和老龄化上升的趋势,但是这是一个正调节的方向,配合其他一系列降低抚养成本、鼓励生育的政策,是能够逐步解决问题、扭转趋势的。”张苏军说。张苏军认为,目前年轻人的营养条件、生活环境、信息采纳、文化水平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高,成熟度和当年相比大幅度上升,这为降低婚龄提供了坚实的客观基础。而且婚姻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婚龄理应和成年相对等,有完全民事能力时就有权选择结婚或不结婚。“应该还婚姻权本来的基本民事权利的属性,赋予其更大的自由选择范围。降低婚龄不但是对基本民事权利的扩权,也和民法总则中关于成年的年龄规定相一致”。多位委员还认为没有必要在婚姻年龄上作男女的区别,建议将男女的法定婚龄进行统一,以体现男女平等。建议增加收养后评估监管规定审议中,围绕如何进一步完善收养法律规定,多位委员也提出了不少建议。刘修文委员建议建立收养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机制,发现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时,帮助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处理好事后监管与保守收养秘密的关系。“建立评估制度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被收养人。”朱明春委员也建议加强收养后的评估和管理。“收养之后的初期一年,能不能由收养关系登记批准机构对收养关系进行评估,这样能够保护被收养人的合理合法权益。比如,评估收养人的人品、经济条件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收养条件的需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朱明春还建议适当放宽年龄差距的限制。“现在独身者,自己选择独身或者离异的人越来越多,教育水平提高、教育年限延长了,如果要求差40岁以上,就意味着到退休只剩下20年了,收养的孩子可能退休的时候他还没有完成应该完成的教育,65岁了孩子才20几岁,大学还没有毕业。收养年龄当然是很重要的条件,但不一定非要强调年龄相差40岁”。对此,江小涓委员则主张在“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的后面加一条“被收养者父母事先同意的收养者除外”。“因为实际情况经常是收养人是父母信任的朋友。”此外,刘修文还建议进一步细化涉外收养相关规定,在收养关系解除相关条款中,增加对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在我国,一般选择对未成年被收养人保守收养秘密,但是不能排除被收养人了解相关情况和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一旦被收养人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如何提出、向谁提出诉求、要经过什么程序、有哪些救济途径等,有必要在法律中作出规定”。(记者朱宁宁)。人民网香港分公司报道集 人民日报(People'sDaily)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
但他是否在试图推动亲华倾向是另外一个问题。
有的虽严重渎职,也只是暂时免职,不久就异地复官,免职反而成为带薪休假;有的犯有严重错误,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也常常以党内或行政处分而虚晃一枪,不少人既没降一官半职,也没少拿一分薪酬。
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化管理相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持续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寺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